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中的笔将会陪我度过很长一段时间,不管是我情绪低落时,亦或奋发得意时。
我高兴,那字就写得龙飞凤舞,若是难过,字就歪歪扭扭,每一个笔画都在向纸宣泄我心中的忿忿不平。
我一个人度过了对我而言很长的一段一个人的时间,人们把那种状态叫做孤独。
在去见喜欢的明星时,在前行的列车上,打开小桌板,把包里的笔和纸拿出来。
同样的事我还在飞机上做过,在机场,在没有凳子的小旅社,在火车硬卧上铺狭隘的空间里。
我蹲着,趴着,甚至是跪着,如果一定要写的话,总有办法的。
在我不确定的未来里,我唯一可以确定的一件事,如果明天我的手能握得住笔,那我就会写下去。
每一天都会有些不确定的因素。
比如今天拖延症又严重了,一直把该写的字推到晚上十点,等到晚上十点,停电了。于是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借着微弱的灯光把字写完。
比如今天感冒了,头痛欲裂。 比如今天玩游戏上了瘾,甚至根本不想写了。比如身处于旅程之中,比如长途跋涉刚到家时身心疲惫。
好像总是时不时的,会有一些突发因素。
记忆尤为深刻的,便是刚坚持写字不久,两只手都被烫了大水泡。右手刚好烫在握笔的位置,左手则是烫了半个鸡蛋大小的水泡。
是真的很痛很痛啊,在我终于把最后一个字写完的时候,我忍不住吸了一大口气。
其实整个过程我是不太认真的。有一半是练,有一半是写。
所谓练,是想把这个字写好。所谓写,就是为了完成今天的任务。这我得承认。
但我必须一天不落的坚持下去,为的是我想练的那天,没有因为前面已经这么多天不曾握笔而破罐破摔导致失去重新拿起笔的期待和勇气。
哪怕有一半是敷衍,也要为了另一半的认真而坚持的敷衍下去。
但我写字是为了把字写好看的。把一个笔画写上好几百遍也是有的,写不好看的时候,也会想摔笔。
倘若偶尔能写出那么一个稍微符合规范的字,就忍不住飘飘然。李白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便是当时内心的真实写照。
写字,是很容易获得满足感、成就感和幸福感的。
村上春树在《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中写道:任何一件平常的事坚持做,总会悟出一些道理来。
于是我,像吃了这么多年饭,知道了不吃饭会饿这个道理一样。字写得久了,就知道敷衍久了字会变丑,骗得过其他人终究骗不过自己,成功是需要坚持的。诸如此类的道理。
当然,为了能够把写字这一件事坚持下去,平日里我不得不多注意自己的身体,以防出现卧病在床难以执笔的情况。
在七百多天的时间里,竟确实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那么写字于我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者说坚持做这件事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将我的生活彻底与这件事捆绑了起来,不管明天是悲是喜,这件事总是要做的。不管明天是意志消沉还是意气风发,这件事还是要做的。
我在写字上的进步会一天比一天更多一点。就像在迷雾中我抓住了一根绳索,在我不知我该有何作为时,顺着这条绳索走下去。
亦或者是,警醒我,人的一生应当处于不停地进步之中的。安于现状是暂时的,唯有不断地寻求蜕变,才是生活永恒的真谛。
在这短暂的岁月之中,我已赋予写字崇高的意义。
但是尚有一个条件,这一切,皆是由我手中的笔来完成的。
写字的人要对文字充满敬畏,那么执笔的人,就该对笔充满感激。
我手中的笔将会陪我度过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有幸身体无大恙的话,这一段时间,指的是,一生。
于他人而言,那是一支笔,笔尖在纸上划过。于我而言,那也是一支笔,只是笔尖,走在我的人生里。
笔不外借,盖因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