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高云翔王晶案重审第十一日审理结束,今天检方传唤了剧组多名证人出庭,不过因为证人的陈述比较长,所以陪审团出现了瞌睡的现象。
高云翔王晶案发生已经两年了,至今没有完结,此事对双方来说都影响甚大。
高云翔本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演员,出道多年的他作品也是不少,其中与孙俪合作出演电视剧《芈月传》中,因“义渠王”一角获得不少的关注,其事业在上升阶段,家庭美满,有着大好前途,但因此事丑闻缠身,事业毁于一旦,且婚内乱玩已然坐实,即使最终被放,婚姻也将受到影响,令人惋惜。王晶也不是大家误以为的香港导演王晶,而是内地的一个制片人,大家不要冤枉了他。
女方是一名澳洲女华人,是位36岁的已婚妈妈,毕业于悉尼某名牌大学,并且是高云翔经纪公司声明中的《阿那亚恋情》电视剧“合作方负责人”,最终无论案情结局如何,都将受到终身的伤害。
显然这是一起熟人性侵案,在所有的性侵(强奸)案件中,至少在 70% 的情况下,受害者是认识施暴者的。施暴者最可能产生于受害者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其次是约会对象、前任、上司、或者亲人。因此最常见的不是拳脚相加,而是施暴者以身份、地位、或利益的优势威迫。
更令人心痛的是,有将近 3/4 的女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经历是被强奸,因为她们很难相信和接受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熟人之间…… 但只要将同样的经历换成第三人称,她们却能正确判断这是强奸。
人类社会的复杂性
首先从进化规律讲,一个物种只有尽可能多的想着性,它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物种延续,使其更好的繁衍生息。人类也符合这个进化规律,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男性都想和更多的女性发生性行为,可能这个女性没有他老婆漂亮,也可能他很爱他老婆,但并不影响他有这种想法,这是普便的人性,也是人的本能。只是人类是由大脑控制行为的,知道有些事是不能做,但不是不想做。大部分人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有一小部分人会付诸实际行动,对身边人实施性侵。
其次不得不承认,人性是复杂的,好人与坏人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也不会写在脸上,有些人在某领域非常成功,甚至经常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很大贡献。但在面对美女时,也可能会出轨,甚至去性侵,这就是人性的复杂面,人性不全是善也不全是恶,而是善恶的混合体,大部人都是普通人,我们不能用圣人的标准要求身边的朋友。
女性在走出社会后,要正确的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除了老公、男朋友和家人外,身边的大部分男性都有想和她发生性行为的想法或念头。女生不要天真,不要片面的认为男性在平时彬彬有礼,在工作生活中表现的非常得体,便不会对她做不轨之事。实际上即使有些男性已婚且对她做出性暗示,也不影响该男性在其它领域和其它人面前表现的很正派,做出很多贡献。
既然社会这么危险,是不是说女性都呆在家里,不要出去工作呢?或者说这是危言耸听。不是的,熟人性侵大都不会像陌生人强奸那样直接使用暴力,且在大部分的性侵中,前面都会有迹可寻,如进行性暗示、性骚扰等,突破性距离等,所以女性只要掌握好性距离规律,学会适当的保护自己,可以最大的程度避免悲剧发生。
性距离
性距离是啥呢?指两个人从陌生到最后发生性行为,这个过程中身体互相接触的程度和心理接受程度的总称。也就是说两个人从认识到最终发生性行为,需要一个过程,且需要时间、金钱等的投入,可以把这个过程理解为恋爱追求的过程,这也是心里慢慢认可对方的过程,即是情感上的认可,也是肉体上的认可,通过认可拉近了心理距离和身体距离。以下的性距离级别表。
性距离是真实存在的,合理的性距离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规范,通常关系非常好的异性朋友,心理无比的亲切,即心理距离很近,但性距离通常保持在五到七级之间,亲人间一般也就是四级,只有夫妻和情侣间才是三级以上。
人与人之间交往受社会文化和道德约束,通常两个人不可能刚认识就直接发生性行为,如果一方有意,就会逐渐试探,比如两个人在一个单位,不是很熟,在性距离七级,一天有意无意触碰了你的大腿,这是突破了性距离,多次这样骚扰,说明对你有想法。
