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这样说,应该是一种不拘泥于经典定义的演绎。
佛经裏面的爱欲指的是世俗人的爱,是用来满足自我的,得不到会渴望、会不满足、会痛苦。所以佛经裏面,“爱”这个字眼是有染污性。
比如我们爱某个人喜欢某个人,一定是因爲他/她让我们自我感觉良好,一定渴望回報。父母对子女之爱,已经是最无私的,但是还是基於儿女是自己所生养,留著自己的血 ,是自己灌注无数时间心血的对象。
真爱没有这种自我。付出不爲自己、不求回报、也不是爲了让自我感觉良好。
我们每个人一生中所付出的爱,都曾经有这种无我的付出,只是不能持久。
很多人一听佛经说无我,就理解为是冷漠无情,以爲学佛就变得万法皆空、什麽也不在乎了。
通过学佛消融自我,去除对自身深沉的执著,才能把所有人视爲同等,才能以无我之心拔苦予乐。这种“爱”,不需藉助某人某物满足自我,不执著结果,所以清净无苦,犹如源源不绝的内在力量。
佛和菩萨就是宇宙中的高等生命体。他们的慈悲没有凡人的执著,但不等於说他们展示慈悲的时候是无情的。不但不会是无情的,反而是一种清净的、无条件的、与智慧结合的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