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水桥是满水村通向外面的唯一的一座石桥,无论是外出访友还是上山割柴都要从这座桥上走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满水村的李大每天都会在清晨带都会端着一个茶壶,站在门口看一看远处自己的土地。这些地是他祖上传下来的,虽算不上良田,但是贵在多,他并不种地,租给了村民。遛狗斗鸟是他每天的事。他是这块太行山边缘满水村唯一的地主,地主嘛,就应该有地主的样子,满脸横肉,五大三粗,但是李大不是,他更像是一只快要瘦死的猴子,扇风耳配上米粒一般的眼睛挂在瓜子脸上。
于福是李大的邻居,名字是叫于福,但是这个人并不迂腐,相反是穷的叮当响。李大和于福已经邻居几十年了,从小待到老,但是李大依旧是从心眼了看不上这个老家伙,傻乎乎的样子,傻呵呵的笑。其实不然,要不是因为穷,也不会这样。自从于福他爹死后,于福就成了这个样子。冬天一件破棉袄,一把锄头,夏天一把锄头,一件短汗衫。
至于于福他妈是谁,于福也不知道,出生没多久就跟着别人跑了,于福打小跟着爹过日子,八岁那年爹也死了,于福哭了一天两夜,哭出来的泪跟着他爹一起进了土,于福的声音也跟着棺材板走了,四十多年没有说过一句话。
于福成了孤儿,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土地上,谁家会有一份闲钱去养一个被老天抛弃的孩子。
既然投生做了人,那肯定就是老天爷的眷恋,命该成人。于福并不情愿的去要饭,饥饿拿着皮鞭鞭笞的胃壁,乞讨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儿,于福并不光彩的加入了这只顽强的队伍。于福虽然要饭,但是并没有完全抛下自己的尊严,每次得到主家设施,吃饱之后并不急于离开,等到主家动身去务农时,他就会跟在后面,帮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
久而久之,他已经成为了务农的好把式。本来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茧子已经在他的双手扎了窝。父亲的衣服已经可以用肩膀扛起。十八岁了,他深刻的认识到要饭已经不能成为活路了。他在东坡山开拓出了早已荒废的土地,地不多,养个人绰绰有余。
春去秋来,日出日落,眨眼间二十个春秋印在了于福那张黝黑的脸上,太阳准时射进了于福昏暗的屋子,穿上衣服,背起箩筐,走到那一亩玉米地,精灵一般的玉米向他招手。卷起袖子,在手上吐了口吐沫,挽起袖子,咔嚓嚓的砍了起来,丰收的季节总是让人充满干劲儿。
半把个小时过去,大块的玉米躺在了自己脚下,拿出旱烟,欣赏起了自己的成果,心中一阵激动。秋风抚摸着汗水,夹着泪水投入到了大地。少有的惬意时光,被一阵婴儿的哭叫打破了。
于福跟着哭叫走到了坡顶的石头羊圈,一只小手正在空中挥舞,单薄的被单儿包裹着一个婴儿,阳光的照射下圆圆的脸蛋儿更加的可爱。明亮的大眼睛正在审视着这个陌生的天空。于福是第一感觉告诉他这是一个被抛弃的娃娃。在这个没有计划生育的年代,大规模的造人是不可避难的,孩子越多,越穷,越穷,孩子越多。养不活只能扔掉。何况是一个三瓣嘴的小娃子。
逗了逗娃娃,便转身离开了。刚走没几步便想起了自己这一生的经历。又转身走了回去。抱走了娃娃。
于福抱着小孩儿回到家中,心中一阵喜,一阵忧:“拾个男儿还不如拾个死兔子,放在锅里煮一煮,三天不饿,有个男儿养三年,三十年发愁”。但是这么回头一想:“老来得子嘛,这一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我于福光棍儿了四十年,也许是老天怕我断了香火,赐给我这么一个儿子,心中暗喜,老天有眼!老天有眼!”想完就抱着儿子去了村里读过书的好友李秀才家里,求李秀才赐个名。
李秀才是个读书人,落魄的读书人,清高的读书人,太行山区的最后一个秀才,写的一手好字,做的一手好诗,就是没有一手的好运气,仅仅就是个秀才。李秀才和于福有着不错的交情,于福仰慕李秀才的文采,李秀才欣赏于福的为人。没人喜欢李秀才的诗,作诗也不能顶饭吃,只有于福一个人爱听他吟诗,于福也听不懂,也不会做评价,但是就是喜欢,他佩服读书人。当李秀才看到于福手里怀抱的这个婴孩,眼睛瞪得像一个冬枣,一下子愣住了,接着嗓子里咽下了几口吐沫问道:
“这是谁,你从哪里偷来的”
于福慌了神,支支吾吾的喊着,指着东坡,做着务农的姿势,用手放在了耳边,嘴里呜啊呜啊的学着哭声。
李秀一看便明白了他的意思“捡来的”,破骂道:“你都一把老骨头了,拿什么养着他?把你的老骨头剁了炖汤吗?”
