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16岁】

我在这个明媚的七月迎来了自己的十六岁生日,从我手中逝去的年岁打马而过。我穿过书卷,穿过明暗,穿过时时浮现的悲喜和无常。

他们说,人这一辈子其实是很短暂的,但是记忆却可以无限的延伸,我的记忆被十六岁的黄昏刻进生命里,于是整段生命都变得更加厚重。

我会觉得过去生活的气息还萦绕在周围,像是漫天的扬花,而我在广袤的记忆中拾荒。

七月四号那天天气很好,不像前面下不完的阴雨。那天我考完最后一科地理之后,在湿润而绵薄的空气中轻声说了一句,

高一终于是结束了。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肯定不会说这些矫情的话,因为我知道一个学期后会又接着一个学期,经历反反复复的考试就像反反复复的死。

交完卷以后我在拿书包的时候想了想觉得自己也很不容易大家都不容易,但是暑假就要来了,我的年纪又要加上一岁,我好像看见自己过去的身影在一点一点喷薄,只留下一层淡淡的光晕,像是结满了水汽的玻璃。

我想起自己刚来三中的时候,第一个周的某天,一个很漂亮的女生跑到我们班门口对我说 同学你把你的数学书借给我好吧,我想想毫不犹豫的把书给她了。然后我忘咯问她的名字她的班级,然后她可能也是忘了吧,她没有把书还我……

想着想着觉得还是很好笑,心里面哪会有那么多的荒芜呢,于是走的时候我对监考老师笑了笑,说“对不起啦老师,耽误您的时间了。”说完我居然还有点骄傲,因为后二十分钟整间考室只有我一个人。

那天我一个人在石梯上坐了一会,看操场上的男生打篮球。我一点儿也不孤单,我手里一直端着我答应给班上照顾的那盆栀子花,它摇啊摇,我恍惚看到自己和它一样在风中呼啦啦的成长。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心中曾经很重要的位置被疯狂滋长的陌生和年岁占满。

于是我下意识的摸了摸心口,觉得还是热乎乎的,悲伤却一漾一漾地从胸口溢出来。

走的时候我收拾了很久,因为我有很多很多的书和试卷要整理。最后备考的几天我都在翻看这些试卷,很认真很认真,就像前两年我看小说一样。

这是二零一四年的七月,我拥有健康的疲惫和隐忍,在耀眼的光芒下眯起了眼睛。

我在十五岁的尾巴上回望,我在十六年的坟场里拾荒。

记得有次我和一个初中同学聊天,她说她觉得我们初中班上文章写得最好的就是我和C,后来我对比了一下觉得有很大的不同。

@[em]e327875[/em][em]e327875[/em][em]e327875[/em]的文章结构很清晰,他的忧伤都是清澈的,看完之后会给人一种坚持的正能量。而我写的东西,很多时候是含含糊糊的,最后草草收场,就像落荒而逃。

我记得曾经在有次作文里写过,我在这场愚蠢的电影里无疑是个画蛇添足的角色,所以你应该对我不予理睬。

我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可是很多人不那么认为,比如我亲爱的父母,他们认可的聪明人要有很好很好的数学天分或者说是思维。但是我一直觉得自己的思维和数学没有关系,我又不是学了数学才会思考的。然而我知道我要数学搀扶着我进大学,所以我一直机关算尽、卑躬屈膝。

我喜欢模仿一些人,模仿他们的文风、他们唱歌的发声方式。一开始的目的是很单纯的就是逗一些我喜欢的人开心。比如我听了很久很久的 我好想你,我一直在想我的生活,想一份份炽热而深厚的情感,于是我得道成仙,我居然明白了怎么唱那些女声或者娘炮吴、娘炮林的声音,当时我觉得我好变态啊。

有次我和蒋聊天的时候,我和她聊到关于我喜欢模仿别人的问题,她只是说,你也许会人格分裂。

但是我看到十三班的朋友们或惊异或嘲弄的表情,我想起了林宥嘉的拾荒。

里面说,任凭想象,谁管作者的孤单。

有次妈给我说我很多时候都不开心,说我太早思考一些问题。我当时笑着说您不是一直说要多读书多思考嘛,你看我思考出了很多很多次的第一名,有点副作用很正常没有什么的啦而且妈,你也只看到了半个我都不到哦。

