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道德经》第十一章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原文:
        三十辐①,共一毂②,当其无,有车之用③。埏埴④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⑤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⑥。

解释:

①辐:车轮中连接轴心和轮圈的木条,古时代的车轮由三十根辐条所构成。

②毂(gǔ):车轮中心的圆木,中有圆孔,用来穿插车条并连接车轴。

③当其无,有车之用: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

④埏埴(shān zhí):埏,搅和。埴,泥土。意为调和陶土做成在饮食中食用的器皿。

⑤户牖(yǒu):门窗。

⑥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有”给人便利,“无”也发挥了其效用。

译文:

        车轮上的三十根辐条,聚集到一个车轴上,有了轴心空虚处,才有车的作用。糅合粘土做成器皿,有了器皿中间的空虚处,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并建成房屋,有了房屋中间的空虚处,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给人便利,“无”也发挥了其效用。 

感悟:

        在本章节,老子再一次“格物致知”,意图进一步改变人们 “争”的观念。

        通过对“车、器、室”这些人人所熟悉物品的观察,得出了一个“有之为利、无之为用”的道理,朴实而易懂。

        实质上是在用更直观的举例来呼应、解释、帮助理解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为玄德’所要表达的含义。也隐含着为他在之后提出“朴”的主张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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