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表过一篇题为《8类食物千万别给孩子吃》的文章,其中有一个小标题是“8岁前不能吃蚕豆”,那岂不是说那8岁后的儿童就可以吃蚕豆了?如果这样,那让一个10岁的“蚕豆病”患儿吃了蚕豆后出现溶血症状怎么办?
《人民日报》发表过一篇题为《8类食物千万别给孩子吃》的文章,在笔者的朋友圈里疯狂转发,笔者看了一下内容,前面还挺靠谱的,结果看到最后不淡定了。
嗯,就是这个,为什么笔者不淡定了?大标题醒目写到“8岁前别吃蚕豆”,这个意思就是说“8岁后儿童就可以吃蚕豆”,笔者的逻辑没错吧?这样传播的效果就是,如果让一个10岁的“蚕豆病”患儿吃了蚕豆后照样会出现溶血症状,然后送到医院,医生诊断“蚕豆病”,这时家长会有什么想法?“人家《人民日报》只说8岁前不能吃蚕豆啊?你们医生一定是误诊!”咳咳,对不起,笔者最近内心比较黑暗。
为了消除误区,笔者这次斗胆挑战“官媒”,跟大家说说“蚕豆病”。
“蚕豆病”,全称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是一种参与葡萄糖磷酸戊糖旁路代谢的重要酶,这个代谢过程会产生还原型辅酶Ⅱ(NADPH),NADPH可以保护红细胞免受氧化性物质的影响。G6PD缺乏导致NADPH不足,由于蚕豆尤其是新鲜蚕豆具有很强的氧化物质,可以破坏G6PD缺乏症患者的红细胞膜,造成溶血。G6PD缺乏症是一种X染色体(Xq28)伴性不完全显性遗传代谢疾病,男女发病比例约为7:1。
不单单进食新鲜蚕豆会引起急性血管内溶血,蚕豆制品、母亲进食蚕豆后产生的母乳、某些药物(抗疟药、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硝基呋喃类、磺胺类、维生素K、樟脑等)也会诱发G6PD缺乏症患者血管内溶血。其他诱因如感染、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也会发病。溶血程度与蚕豆进食量无关,与药物摄入量、酶缺陷程度有关。
临床表现上,通常在进食蚕豆后24——48小时后发病,早期有疲倦、发热、头晕、恶心、呕吐、腹痛,继而出现皮肤黏膜苍白、酱油色尿(血红蛋白尿)、黄疸等血管内溶血性贫血表现,新生儿会出现核黄疸,重者可出现昏迷、胆红素脑病、急性肾衰竭,甚至多器官衰竭死亡。
由于是遗传疾病,故没有根治方法,主要针对急性溶血治疗,去除诱因,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失衡、肾功能不全,输注非亲属的红细胞和使用糖皮质激素也可改善病情。
综上所述,G6PD缺乏症作为一种遗传缺陷疾病,并不会随着生长发育而自愈,但在隔绝诱因后可有效降低急性发病率。因此,“官媒”所谓“8岁前别吃蚕豆”的观点,笔者实在无法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