以前的我一定会在每个假期给我的朋友们大段大段地讲我的生活,但是后来我习惯写在本子上。我的本子上没有写姓名,上面只有一串电话号码,号码还不是我的@L 。。。

我在高一上学期写些很多很多的随笔,平均下来每一天有四百字,我厚厚的本子上涂满了我各种各样的心情,看起来色彩斑斓。

林宥嘉唱到,拾一段心碎的慌,编一个迷人的慌,赚人热泪,占据畅销排行,谁让我受伤,谁为我拾荒。

我喜欢说一句话——原谅我破碎的生活,原谅我破碎的文笔。可能有些东西我已经说过,但在这天,我再次重复。

现在,让我的文字变得清新,让我在滚滚而来的洪流中拾荒,重新感受这有你们陪伴的十六年。

看过我文章的男生都是理科生除了非晋,他们中的很多人情商都很低,在漫长的黑夜里放肆,在不喜欢的人面前面无表情。

柏梗@柏梗是个理科生,他离安妮、村上笔下的颠沛流离(要死要活)的生活 很远很远,他唯一接触到的文字除了我写的之外,就只有语文书。

柏梗就像看连载小说一般看完我初中三年的大部分文章,每次看完他都会嬉皮笑脸地挖一些八卦。

他想知道文中角色的映射。

我说,可能你的生活就是那些轰轰烈烈的小说的映射。

我和柏梗认识三年,我依然记得柏梗和我每天的对话,我们一起聊好看的女生,一起聊班上的贱人或者极品,或者我给他讲一些桌游的简单机制理论。

我认识的柏梗只有快乐和固执,我们只聊一些二流子话题,没有大气,没有磅礴,在小小的初中里只有桀骜恣意。

我记得有次半期考试数学特别难,我们年级只有几个人上了一百分而柏梗考了一百一十七,我考了九十多。

但是只有我知道,每天晚上柏梗打开台灯在床上做竞赛数学题,偶尔他也会莫名其妙的问我几个问题,他安静的影子打在墙上跳跃,成为我对初中的寝室最生动的记忆画面,模模糊糊,如同斑驳而厚实的墙。

去年他的中学开学我去找他玩,那天他的脸上写满了落寞,我一直听他说话,觉得他的每一句话都带着剥落的碎片,在开学的日子里显得格外的凛冽和感伤。

那天柏梗一直给我讲近来发生的一些事情,他说我们有几个朋友变了,堕落了,不是以前和我们一起加班熬夜做竞赛题或者打牌的朋友了。他用的四川话,没什么语气,我却听得很难过。他说到高中,说到大学,说到工作,我一直不知道他有那么多的话。

那天他说以后见面的机会会越来越少但是我们不要忘掉,他的瞳仁看起来灰蒙蒙的,让许许多多的爱恨变得落拓而锋利,一划就是一道伤口。

我还有很多很多类似的例子比如说罗,以前每次放假罗她@L 都会观音柏溪两头蹿,可是这学期开始她开始很少回来。

很多事情我们都知道它们是怎么缓缓发作的,但没人能阻止。

我一直都清清楚楚地记得在今年这个如烟的七月里,罗和我玩真心话大冒险,那天承明@承明也在。

“罗,真心话——你觉得哪个男生和你关系最好?”

“彭瑞。男生的话当然就是你咯。”说实话当时我挺感动的,只不过没有给罗说。那天罗一直很开心,四仰八叉的躺着,笑个不停,我和承明都有点受不了。

我们一直聊聊到三点,我都记不清楚到底是说了什么,不过我没有见过罗笑得那么泛滥过。后半夜我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半昏迷状态,想不起来岁月是什么时候刻穿我们的生命的。

我牢牢地记住了罗说过的每一句话,每当我在三中沿着墙快快走,每当我背着书包穿过厚厚的绿荫,我都可以轻轻的笑,想起罗上扬的嘴角,觉得风轻云浅。

七月份的时候我买了只杯子,杯子上画着一个女孩子,很像罗,光洁靓丽。

想起一句诗,是小时代里面的——世人皆爱画中仙,唯我独恋世间魁。

张爱玲《半生缘》最后有段对话,非常经典,在看似文艺实则狗血的小说里经常出现仿版或者翻版,

“回不去了吗?”