当两个成年人突破到性距离的四级时,其实有着很明显的性暗示;还有当男性有想法时,除了性距离的接近外,通常会刻意的创造两个人独处或交流的机会;这时女性就要引起警觉,不能感觉无所谓,如果对男性没有意愿,就要适当保持距离,而不能放任这种情况发生,更不能酒后和这个男性单独处在一个密闭的空间中,这样会很危险的。我们应用性距离规律分析案情,探讨女性如何保护自己,避免熟人性侵。
案情分析
2018年3月26号,当事人剧组中国成员聚在一起吃了顿饭,大概有30人,也有一些会说双语的澳洲工作人员。在晚饭时,女当事人不太会喝酒。由于一部分人第二天回国,饭后约有12人左右云了KTV唱歌,包括王、高和女当事人。我们来看看案情细节。
案情场景一KTV剖析
在场景一中,女当事人在吃饭时和刚开始时,喝了点酒,随后女当事人陈述:在刚开始唱k的时候,王把胳膊放我肩上,离我很近,大概15-20cm近,但我没有觉得不合适,因为大家都在庆祝,很开心,我觉得没啥不对。但几次之后,我感觉不舒服,一直都盯着我,我问他为啥你这样看着我,他说,为啥我不能这样看着你。我尝试不看他的眼睛,躲避他的眼神,看旁边,看周围,但他要求我看着他。当我感觉不适的时候,被那样对待的时候,我就借故去了好几次厕所,我想我从厕所回来的时候,就有人坐我的位置,因为ktv里面真的很多人,我就去别地地方坐。之后他又离我很近,想亲我,但我把头别过去。
证人描述:王晶和女当事人看起来像是情侣。因双方在KTV内很自然的接吻长达2分钟,且女当事人没有反抗。
案情分析:如果按女当事人所说,其实王很明显突破了同事间应有的性距离,在性暗示,也是骚扰,这时当事人应该警觉。如果按证人所述,则双方的行为已经突破了性距离,男方会认为女方能接受他。
显然王是有着很明显的想和女当事人发生性行为,并且已经表现出来了。这时男性一般会和目标女性在公众场合表现的很亲密,这样即使受害人在事后报案也可能会被动,因为平时和施暴者关系似情侣,发生性行为时很大程度可能是自愿,让人不好判断,这也是施暴者想看到的。可惜当事女性没有引起警惕,且没有及时阻止性骚扰,故在后面庭审时女方很被动,而且还引起了王的误判,认为女当事人同意和他发生性行为。
给我们的启示:当女性在和友人一起玩乐时,如果没有和男朋友或亲人在一起时,尽量不要喝酒或少喝,因为喝了酒会让人很兴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其次就是尽量不要和普通异性朋友突破四级性距离,这会让对方误判,以为你好勾搭,以后对你性侵的概率就很高。
有时因为一起玩的很嗨,也常会有搂搂抱抱之类的,但当突破后,要引起警觉,而不是无所谓,更不要和他在晚上单独处一室,并且在今后的交往中,不要再过份亲热,对他的献殷勤要明确拒绝,让他感觉上次两人的亲密只是因为当时玩的很开心,而不是其它的,一定要在日后的相处中明确清楚,不要让对方误判。和一个异性长久的暧昧,可能会为日后的性侵埋下种子。
案情场景二酒店楼下剖析
女当事人陈述: KTV附近不好打车,所以她想先去酒店再打车。而王把女当事人的手提电脑拿走,邀请上楼聊一聊。当时女当事人想会有其它工作人员。女当事人告诉王晶,我需要离开了,当时在电梯里,我一直按着电梯的开门键,但王晶拉开了我,按下了电梯16层。女当事人当时一直都不想去楼上。
酒店大厅和电梯走廊的监控画面显示,王晶拿着女当事人的包,拉着女当事人的手腕往酒店房间走去,随后身穿黑色T恤,头戴黑色鸭舌帽的高云翔走出电梯,四处看了下,往房间的方向走去。
案情分析:结合场景一细节很明显,王是有预谋的,就是主动拿着女当事人的包,拉着她上去。如果女方掌握了性距离的规律后,在场景一中时,就应该引起警觉,这时王这么拉着她,应该要有预见性的,坚决不去王的房间,或是确定和其它的女同事一起上去,可惜女当事人还是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因为是熟人,关键时刻包可以先不取,第二天人多的时候再去取,毕竟安全最重要。只要不上去,后面的悲剧其实可避免的。
给我们的启示:生活中当晚上出去K歌蹦迪或吃完饭,尤其是喝完酒,女性友人尽量不要单独与男性处在一起,尤其是曾经骚扰过自己的男性。
不过有时会有求于一些领导或拥有资源的人,又不好拒绝,那么要在饭局前有预见性。这时不要天真,做好安全措施,如前偷偷的约友人在外面等待,或让友人过一会打电话如不接就报警等,或者备一些防狼的器材,准备好一键报警按键啥的,提前做好安全措施,有备无患。社会就是这么复杂,不要把安全寄托在男人道德上,而是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案情场景三酒店房间内分析
女当事人陈述:进门后王走过去抱住她开始亲她,她试图摆脱。之后王用微信语音约高说:“来我房间”。
几分钟后高云翔来到房间,先后同当事人发生了性行为。
女当事人回忆说自己当时极为恐惧,不知道怎么办,就按照指示照做了。
