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韩信的故事很有意思。
他被封楚王,衣锦还乡,兑现了他要报漂母一饭之恩的许诺。一饭之恩如何报的呢?赠千金以报。那个时候的金似乎不是黄金而是铜。但即便是铜,也是很大一笔财富。够慷慨!算是完美诠释了“滴水之恩,涌泉以报”。
然而他此番荣归故里,除了漂母,找的还有其他两人。
其中一个,是荣幸地被韩信长期蹭饭的亭长。他对韩信可不止一饭之恩,是数百饭之恩。《史记》中称他“常数从其下乡南昌亭长寄食,数月”,就算一天一餐,也是百饭以上了。
但那个年代的小小亭长,也是不宽裕的,你好手好脚不干活养活自己,又偏不拿自个儿当外人,天天去蹭饭,招人烦也是正常的。所以亭长妻就安排全家提前开饭,韩信踩饭点来时,对不起,你来晚了。
韩信怒而去。伤自尊啊。
此番荣归故里,彼时怒气仍未消。他找到昔日亭长,赐百钱,说:“公,小人也,为德不卒。”这是什么话?人当年自己都不一定能吃饱的时候,免费养了你数月之后,婉转地表达养不起你了,没得一声感谢,得到的是“你是个小人!”
是不是似曾相识?与那个流传甚广的关于乞丐的故事简直是双生子:
乞丐到某男子家乞讨,他给了 乞丐 十元钱,第二天乞丐又去,又给十元,如此持续两年。两年后的某天只给五元,乞丐问:“以前给十块,怎么现在给五块?”
答:我结婚了。
乞丐一巴掌打过去:妈的,你竟拿我的钱去养你老婆?
咱们伟大的汉字仅六个,便对此做了精炼总结:升米恩,斗米仇。
突然觉得今天的随笔,好像讲了个悲伤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