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疫情的影响,给很多企业的正常运营带去了很大的经济压力,所以为了支持企业更好的存续,稳定就业,由人社部牵头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相应的社保减免政策通知,随后各地积极响应,出台了适合各地的减免细则,到最后其实都是按照人社部的方案执行的,实施方案几乎都一样。
截图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方案的大致内容是:
1、对于大型企业2-6月份社保的三险(养老、工伤、失业)的企业缴费部分施行减半征收,医疗(含生育)企业缴费部分也施行减半征收。
2、对于中小微企业2-6月份社保的三险企业缴费部分施行全部免征,医疗(含生育)企业缴费部分施行减半征收。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这种减半或者全部减免的政策在平时的工作中有不少的企业人力负责人或者职工都有很大的疑问,大家关心的问题是减免部分到底是给企业减免还是给个人减免?
因为职工的社保包含企业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其实从文件的名称上面就可以得知,此次政策是给企业缴费部分实施减免,所以减半征收的或者免征的都属于企业缴费部分,这部分主要包括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中小微直接免征,而对于医疗保险(包含生育保险)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都施行减半征收,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维持原样,也就是说个人工资中的社保应扣除部分仍然不变。
关于参保单位划型,即哪些单位属于大型企业,哪些属于中小微企业,需要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规定执行,不需要企业提交申请,以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数据为依据进行企业划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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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可以自行在3月底前向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提交2019年本单位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019年12月实际从业人数等材料,按规定进行复核确认。原则上,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综上所说,企业在2-6月份的社保减免属于真实的政策,减免的是企业承担的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保持不变,即个人工资中的社保扣除部分不发生变化,只是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很多人都觉得这项减免似乎对个人来说没有什么实惠,其实不然,因为这个期间企业不承担个人的社保费,大家会产生一个疑问,是不是进入统筹账户的养老金变少了?会不会将来退休时领的养老金变少了?这些都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减免的部分相当于是由国家财政兜底,原本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现在变成国家承担了,所以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对于个人都是一项扎实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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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来说福利更大的则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个人或者第三方代理社保的这些朋友,他们承担的社保费几乎少了60%以上,比如以前每个月最少需要缴纳1600多元的社保,现在每月只需要缴纳700多元。
除了社保减免之外,还有一项缓缴的政策对于企业也是非常减负的实际意义,即下图所示:
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申请社保缓缴,比如2月份的社保三险部分本来需要在3月份缴纳完成,但现在最迟可以在8月份完成缴纳,6月份的社保最晚可以在12月份缴纳,即6个月的缓缴期限。
这个举措的实施对于企业更是减轻了不少负担,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企业必须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与上年度第四季度财务状况相比下降50%的才可以享受缓缴,如果条件符合,企业负责人可以直接在系统申请缓缴,让企业在资金的配置方面更加的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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