“是啊再也回不去了。”

我知道我们在生硬的长大,一个个已成为我们的血肉的人悄悄溜走。 最后只剩下大把大把的孤独的时光,最后只留我一个人,拾荒。

四 

二零零八年七月,我在火车上看了我人生中第二本严格意义上的小说。第一本是三国。

第二本是幻城。

当时四年级的我很敬仰书里那些年轻而又好看的神,他们身上忧伤的气味如同散落的樱花一般弥漫开来,他们看起来冷漠而高贵。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蝶澈,她是书中最美的女子,她很爱她有着火族血统的哥哥迟墨,可是后来她的哥哥被雪国的国王处罚,迟墨的身体被钉在了最坚固的玄武石上,她手上溅满了迟墨炽热的血液,那种烧灼感,让她灭顶。她不想看到哥哥承受痛苦,于是亲手杀死了他。被卡索击败之后,她抱着她的琴,放弃了千年的生命,去了凡世,依偎在一个平凡男人结实的胸膛上老去。

那个时候,念小学的我开始知道,不是所有人的生命都是那样的普通,不是所有文章都是那么平淡无奇。

而幻城的作者现在正在中国的各个城市之间飞行,他正在宣传他的新电影,他没空搭理我这个曾经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普通读者。我故意这样不点穿就是想说,我长大以后我老了以后再看这篇文章,我也一定能够一下子反应出这个影响我一生的作家的名字。

以前我和一个朋友有过一个对话。

“你是初中才开始写这种风格的文章的吗?”

“不是,是小学。”

“……那,是你的小学语文老师教的?他好厉害哦。”

“不是诶,是小四教的。”

“……学了多久?”

“从看完他的幻城开始,两个小时。我摸到了他行文大部分思路。但是后来又搁置了两三年,初二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人她也看郭敬明,然后我又重新学习。”

那个时候我以为她很喜欢郭,于是我很努力地模仿得更好。后来我发现她很少彻彻底底地迷恋某种东西。她是个那么烂漫的人。可是我却轻易地喜欢上了。

@尤格·萨隆她说过,即使是孤独地苟延残喘也不要做你的羁绊。但是有一句话,我现在想给蒋说,

你唱了,笑了,离开了。

我爱了,哭了,留下了。

我说过我喜欢模仿别人,但那不会是一模一样的味道,因为会有我身上独特的气息和感情。

有朋友说他讨厌青春文学,我说这很正常,但是你只有十六七岁,你逃不过青春期的范畴,比如凌晨睡觉中午起床,这都是年轻屌炸天的产物。

读过我的文章的人很多都会给我反馈也可以说是读后感,但关键词都离不开郭敬明,青春,新概念,疼痛,岁月。在高中第一个给我反馈的是我的前语文老师女神莉,在十三班第一个给我反馈的是薇爷@伊莉丝·逐星,她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些朴实的鼓励的话,我第一次觉得扎着马尾有时候还有点腐的薇爷,眼睛很亮,很好看。

每当我因为作文的事被班主任批评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柏梗,想起风哥,想起女神,想起薇爷,想起蒋,还有很多,这些曾给我支持的人,成为我记忆中的温暖。

我明白文章这种东西,不同的人感知是不一样的。我仍然很感谢我的现在班主任也就是语文老师,因为她想帮助我提高分数。但是女神说过,文字是寂寞者的游戏,我只剩下了这一份执念,代表我对生活忍让的底线和最后的坚守。