事后,我看我脸上很多JY,我很快把脸洗干净(哭)
离开房间时,她不记得王晶有没有说话,只看见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案情分析:其实女当事人进入房间后,发现王试图亲她,应明确拒绝,或大声呵斥也可以,然后立即离开,这明显突破了同事间应有的距离,很明显是性侵,再呆下去很危险,如果女性碰到这种情况,不要天真,赶紧走。
其次,当时很恐惧应该是真的,当人的身体被攻击者掌控,心里极度害怕重伤或死亡的时候,极端生存反射作用就会接管身体。这时候,身体会变得僵硬,双手无力,如同残废,说不出话,哭不出声。这种反应被叫做紧张性不动。
大部人认为事后应该报警,不应该洗掉关键证据JY等。其实当事人的反应可能是强奸后的正常反应。大部分人都没遇到过这种事,突然发生了会很恐惧,并不能在当时做出正确的行为。现实中可能有很多安全教育,如火灾、地震、乘电梯等,但并没有性教育,强奸后应该怎么办,大多数人不知道,多数人碰到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办,只能默默的流泪,心理留下阴影,终身处在痛苦中。
给我们的启示:人生无常,除了其它安全教育外,还需性教育。可以在平时预演,问一下自己,如果我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如果被强奸了,先确保自身安全,事后尽量不要洗澡,并保护现场,留下擦拭精液的纸巾、床单、内裤、毛巾、避孕套等证据,包括对方的联系试式,通话记录,录音和监控摄像等。再就是这会可能自己已经很受伤了,要找个自己信任的,和施暴者无利害关系的人帮助自己。
案情场景四离开酒店回家
视频播放女当事人四点十二分打车回到家的视频。回家后很匆忙去卫生间洗了个澡,“因为我觉得我身体很脏。
丈夫问我为啥回来的这么晚,你脖子上什么东西这么脏?那是JY。
丈夫说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你要报警。
我丈夫报了警,我去睡觉了,我当时头昏,当天我说早上五点就起来工作,非常忙。那是27号早上了。
我没有给警官告诉一切,因为我害怕,我出生在中国,没有女子会跟警察说强奸的事情。因为他们是名人,有权力。我不想伤害家庭,不想伤害我的父母。
我向女警官展示了我腿上的淤青。
案情分析:可以看出女当事人非常慌恐,给他老公点个赞,及时报警。后面女当事人还提到,因为出生在中国,还考虑到对方是名人,有权力,潜在担心官司打不赢,还会伤害到家庭,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感觉非常符合普通中国人的想法,并且我们也没有性教育,大部分人事后其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生活中大部分强奸案都没有报警,比如害怕自己被玷污的事传出去影响名节,不敢伸张,害怕报复等等。
给我们的启示:生活中遇到这种事,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不管对方什么身份,这属于刑事案件,只看证据,不看其它的。其次要注重性教育,网上看到类似的文章,保存或分享给自己的亲人,让其学会保护自己,平时也要注重这方面的安全教育。第三整个社会确实存在对强奸的不作为和一些强盗逻辑,认为强奸是一件丑事,尽量不要宣扬出去,不要报警私下解决;被强奸的女性自己穿的少,性放荡,自找的;爱财去勾引有钱人,达不到目的就报警说是强奸,其实好多事都是施暴者抹黑受害者故意乱讲的。以上这些都会给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所以当看到这种事时,不戴有色眼镜,不抹黑受害人做施暴者的帮凶,以判决结果为准。
我们不对案件性质做判断,以女性不想和施暴者发生性行为来看,其实早在KTV时男方的行为就已经突破了正常同事间应有的性距离,包括到了酒店楼下帮助女当事人拿包,很明显是有预谋的,女当事人如果能掌握一些性教育的安全知识,在KTV就及时制止男方过于亲密的举动,并不要去男方住的房间,后面的伤害是可以避免的,这并不是说女方的错,而是说女性要学会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伤害。
同时作为男性,也应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尽量不要去伤害女性,也不要出轨,因为很多事情结果是不可预知的。高云翔是挺好一个演员,即使最后判决无罪,也是黄泥巴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说不情楚,也毁了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