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看”是讲方法,莫想歪了--与小彭谈谈心

小彭你好!     

      今天看了你在群里的发言,我感慨良多。这次社区召开的联席会对你个人而言,确实没取得什么成果,但对小区广大业主而言,是取了成果的呀!无论是社区还是物业对业主们提出的促成物业正常化合法化契约化不是都是支持的吗?这不是成果吗?物业甚至表态如果在业主大会环节通不过,他们可以自己走人,这样的态度不好吗?不应欢迎吗?物业要正常化合法化契约化这不是你的一贯主张吗?怎么到了真正要去实现的时候你的态度反倒变得暧昧起来了?

        关于知情权问题,有人认为可以讲也应该讲,还应当作重点写进以后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但你却坚持现在就要把历史问题先弄清楚了再讲下文。历史问题一时半会儿弄得清楚吗?弄不清楚是不是又要将“物业三化”无限期的拖下去呢?让小区无休无止的这样糟下去呢?

      有人认为知情权的老账不仅不易让人翻动,能翻到的也可能是假账,七算八算,即便有盈余,大概也少得可怜了。为了这少得可怜的银子,坏了“物业三化”的实现,坏了小区的未来值吗?这点小账你会算不过来?你也知道现在小区的热心业主所剩没几人了,这是因为反反复复把人心折腾冷了,难道我们忍心将这剩下的几个热心业主的心也让其渐渐变冷吗?那时只剩你一人“热心”去单打独斗能成事吗?

      毛主席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在我看来其实也是所有成功事业的生命。拿知情权这件事来说,过去的先摆一摆,先力求把眼前的事做好,如果要查也等合同签了查。那时我们可以参照合同的有关约定,去翻那旧账是不是更有根据更有理由一些?清查的成功率更高一些?

      有人提出了这样一个设想,在与物业谈判时,提出用不翻旧账去换取物业免除那些没缴物业费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这个设想是大胆的,因为这多少要牺牲缴费业主的利益,若真要这么干,相信缴费业主会识大体顾大局的。当然,这仅仅是个设想,还得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加条款让业主大会通过。

      为了早日实现物业正常化,提出向前看,凡对可能破坏物业正常化的话不说事不做,这应该没有错吧?而你却似乎把讲方法的“向前看”也看成是洪水猛兽是很不恰当的哟!你提出现在就要坚决翻老账,不顾物业正常化的大局也要这么干,你知道吗,在我看来,口号是高大上,实则是败事言。!

群里人多,以上言论,不喜勿喷,可以辨论,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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