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日,一天绵绵细雨不断。
这样的日子是用来思考的,这样的日子是用来读书的,这样的日子是用来写文的,当然,这样的日子最轻松惬意的事是睡个懒觉。
忙碌了五天,有个周末,常常如穷日子咋富的人一样,不知道把钱花在哪里。
睡个懒觉,太俗气,读书写文,太高雅。
超市购物回来,也找不到太合适的事,想着还是把小孟老师借给我的雪小禅的书读完。
任何一本书都无法用好与不好来评价,只有适合和不适合。
我想如果我二十几岁的年龄读她的书,我会激动的心潮澎湃的。
可是人到中年再读到这样的热烈和浓艳的文字,真的像是画了一个浓墨重彩的妆容一样,有点无所适从了。
她的文章大多关于爱情,无论用戏曲人物表现还是用生活表现,她都在绕着这个话题描述。
爱情应该是人类不老的永恒的主题,它是美的,无关年龄和时代。
但是读起来怎么就感觉那么有代沟呢?以致后来的几篇翻翻就过去了,不再细读。
我想也许真的是代沟吧。
年轻人眼里的爱情是需要火辣辣的表达和展示,是外显的。
而人老了,不再谈爱情,即便存在,也是内心的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了,或者就是默默无语的不用言说的亲情了。
记得小孟老师问我一个问题:用什么计量时间是最美的?当时我没有答出来,她指着一本书上写的让我看:用女人手里的红丝线。
我今天突然有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倒不如用色彩来计量时间的好。
年轻那阵子,没命的喜欢舒婷的诗歌,忙着读,忙着仿。把喜怒哀乐肆无忌惮的写进诗里,没有收获想要的爱情,只是在班里赚到了一个诗人的称号。
那时候班里办联欢会,我不会唱歌,不会跳舞,我就读我写的诗给他们听。现在想来多傻啊,今天借我十个胆子,也不干这么“二”的事了。
年轻的色彩就是这样热烈,像花一样无拘无束的绽放,就怕不够张扬,花一样的年龄忙的就是花一样的事,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慢慢的不谈文字,不写文字。
曾经有一阵子,同事有人忙着写文出书。有人问我:你怎么不写呢?看看人家谁谁都出书了。
我不言语内心甚至有些不屑,我对自己说:我就是一粒尘埃,土里来土里去,这辈子绝不用文字记录我的痕迹。
我来过,但无痕,如天空飘过的云。
看看,这就是我曾经认为的洒脱。
是的,那一阵子是挺迷茫的,有那么几年,我都不知道人活着是干啥来了。稀里糊涂的像喝醉酒的人浑浑噩噩的熬着日子,哪里敢谈文字。
没有文字的人生色彩到底是灰色的。
发过的誓到底没有坚持做到,这两年又痴迷了文字。
这个时候喜欢的文字应该是淡雅的色彩了,不要浓烈,不要直白,最好是带着那么一些哲思和智慧。
所以读雪小禅的书就无法入心了。
但是也偶尔会被她的话击怕,比如她说:一个人懂一个人,比爱情更可怕,难道不是?
比如她说:能写出疼痛画出疼痛的人是大师,难道不是?
比如她说:真正的写作者内心饱满丰盈,但真实生活中,却过分的羞涩或者笨,羞于表达,人前寡言,低温,淡定,难道不是?
如此,再回头看雪小禅对爱情的表达,对戏曲人生的表达,难道真的是不能入心?或者是不敢入心了?
有时候年龄大了是多么好的托词啊。
写到这里,时间刹那间定格了,轻轻的按着键盘,安然,静谧,还有那么一点动容。该想什么?
这样的日子,无上班之烦扰,无学生之噪杂,还是乱翻一本书,胡思乱想的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