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想写的是小说,但现在的确条件还不成熟,几乎没办法下手,只得先把语言修炼好再说。因为没有观察,没有生活,叙述性的东西也差了些,想来还是写写文学评论吧,一半作学习语言的记录,日后查看,一半也对读者有个交代,至少有些意思值得一读。
文学评论也侧重语言方面,我读的主要是国内作品。就语言而言,翻译文章隔着一层, 总不如原汁原味的好。近期挑金庸《天龙八部》、老舍《四世同堂》作为主攻方向。每每随便摘抄一段细细品味,都有意外惊喜,惊叹不已。下面以《四世同堂》一小段开始。
出自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版《四世同堂》P117
【原文】野求怪难堪的,到破轿车的旁边,向姐姐告辞。钱太太两眼盯住棺材的后面,好像听明白了,又像没听明白他的话,只那么偶然似的点一下头。他跟着车走了几步。“姐姐!别太伤心啦!明天不来,我后天必来看你!姐姐!”他似乎还有很多话要说,可是腿一软,车走过去。他呆呆的立在马路边上。
【复述】野求想跟姐姐告辞,但又不好意思,实在张不开口,跟了几步,犹豫再三,还是说道,“姐姐,你不要太难过了。我先走了,改天再去看你。”姐姐由于伤心过度,神情木然,像是听见了,又像是没听见,只点了下头。他似乎还有些话要说,但是腿一软,车子离远了,只留他呆呆的站在马路边上。
(注:复述是我按照原文的意思,用自己的语言翻写一遍,目的是为与原文对比,方便体会其中的妙处之用。)
【评点】
野求怪难堪的,到破轿车的旁边,向姐姐告辞。
把野求的状态描写放在前面是总起,点明主旨——本段主要写野求的难堪:他想告辞,脸上挂不住,姐姐遭遇重大变故,做亲弟弟理应陪伴,尽到照看义务,此时离开,自己都觉得难堪;其二他不懂事,自私自利,性情软弱,作者也替他难堪。两者都在这第一句里了。“难堪”二字出人物性格。初读“野求怪难堪的”,不理解野求为何难堪。后面“到破轿车的旁边,向姐姐告辞”,一方面是动作描写,另一方面则做了解答:不合时宜的告辞。与我的复述相比,原文把难堪的原因放在后面,顺序调整下,与平常认识顺序虽有不同,但并不影响我们对语义的理解,该表达的都表达了,却省了笔墨,突出了主旨,现场感强,与整体情节自然揉在一起,避免了平铺直叙。
钱太太两眼盯住棺材的后面,好像听明白了,又像没听明白他的话,只那么偶然似的点一下头。
上一句结尾“向姐姐告辞”,接着叙述“姐姐”的反应,自然引出“钱太太”。此处称呼由“姐姐”换做“钱太太”,不仅保持称呼前后一致(前后文一直以“钱太太”称呼野求的姐姐),另外别有意味在其中:一个妈生的姐弟两个,该是脾气性格相近,但姐姐刚烈,宁死不折,弟弟却软弱无能,活的窝窝囊囊,苟且偷生,形成鲜明对比。为何差异这么大呢?“钱太太”这简单称谓却是最好的解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钱默吟,被作者唤作“诗人”,有脊梁的中国人,受其影响,儿子杀敌,妻子刚烈,便是见证。这里明写野求,带出钱太太,透着写钱先生,一石三鸟,确实是大家手笔。“姐姐”对应弟弟野求,“钱太太”对应丈夫钱默吟,一个软弱,一个刚强,一个地下,一个天上,此刻都在这个女人身上发生了联系。再看“钱太太两眼盯住棺材的后面,好像听明白了,又像没听明白他的话,只那么偶然似的点一下头。”两眼盯住的是棺材的后面,预示着钱太太此时已然下定决心,要步儿子后尘,一去不返,好伏笔。前句“向姐姐告辞”没明说野求有没有说话。此处加上“又像没听明白”的对象“他的话”,说明野求之前开了口,交代的细。至于说的什么,很可能因为说的吞吞吐吐、声音极低,加上钱太太神伤,才“好像听明白,又像没听明白”。在此故意不表,后面二次开口才写出,合乎情理,突出了野求内心纠结,难堪的状态。前面用的“好像”,后一句用的“又像”不是“又好像”,真是多一个字都不要,极简。钱太太因为伤心,所以神情木然,对弟弟的话反应迟钝。可是老舍文中偏偏没有出现“伤心”、“神情木然”、“反应迟钝”直白的词,用“钱太太两眼盯住棺材的后面,好像听明白了,又像没听明白他的话,”表现伤心、神情木然;“只那么偶然似的点一下头。”表现反应迟钝。尤其“偶然似的”这个定语,一下子形象就出来了。
他跟着车走了几步。“姐姐!别太伤心啦!明天不来,我后天必来看你!姐姐!”
按说要告辞,总要说“离开”“走”等字眼,可原文中偏没有出现,只是说明后天再来看她,隐含着要离开的意思,为何?野求想跟姐姐告辞,但又不好意思,最后终于张口了,却说得委婉,说不出“要走”二字,正是“实在说不出口”的意思。相对于我复述的文字,用笔极简,用“不写”达到了“写”的效果。再看,即使是委婉的说,我写的是“改天再来看你”,原文“明天不来,我后天必来看你!”作者怎么啰嗦起来?不然!妙就妙在啰嗦里!不过几个小时,姐姐就一头撞死在坟前。野求啊野求,你可知道,你这“明天不来,后天必来看你!”竟是与姐姐的永别之言,还特么“明天”,还特么“后天”!唉……这是多么的令人扼腕叹息啊!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跟“改天再去看你”天壤之别啊!
他似乎还有很多话要说,可是腿一软,车走过去。他呆呆的立在马路边上。
“很多”二字,与诀别相对,有很多却不能再说,可悲可叹。原文“车走过去”,我写的是“车子离远了”,原文描写的是车子擦身而过的状态,我写的却是车子过去一段时间后的状态,“腿一软”时间很短,送葬车不会快,原文更准确。而且擦身而过,近在咫尺,却没有跟上,由于自身的软(腿软,人更软),就这么过去了,抱憾终生,可怜可恨!原文用的“立”在马路边上,我用的是“站”字。“立”光杆一个,远景,孤立,孤单的样子出来了,想到姐姐,他最亲的人就这么没了,他从此后孤单,孤立更是语义双关,感情在里面了。“站”哪里能有此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