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1周岁,除夕夜与父亲争吵后离开,决定再不往来。
相比其他更悲催的故事,我这个真的不算什么。
父亲再婚的对象是小三,后来在我16岁时生下一个女儿,我20岁时又生下一个儿子。父亲及其维护他的“家人”,像我等外人若是惹得他的“家人”不好过不开心,恨不得将我等刮皮抽筋,当时甚至扬言要揍我。我承认我说话太过咄咄逼人,只是他女儿骂我在先,我岂能忍。随后便是无数次的找茬,哀莫大于心死,同样是他女儿,如此偏颇,而他经常说“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和你弟弟(同父同母的)”,现在一切不攻自破。
我已21周岁,还有母亲和男友,也有自立能力,再不是那个对未来懵懂的小姑娘,我已明白下一步将踏向何方。父亲如此做,已寒了我对他的心,如此这般,便让他“一家”团员和美吧,我就不趟这浑水了。人生路漫漫,我在不想看到我和父亲争吵时,他与他女儿说悄悄话父女情深的场景;亦不想再被“无缘故”的找茬。
自小父亲就甚少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不过父亲至少在我20岁之前一直给过我抚养费,算下来21万(只有多算,没有少算),日后赚钱一定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