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爱情不只玫瑰花,还有不安的惩罚,快乐啊误解啊,都会随着时间增长,退潮的爱像刀疤,伤痛给一个说法,忘了才会更快乐,让心好好休息一下,握不住沙,放了也罢。
——题记
本想写小说的,结果发现,提笔意穷。原是这小说也没那么好写,还是写随笔吧,这个简单些适合我。
题记取自我中学时很爱听的一首歌。《握不住的他》那会以为的爱情是矜持的,羞涩的,喜欢也不会去追求。对一个人的喜欢即便是满心满眼,也从未想过要得到,只会傻傻的装作漠不关心,只会远远的偷偷的看一眼,如果不小心被他的眼神触及到,也会装作若无其事的移开目光,和身边的人大声说笑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心中的小秘密抱在自己的心理,偶尔也会拿出来和闺蜜分享。偶尔也会被闺蜜起哄。就这样,甜甜的,傻傻的,似懂非懂的爱慕着。日子就一天天在满天乱飞的试卷中飞走了。我想这时候,这份美好的感情叫做好感。
大学里,周围的同学很多都开始牵手谈恋爱了。漫步操场,信步湖边,一起打卡。一起吃饭,一起自习,很多情侣在校园里出双入对,情意绵绵,那会听到的是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那时的我,与很多同龄人的想法不同,我认为爱是一辈子的事,要认真不儿戏,所以,我在海边买了一对小海豚,并第一次庄重的许下承诺,一生一世一双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虽然,在许下誓言的时候,我心中的他还未曾出现。
时光荏苒,我大一校区的年华就在忙忙碌碌中奔流而去,上课,做实验,跑外联,拉赞助,老乡会,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忽然发现,原来大学的生活这么的丰富充实,却又浮躁容易让人迷失方向,我开始发现,原来大学里的学生不像之前,不一定是要靠学习出头,这里更像是一个小社会,我发现一片真心在这里未必换来真心,有可能是别人的利用,我第一次觉得,人心未必都是善良的,但我依旧不想放弃我的善意和善良,只不过学会了,离心存恶意的人远一点,心里也暗暗下定决心,大学里,恋爱还是不谈了吧,将来工作在找对象吧。我这个过于简单的脑回路,不适合谈恋爱!
所以,对所有的异性,我都是敬而远之。遇到喜欢的,就远远看一眼,知道是谁就好,甚至不让他认识我,记得那会自己在日记本上写下了,喜欢你,和你无关!没错,喜欢一个人远远欣赏就好,从来不希望自己会跟他有什么样的交集。于是我成功促使了自己喜欢的人和我的闺蜜牵手成功,虽然很多人包括我闺蜜在内都不能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做,为什么我不和他在一起,反而要撮合他们,但我心里很清楚,我们不合适,而且我也不适合谈恋爱,成人之美是我最好的选择。我的爱情,不属于这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大学,我要的是一份长相厮守,相濡以沫的爱情。
大二换了校区,学校的环境开始变得更好,离市区更近,活动更自如,与学姐学长也都有了交集。社团里面开了见面会,欢迎我们到来,学长学姐们表演着节目,欢迎着新生,学长学姐们热情的帮助我们熟悉社团业务,期待我们能够大展拳脚,早日独当一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