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原因简简单单
再读,矛盾缠身。
一个木匠的儿子,渴望在法国上层社会立足。他苦读诗书,遭受嘲讽。学习拉丁文,熟背圣经,可以引经据典,自命不凡。心崇拿破仑,热切希望成为一个不凡之人,能够有所成就。
鄙视着社会不公,人们的虚伪。父亲碌碌无为,粗鄙不堪。不认同他这个个体及其行为,哥哥们亦如此。
终于,他等来了一个机会——家庭教师,他来到了市长门下,用他的知识和言论展露才角,收获和众多好评,更重要的是,俘获了市长夫人的芳心。在维琉叶这个小城中立足,得到了爱情。但爱慕之人是不可取的,事情败露,逃亡贝蔵松。
得到了彼拉神父提拔,见识了上层主教的自私和贪婪。他一心思情,归去会情,被查逃巴黎。
还是这位伟大的神父,让他结识了伯爵小姐。对浮华的世象,不要太动心。而他却出于虚荣,做下错事,陷入罪恶。博得伯爵小姐的喜爱使他自傲。看他是否真的爱伯爵小姐?不知道。或许更多的是出于虚荣吧。曾经他鄙视的,现在却沉迷于其中沾沾自喜。忘记了曾经的追求。
事情的结局,他明明可以选择上诉,留着生命。可以收获伯爵小姐的芳心和高昂的财产,他却选择结束这段罪恶的旅程。最后的两个月与瑞纳夫人不求其他,心享风花和秋月。
而伯爵小姐也是一个拥有独立思想的女性形象,跨阶级的恋爱,“我敢于恋爱一位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的浪漫主义感情。于连生命结束,他还亲手葬送于连的头颅。可谓可敬可叹。
三日后,瑞纳夫人共赴黄泉。
那个世纪里,每个人都会不自觉的,迷失自己的方向。清醒,顿悟,结束。
( 于连将利己主义作为信条,但他其实没法按照这种信条生活,他不像自己认为的那样能读懂上层社会的暗码。他骄傲地虚伪,但不是每次都足够虚伪,真正成熟的虚伪可以将虚伪掩藏得不露痕迹,他始终做不到。而这种矛盾恰恰是于连身上最动人的部分,按照伍德的说法,这是“司汤达的伟大创新”。)
《红与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