于福听到眼泪不禁落了下来“我不是看他可怜吗,我不抱他,他就被冻死了,就会被狗獾叼走了,好歹是一条命啊,多么可怜的娃儿。”
李秀才接连叹气:“你几十没有见过奶子了,你拿什么养他?
“罢了,罢了,你老来得子,算是有福气,他被你捡到,也是有福气,就起名于得水好了”
于福作揖谢过李秀才,一路小跑回家去了。
于福有了个儿子这事儿就在村里炸锅了,多事儿的老大娘就会造谣:“几百里外的雅子村儿一家的小孩儿丢了,肯定就是于福偷的;这个孩子是狼生的。。。。。。”也会有人拿于福的名字调侃“于福可有福了,天天吃驴肉喝驴汤了。”
嘴里吐出的话就像春天里的柳絮,多的让人心烦,但是总有一天会消失不见。
村里多了一个身影,一个驼背的汉子的肩膀上扛着一个带着红色虎头帽的小男孩儿,从村东头跳到村西头,从山间田野跳到人前檐下,他似乎永远都不会累,即使的满头大汗,跳动的身影依然在人眼前。于福依旧是每天从满水桥上走过,种地,砍柴,但是背上多了一个娃娃,背上的娃娃不哭不闹,就像坐在一个摇床里。于福时而会学几声鸟叫,时而在草地上装作一只嬉皮的小狗,朝着得水“嗷嗷嗷的叫”,逗得小得水咯咯的笑。
于福不知道得水的生辰,只能将捡到他的那一天记为生日,三年得水只会笑,嘴里笑,眼睛也笑。三月生日那天,得水模糊的喊出了一声爹。于福呆住了,忘掉了所有,泪滚出了眼膜,滴在了得水的兔唇上。咸咸的味道,从未有过的感觉,的水也哭了。那天于福杀了唯一的一只老母鸡,鸡腿,鸡翅,鸡胸脯填满了得水的肚子。
羞答的夕阳裹着红色的头巾慢慢的走下天空,踏上土地的那一刻便拼了命的奔跑,三寸的小脚已经不能跟上一寸的步伐,踉踉跄跄的摔倒在了东坡脚下,于福拉着得水,悠闲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漫长愉悦的夜晚。
夜晚是最惬意的,忘记了所有的累,于福四肢支撑着身体,犹如一只骏马在飞驰,得水拿着小鞭纵情的骑着于福,“驾、驾、驾。”
无论怎么穷,无论怎么艰苦。得水在于福的背上快乐的长高了,长大了,于福不用背着她砍柴中田了。于福给了得水所有的爱,得水就像一只吸人血的蝙蝠,不断的吸取着于福的血液。得水就像墙角的向日葵,即使是没有太多的营养,但是依旧是向着太阳拼命的生长,脚下的土地给了他自己所有的营养。他没有奢求过于福能给他带来什么,只希望他能健康的长大成人。
得水九岁那一年满水河的水漫过了满水桥。
时间就如这满水河中的水一般匆匆的流去,于福老了,腰也弯了。原本挺直的背被生活压弯了,就像一条船,用尽最后最后一丝气力,行驶在这寒苦的人间,他不能沉,他一直幻想着自己能够看见于福成家的那天俊朗的模样。
但是他终究还是沉了,丧事儿很简答,一个草席凉棚,一块破布,一个盛放玉米的无底大缸,一个两米深两米长的大坑草草的埋了,几个人推着木车,埋在东坡那块最不起眼的最贫瘠土地上了。下葬那天,村里的汉子们该种地的种地,抽烟的抽烟,满水桥边洗衣服的娘儿们还是那么多,只有得水哭的撕心裂肺,寒风从嘴里灌进,打在牙齿上。李秀才在“棺椁”旁边掉泪,于福走了,仅仅给村里留下就是那个手拉着手的背影,有了这么一个好儿子。是啊,他有这么一个没能给他带来任何福气的儿子啊。
李大站在自家的门前,远远的望着两人,回想起幼时欺负于福的场景,怂恿他捅下门楼的蜂窝,被蛰的呜啊呜啊的叫喊。
悲伤的同时心里又一阵失落:“满水村儿里又多了一个孤儿。”
于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