写一些不曾拥有过的生活可以麻痹自己和他人,让我们觉得自己曾经拥有,可以在一道道墨痕中拾荒。

后来我渐渐变了,我也记不清楚是多久开始的,但我明白这是一个用我的小聪明根本无法驾驭的大时代。

我很喜欢一句话,是赵高说的,以前我只想做个小偷小摸的奴才,现在我想做个窃国大盗。

所以现在比起郭的小说,我更关注他公司的运营方式。我去书店大部分时候也只买一些工具性很强的书比如会计入门、资本论或者参考书。

去年买了郭的新书 愿风裁尘。文字精致却虚假空洞,毫无情节,大片大片莫名其妙的话而且大部分时候一句话就是一段,很浪费。所以今年郭又出了书,我再也不买了。

但是我依然为他骄傲和高兴,他依然在是那个努力的小四,他现在是在发挥自己商业头脑而不再是文学天分。

我想去努力跷起社会这座大天平的不公平的另一端,这样的话将来我亲戚朋友的孩子或许就可以经历不一样的生活。我没有说我们的孩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崇尚丁克文化的人,养个孩子多累啊要是再碰上像我这样孩子可能我自己会疯的。

二零一四年七月,放假那天我去了一趟新华书店,还碰见了几个同学。我在里面找了很久很久,没有了苏童,没有了阿城,没有了冯唐,没有了顾湘和许佳,到处都是几米、最世、龙族,到处的封面上都是畅销、震撼、销量破百万、万众瞩目、图书市场新标杆之类的字眼。当时我愣一会儿,想起苏童那口空洞而盛满欲望的井,最后我买了一本包法利夫人尽管我已经看过了。

很多年以后,我还能整段整段地背诵出幻城中的某些篇目,我还能想起卡索、樱空释、蝶澈、月神、辽溅等等奇怪但是美丽的名字,这些绝望而无奈的人成为了我心中高高在上的神,他们晶莹的瞳仁在黑色的风中闪闪发亮,而那座大雪十年不断的雪刃城,那座幻化众生的幻雪神山,成为了我永远无法企及的乌托邦。

让我用幻城之中最最经典的笔法——第一人称的幻境代述 来结束这一节。

梦境 · 彭瑞 · 怅散

我叫彭瑞,出生在中国的西南角。我想这辈子我在过奈何桥的时候一定是少喝了一口孟婆汤,于是我这一世都觉得精神恍惚。

我的前世是幻雪帝国中的一个普通人。前世的时候我经历了火族和冰族之间的最伟大而壮烈的战争,火族破裂而诡异的莲花覆盖了整个大地,那些我喜欢而敬重的神被杀死、被焚烧,我看见死去的皇柝和月神被埋葬在一起,看见雪刃城的城楼上彼此依偎的卡索和释,看见空气中漂浮着潮涯绝美的琴声,看见莲姬的笑容如雾气一般散开,倾国倾城。

我没有说话,我弯下腰,在曾经繁华的苍凉土地上拾荒。

最近我在看一个电视剧,是关于军队的,里面有一句话,我听了以后居然觉得眼眶发胀。

“在我眼里,世界上一共就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在台下鼓掌的人,另一种是在台上接受别人的鼓掌的人。以前我老是给别人鼓掌,现在终于该我接受你们的鼓掌了。”

我用第一人称讲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有很多寓意,是关于我的。以前我只给胡宇成@胡讲过——

有一天黄昏,我坐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商贩,城里来了一个老人,他能够用肉眼分辨出各种各样的花粉,凭嗅觉就可以区分不同的酒。人们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那个绚烂的黄昏,他用他粗糙的手抚摸我的脸,他用高深莫测的语调宣称,

“有一天,你会是王。”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我以前的灿烂居然和自己无关。

那一天我吓得发抖,我不知道眼前的老人为什么要说我会是王。但是城里的人们非常的欣喜,他们给我修建了宏伟的宫殿,让我看不到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让我看不到那些真实存在的不美好,他们找许许多多的老师叫我读书写字击剑马术,他们说,我会在不断的学习之后登上王座。

我在他们的期待和注视之下一天天成长,有时候觉得很孤单和无奈,我会偷偷的跑到热闹的大街上,我看到那些普普通通的人的普普通通的生活时,目光会变得很炽热想在寻找什么,我祈求短暂的自由就像是乞丐在拾荒。

每次有人发现我这个王随意坐在路边上的时候,会大声地嘲笑我,他们说我没有王者风范。而当我骑着骏马在街道上风驰的时候,有些人依然对我吐口水,说我桀骜不驯终将失败。

每次听到这些我都不说话,只是很茫然很茫然的看着天际。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他们为我准备一群勇猛的骑士,他们看我上马以后,对我说,

