这是一个发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小镇,相传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在这里打过仗,边上就是会稽山,由于屯兵太多了,慢慢也就形成了村落,经过数千年的历史沿革,形成了现在的规模,但人口也不过数万而已。上个世纪末,这座小镇摇身一变,成为历史文化旅游胜地,近年来更是大红大紫,连国际性的会议都选择在这里召开,相信许多看官已经猜到小镇的名字了,烦请各位自重,千万不要说出那个名字来,千万不要。因为这个世界其实远比我们想象的更诡异。
由于工作关系,近年来,我经常出没在小镇,往往都是当天来回,鲜少在小镇过夜,尽管这样的旅游景区往往在夜晚会更有韵味,不过每次想起在小镇度过的第一个夜晚,那平淡无奇的的8小时,总会让我从骨髓深处散逸出一阵凉意。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2008年夏至,公历6月21日,农历五月十八,据说夏至日阳气最盛,是一年中白昼最长的一天。当我到达小镇的时候,已经是傍晚,看来一定要在镇上住一夜了。小镇上有许多民宿,环境和卫生条件都很不错,只是价格高了些。我随便找了一家民宿落脚,草草吃过晚饭,就去镇上溜达。有条小河从小镇中间穿过,河上摆渡的营生好的不得了,不过我是个旱鸭子,在岸边徘徊一下都要踌躇半天。小镇分为东西两区,我一向在东区停留,因为这里更有古韵,西区则太过现代化了。
那天晚上8点左右,太阳即将落山,大部分游客都已经离开景区,小镇在落日的余晖下显得有些空寂(后来才知道,这空寂根本就是不正常的),我居住的民俗位于中间地带,旁边是一个二白酒坊,酿造一种叫二白酒的东西。一时兴起,我要了半斤酒,在酒坊前厅的方桌旁自斟自饮,我是北方人,对这种南方小酒不太感冒,总觉得味淡而不喜。在我身侧的一张桌子旁坐着奇怪的一家三口,是一对夫妻带着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咋看上去没什么特别之处,奇怪的是两个大人衣着十分新潮,有点朋克风格,而小男孩则是一身古装打扮,穿着晚清时期的棉袍,袖口衣边绣着唐草花纹,夏至棉服,甚是古怪,我以为这是白天表演的演出服装,也没有太在意。两个大人喝着可乐吃着炸鸡块,他们桌上放着一只酒坛,小男孩拿着木勺有一搭没一搭地从坛里舀酒喝,而那酒的颜色和我手上的竟有些不同,是一种看起来十分剔透的黑色浆液。我有些好奇,更有些恼火,便挪了过去。
“你们怎么能让小孩子喝酒呢?”
“你说谁是小孩子?”男人往嘴巴里丢了一块薯片,斜着眼睛反问我。
“年轻人,要不要来一点?这酒比你喝的那种要好多了。”小男孩笑眯眯地望着我,见我不搭话,便一把夺过我手中的杯子,把杯中的残酒倒在嘴里。“呸,这也叫酒?”说着,向我杯里斟满了黑酒。
我端着小男孩塞给我的酒杯,顿时觉得异香扑鼻,于是一饮而尽,忍不住叫道,“好酒!”
“嘿嘿嘿”那小男孩笑了起来,“喝了三黑酒,小心睡不着哦。”
我揉揉眼睛,顿时傻了,面前哪里有什么人,酒坛子的坛口边沿趴着三只懒洋洋的鼻涕虫,我受不了那酒香,打了一个喷嚏,三只小虫竟一股脑地滚落到酒坛子里去了。
一股酒意上头,我冒失地喊了一句,“老板,有虫子掉进酒坛子了。”
酒坊老板是个干瘪的老太太,醉眼惺忪地从柜台后面探出头来,冲我嚷道,“有啥大惊小怪的,那是怪哉虫,正好酿酒呢。”
我一惊,顿时想起一段古文: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下,须臾糜散。
原来这小虫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怪哉虫,只是,那奇怪的一家三口哪去了?
