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事件发生我女朋友身上。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和我女朋友并不是特别了解劳动法。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们差不多都不了解劳动法。只知道劳动法是保护劳动人员的法律,其中具体内容不得而知。
我女朋在上海一家公司担任行政经理一职(说是行政经理,其实工作内容包含着很多杂事,或者其他职位的事物)。时间不长,前后大概6个多月(2019年12月份入职)。今年疫情,公司业务无法正常展开,导致公司资金回笼不正常,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发放工资。该公司老板在今年3月份开始不正常发放工资,都是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分次发放。直到5月份2月份的工资发放完成。这时候已经欠了两个月工资了,社保公积金停缴。(该公司老板还说过最近公司没钱,让所有员工不要工资!!!)
这时候欠了三个月工资,我女朋友想让老板签一个欠条。避免老板欠工资不给。毕竟都是上班的,图的就是那点工资。这时该老板就开始骂人,各种难听的话都往我女朋友身上怼!!!还当场开除我女朋友!
我女朋友那天简直委屈至极,给我说第二天要去劳动局告他。其实我们等了半个月后才去劳动局仲裁,期间一直在协商。这时候已经做出让步,说工资少给一点也行。但是该老板一分钱都没给。
半个月后我们在嘉定区的劳动监管局进行了投诉。在说明了情况的情况下劳动监管局的工作人员竟然还让我们回去协商。说是这是仲裁程序!(这个协商设定有些不合理了,如果我们在没有协商的情况,让我们协商,那么我们应当配合。但是我们已经协商半个月无果后才来申请仲裁的呀!)没办法我们只能妥协,又用了差不多十天时间,在工作人员的所谓协助下协商失败了。
怀疑工作人的人情偏向,合同工资八千的情况,工作人员给谈到了5000,还分期付款!这我们怎么能愿意!我们只好走流程,法院起诉了!
劳动监管局有免费律师。真免费,感觉就像是给我们普及基础法的,什么事情还得自己干!这个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怀疑这些人员的人设偏向了。估计会把我们往沟里带。免费的不好用我们决定自费请律师。本来没多少工资,还用了几千块请律师,想的是尽快把事处理了。这种事情时间拉长了特别糟心。
通过律师我们了解到,走流程到法院起诉开庭,在缴了起诉书后还得等45天时间才能开庭审理!(这个设定也不合理,从开始仲裁到法院开庭,这前后的要两个月。对于在外靠工薪生活的人,2个月可以把人饿死二十次了。)
这期间收集证据和写材料到开庭已经是7月31日了。真到等了四十多天才开庭!在挺上,对方竟然提出,所欠工资按月薪5000发放,让我们放弃一个月的赔偿。合计一万五千元还分期!(想骂人。)狗逼的是工作人员还有脸来问我们愿不愿意!我们当时就让律师回复:不愿意!如果能一次性付清三个月工资,我们放弃赔偿! 结果对方不愿意了!不同意支付工资!
最终结果是双方都不愿意!我们给律师商量说可不可以申请强制支付令。但是申请强制支付令要在开庭后半个月才能申请!
难道不应该是在双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就应该强制支付劳动所得的工资吗?还得等到半个月后才能申请!至于能不能申请下来还不知道。极度怀疑这个劳动监管局的设定偏向,它也许并不是真正中立的,偏向缴税多多一方!
因为我女朋友在找到了新工作,社保需要转出。该老板故意压着不转!给社保局打电话问能不能自行转出。社保局工作人员说让我们联系原单位转出!(MD,原单位愿意转还给社保局打电话干嘛?)佩服这些工作人员的脑回路!
PS:为什么我们不同意分期!因为该老板是失信人员,在网上失信人员名单上有他的大名。同时身压多场官司。在协商期间答应的事情一件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