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向同事半价要了一台 LOMO 拍立得相机,当时公司年终大会上他抽中的。他一直没空走闲鱼卖二手套现,看我想要,就半价转手给我,也算一趟双赢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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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把相机带来,一手交机,一手支付宝转账。晚上我回家后立即拿出来捣鼓,拍出了人生第一张拍立得照片,虽然过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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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到沙发上,盯着天花板上的星迹斑点,我开始幻想伪文青和一台 LOMO 拍立得能搞出什么火花来。嗯,老旧八十年代港片里面那种老旧相机,拿着手里的确有分量,按下快门之后直接滑动出片也真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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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年代可以拉近一点,本世纪初那部《记忆碎片》咋样?有着记忆障碍的主角,整天带在身边的那部拍立得相机就是他的命好吧?记得这片子的某张宣传海报就是一组层层嵌套的拍立得照片。啊不,我觉得自己不像那个主角,尽管我认为世上所有人都有着不同的心理疾病,只不过视乎程度深浅,以及是否已被发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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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大学时那个和我一样傻不拉叽、蠢萌蠢萌的室友,看了维基简介后蠢萌蠢萌地从后面倒起着看《记忆碎片》,我和另一个也挺蠢萌蠢萌的朋友知道后都惊呼——别呀你搞什么飞机啊这片子正着看是神作倒着看跟普通片子有毛区别啊?!而后来他好像还是倒着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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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类型的片子属于:若是第一个拍就是惊艳、神级,接近满分;第二个仿照着拍的就是东施效颦、狗尾续貂,基本只能零分。那会儿尽爱看一些叙事上剑走偏锋的片子,深信故事本身并不重要,会讲故事、能讲好故事才是难得。
The story, itself, doesn't matter, the way it is presented, however, does.
哦当然,现在我也依旧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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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倒不认为自己算是一个诺兰的影迷。从青春期开始,一直更喜欢大卫 · 芬奇的片子,特别是如果还有皮爸 (Brad Pitt) 主演的话。从小看皮爸、看凯奇、看皮尔斯 · 布鲁斯南、看威尔 · 史密斯,好莱坞的片子总免不了男神们赤裸上身的露肉镜头,每次看到都觉得——帅啊震撼啊我也要啊扯啥玩意儿啊赶紧健身吧。
<u>然后,通常也的确就没有然后了。</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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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下那个新年开学回来的头一个月,的确每天坚持早起去跑步 / 游泳,记得第一天准备出去跑时,另一位也是蛮蠢萌蠢萌的室友抬头一看:「嚯!阔以哦,新年新气象嘛!」那当然!
<u>然后,接下去的第二个月,通常也的确就没有然后了。</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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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回到本篇主题上来,这台 LOMO 的命运又该何去何从呢?如果我是一个真文青,我或许就会在接下来的几天,24 / 7 地随身带着它,拍出无数张相片后,感慨一下白云苍狗、变幻无常,然后觉得无爱了,无感了,又随手走闲鱼把它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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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是不可能的,大拿拿也是几百大洋好吗?至少玩个 2、3 个月也才够本啊,而且相纸都价格不菲。怎么说我也是个现实的家伙,这大概也是我一直不认为自己是个文青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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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秋生给人头马做过一个电视广告,非常现实,也应该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广告,黄秋生说——
如果我是主角黄秋生,我会说我喜欢这部片的剧本;
如果我是演员黄秋生,我会说我喜欢这部片的片酬。
(画外音)就系咁真,无装饰的诚意 (blah blah blah) ……
嗯,真一点,俗一点,现实一点,但精神又要相当饱满、层次丰富,这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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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的焦点终于又回到天花板上那个斑点了。有一位文科生老朋友对我说过,写文章麻烦要在最后点题、总结重点——
- 热爱装 X 大概是每个人的社交天性,当然成本甚高;
- 我,你,以及几乎所有人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
- 故事都被讲烂讲滥了,这个时代需要的是会讲故事的人;
- 「就系咁真」,就要咁「俗」,我中意啊;
- 人脑的思绪就是快,以上意识流耗时两分钟或更少,追记成文半小时;所谓「意识流一时爽,后期排版……」
- 最后,意识流的东西,怎么可能有重点嘛?Naive! Period.
2017年03月09日21: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