我正在暗自奇怪,酒坊外忽然响起一阵嘈杂声,就见几个人影闪进店里,他们清一色的古代士兵打扮,有的断手断脚,有的身上插着刀剑,还有的竟然脑袋缺了半边,他们身上都散发着一种铁锈的味道。我不由得惊叹,这小镇表演的化妆术竟然也如此神奇。
这几个人一下子坐在刚才那一家三口坐的位置上,领头的那个人(半个脑袋的)大大咧咧地抱起桌上的酒坛子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黑色的酒水混着脑袋上的血水流了一身,店里的味道就更奇怪了。
“咦,这里还有个人。”一个脖子上插着竹箭的家伙发现了我。
“看清楚了,他是人吗?”酒坊老板冒不腾地说了一句。
“晦气,原来也是个纸人。”领头的人嘟囔了一句,一群人便不再理睬我,高高兴兴地喝起酒来。
我是纸人?我看了看自己,发现自己的衣衫皮肤都变成了纸,还能看到身体里面一根根地竹篾。果然怪哉,我怀疑是那三黑酒使自己产生的幻觉。
“是哪个混小子把纸人丢这了。”酒坊老板一手抓起轻飘飘的我就往门外走,我大气也不敢出。
到了门外,老板随手把我丢在地上,眼皮也不抬的说了一句,“走吧,不然有你好瞧的。”
我从地上爬起来,浑身酸痛,一瘸一拐地正要离开,老板又跑了回来,冲我嚷道,“你还没有付酒钱呢。”
“多少钱?”
“二十八块五。”
但是我已经变成了纸人,如何拿得出钱来呢。
老板指了一下不远处的公共饮水点,“去喝点水解解酒再来。”
我跑到饮水点喝水,喝水,每喝一口,都觉得身体充盈了一分,不知喝了多少水,朦胧中觉得前面的河水都下降了一截,身体才恢复正常。
“谢谢老板,给你钱。”我掏出三十块钱递给老板,然后再来一句“不用找了。”
“小混蛋,有几个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等着。”老板颤巍巍地跑回店里去了。
我哪里还敢在这鬼地方停留片刻,于是赶紧走开,刚一迈步,便听见头顶上有翅膀扑棱的声音,接着有什么东西落在了头顶,伸手一抓,发现是一枚一元硬币,不对,仔细一看,硬币上的面值是1.5元。
我走了一会,拐过一座小石桥,到了小河南岸的商铺区域,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忽然,我发现了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我喝酒时,太阳已经落山了,但是现在的天色却没有暗下来,反而更明亮了,路上行人的影子却是五花八门,有长有短,有的影子甚至做出了和主人不一样的动作,比如,我面前有一男两女并排行走,其中一男一女好像是情侣,互相搂着,显得很亲密,但是再看地上的影子,分明是两个女子在一起拥抱接吻,男子的影子则在跳着奇怪的舞蹈,我想我一定是喝多了。我旋即走进一家只有巴掌大小的骨雕店。这家店比较有特色,专门出售骨头雕刻的工艺品,而且可以私人订制。
“先生,要定制骨雕吗,我们店现在有活动,订一送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店员很热情地向我推荐。
“怎么个订一送一?”
“十分划算的,您把您的骨头给我做骨雕,我们可以送您一副棺材,还是金丝楠木的呢。您是要雕一个古典的呢,还是后现代主义的?”女店员脸上的脂粉混合着皮肉开始簌簌地往下掉。
“好吧,给我个样品看看。”此时的我确信自己醉得很厉害,看到的听到的都是幻觉。
“您看我这身行头,可是名家手笔,金刚经全文哦。”女店员把制服一脱,露出一身洁白嫩滑、玲珑匀称的骨架,骨架上满满地蚀刻着经文,还是梵文的。
“不了,谢谢,我还没活够呢。”我推门便走。
“哼,生和死,由得你说了算吗?”耳边传来女店员的讪笑声。
这时,天霎时间黑了下来,整个小镇连一盏灯都没有亮起,也空无一人,我有些慌张,开始沿着河岸奔跑,两边的建筑好像融化了一般,全不见了,视线里只有一条蜿蜒的小路,没有起点,也没有尽头……
不知跑了多久,我昏昏沉沉中突然被一声暴和惊了一个踉跄,“干嘛呢,可怜了我这一车子刚出锅的大麻花呀。”一个中年妇女操着一口天津话在冲我嚷嚷,我再一看,不得了了,我竟然蹲在一辆卖麻花的推车上面,脚下的麻花全都碎成了渣渣。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在片刻之间便从江南跑到了天津,只知道在天津的那天是9月22日,农历八月二十三,秋分。
后来,偶然阅读明清野史,发现了这么一段记载:嘉靖三十六年九月,妖人马祖师流匿X镇民沈松家,幻术惑众。剪纸为兵,即持刀杖列阵势猛击;以水照人,人欲得何官,纳贿论品级,临水见冕旒文武官服,皆如所许。
不觉哑然。
【序篇 完】
这是我所构思的长篇诡异小说《诡镇》的序篇,看过的朋友都说看不懂,也有人说有点伊藤润二的风格。其实,看不明白是常态,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朦胧与未知,谁能想到下一秒发生什么?谁能知道上一秒发生过什么?现实有什么价值?只有无尽诡异的长梦才是真实……
呃,跑题了。如果大家“喜欢”,我可以继续写下去,不喜欢?我当做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