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中午,我决意去吃拉面。其实念头闪过许多次,可想与做,向来是两码事。很多事情在想象中存活,甚至蓬勃生长,一旦接触现实的空气,那些自以为的双向奔赴,多半就成了海上的泡沫。说白了,就是“见光死”。细想起来,上一次吃这家的拉面,还是学生时代的事。彼时一碗拉面的价钱,够我在学校食堂吃三天,自然舍不得。当时小男友千里迢迢来看我,非要请我吃他口中“全世界最好吃”的拉面。年少的爱恋大抵如此,总想把世界上最好的献给对方,拼命对他好,却不知,太过纯粹的东西,易碎。那碗额外加了肉的拉面,成了我记忆中最美味的食物之一。没错,之一,不是唯一。这世上,哪有什么唯一?
等餐的时候,一位推着婴儿车的男人走了进来。我一向对对带孩子的男人多看一眼。想必是因为得不到的缘故。我见过不少带孩子的男人,但长这么帅的,倒是头一回。乍看有点像梁朝伟。
他停下婴儿车,环顾一圈,选了过道最宽处的座位。我觉得那是个绝佳的位子,既放得下婴儿车,又不妨碍别人通行。真是为会替人着想的男人,加分。日常见了太多自私自利的行为:单车堵住无障碍通道,公共场合纵容熊孩子吵闹,乱扔垃圾,在禁烟区吞云吐雾,霸占扶手杆……想来就让人憋气。
他把婴儿车小心地挪到桌边,锁稳,从包里取出湿纸巾,先给他洋娃娃似的小姑娘擦手。手心、指缝仔细擦一遍,湿纸巾翻个面,再擦手背,温柔又耐心。用过的湿巾也没浪费,顺手把小孩能碰到的桌面范围都擦了一遍。做完这些,递过水壶让女儿喝水,这才拿出手机来点餐。
面端上了桌,依然是记忆里的样子:乳白色的浓汤,漂浮着一层细密的油花,几片诱人的酱褐色叉烧卷,半颗橙红的溏心蛋,翠绿葱花。喝一口汤,夹一筷金黄面条送入嘴里,美!浓稠,顺滑,回忆排山倒海而来。忍不住胡思乱想:若是他,是否会像斜对面那位一样,带孩子上早教课,细心照顾她吃饭?转念又笑自己天真,不会的,肯定不会!他会像大多数大猪蹄子一样,只顾自己嗦面,还会把汤汁油沫子溅一身让我一顿好洗。
我一边吃面,一边偷瞄那位小公主的爸爸。他要的也是经典款拉面。嗯,真不错,这款清淡些,适合小孩子,再给他加一分。他抬手轻声招呼服务员,比划着说了几句,服务员很快送来儿童餐具。他用开水烫过,从大碗里细细挑出面、肉,舀了些汤放到小碗,接着给孩子系上围兜,一口一口地喂。每筷子面条都仔细卷成小团,耐心等她嚼完才送下一口,不时拿纸巾轻拭她下巴沾到的汤渍。
面吃到一半,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好像也没有那么好吃。看来记忆和想象一样,半点经不起现实的验证。
不如多瞧几眼那位帅气又温柔的男人。该描述他的样子了——虽然这放在开头处才对,但我想看清他身上的纹身再说。明黄棉T,黑色五分裤,一副浓墨重彩的纹身从他小腿的肌肉上磅礴地蔓延开来,红、黄、绿、黑,极具冲击力。隐约能辨认的元素有:俊美的公子哥,发光的观音,骰子,刀剑,浪花,轮廓均用黑墨重描。好家伙,这文身真是惊心动魄。我当即用手机查了查,似乎是“浪子回头”的主题,寓意“昨日之我已死,今日之我重生”。实在是叫人浮想联翩。
回过神来,他正给小女孩擦嘴,解下围兜收进密封袋。小公主一脚把鞋子踢飞了,他弯腰捡起,放进推车底下的收纳袋,又把孩子抱到腿上,宠溺地低声说了些什么,听不清,只见方才嘟着嘴的娃娃顿时笑了,乖乖坐回车里。他变戏法似的摸出一颗棒棒糖,撕开糖纸,远看像是山楂棒。安顿好孩子,他才往大碗里加辣椒油和醋,搅拌几下,大口吃了起来。
我还在想着那文身。我的拉面已经“见光死”了,但关于这个带孩子的男人的故事,才开始发酵。他是否曾纸醉金迷、浑浑噩噩?是否曾在深夜提刀闯荡、争夺地盘?又是什么使他决心洗心革面?是过命的兄弟横死街头?得遇高人点化?还是家业继承的压力迫使他改邪归正?抑或父亲临终的痛心疾首唤醒了他的良知?其实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老套而俗气的爱情故事——他遇到了他女孩,像是他前世救下的那只雪白狐狸。
但我已经不想再写爱情故事了。
其实几乎每天都能见到独自带孩子的男人。他把的宝贝兜在胸前开车,等待绿灯的时候逗他笑;他艰难地弯着腰,牵着孩子学步,满头是汗;他把他放在电动车前,一只大手紧紧抱住;他的后座上载着孩子,紧挨着黄色的外卖箱……他们有的帅,有的寻常,但我觉得他们都在发光,所以我总能一眼看见。
那碗拉面的滋味,或许无关味道本身。对面的男人,或许也不是浪子回头,未必有什么惊心动魄的过去,文身只是文身,只是一时兴起文作装饰。我们都是凡人,在人间烟火气里,在琐碎的日常里,一边走一边忘,一边失望一边期盼,偶尔与陌生人交错而过,望见点点闪亮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