带上您的骑士去远行吧,途中您会碰到凶悍的敌人。但是,王,您需要自己去面对才能真正成长,成为一名伟大的国王。

漫长的道路踩在脚的时候感觉不到未来的希望,每一天的清晨我都在祈祷我能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胜利,而不是死亡。

我一直都搞不清自己生活的目的,就这样莫名其妙当上王,满足他们对王的所有期待。在经历了偌大宫殿所带来的孤独之后,我在战争后重重的尸骨中寻求,在死亡的阴郁中寻求,在飘散的亡灵中寻求,寻求自由的气息。

每天晚上,我都会听见同行的骑士唱一些悲壮雄浑的歌,那些歌一缕一缕的升上天空,祭奠云端的亡灵。

故事的最后我们的队伍遭遇敌人的包围。那场战斗之后我的左臂被砍断,左腿被砍伤,我在那个壮丽的黄昏里觉得异常难过,我问身旁的骑士,

“我们的路还有多久?”

“不知道,王。但是我知道,我们要从哪条路走,才能把您送上走向王座的道路。”

“万一,万一我根本就不是王呢?”

“……或许是我们太需要一个王了。”

“可是我不知道从哪条路才能走向我自己追求的梦想。我要离开,在这个黄昏,请让我离开。”

说完,我一瘸一拐的走了,骑士没有阻止我,我的宝剑在风中腐朽,我不知道我的梦想在哪里,不知道我是不是想要继续走向我的王座。但是在这个黄昏,在这个七月,我要自己学会承受。

二零一四年的七月,我迎来了十多年来考试中的最大失败。但我没有多说什么,我知道尽管这是我最差的成绩可是还有很多人都把这个成绩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我要有更多的温暖和体谅,我这样说。

我知道我此时此刻就像一个乞丐,我在残存的温暖中拾荒,脆弱而可悲。我没有在重复地思考我的未来我的明天我的王座,但是我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了,我知道,我的目的会在我永不停息的步伐中清晰可见。

七月份回家的我问了妈妈很多问题,是关于盆栽的,我问妈妈要怎样修剪枝叶植物才能让它们长得更加的高大挺拔,我问要用怎样的土壤才能救救那盆死气沉沉的栀子花。

其实我到三中读书以后才开始有关注花花草草的,每天我哼着小曲,一边听@不傻二傻很大声很大声地读单词,一边给班上的盆栽浇水,我在这样的平静之中度过一个个清晨,我看见卑微的幸福从窗台上慢慢地泻过去,混合着泥土,变得浩浩荡荡。

班上有个女生给我说过,我每天只有在照顾花草的时候看起来是善良的。

除了去食堂看见人山人海我会抱怨之外,我觉得三中这所高中不大不小的刚刚好,我对自己的选择不后悔。

二零一三年七月,我在三中遇到了非晋@谢忱,我的第一个对手。也是我在三中最好的朋友。也许没有之一。

一开始他给我讲一些文史类的话题时,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讨厌这种在对话中失利的感觉,让我觉得耻辱,脸上发烫。

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真的很好胜,非要和这个立志要读中文系的人比什么文艺。

我一直都说我不是文艺青年,我这样的聒噪时不时还爆粗口的人怎么可能是文艺青年呢。

我和非晋每天都吵架,有时候我们就像仇人,但有时候我们亲密地像是拥抱在一起。当然他不是王子晋,所以才叫非晋。但是我很愿意相信他和王子晋有共同之处,他们一样的有自己的追求,他们紧紧握住理想的时候不放手,就像拾荒的乞丐死死的攥着最后一个铜板。

非晋说他将来要做教授,所以我用非晋喜欢的反复点题的文体结构来写这篇文章,我想用我十六岁生日的愿望,保佑他能在四十岁之前成为教授,成为不仅能做专家还能作孽的教授。我很虔诚,真的。

我遇到过很多很多像非晋一样固执的孩子,他们中的大多数生活得都很开心,他们每天拥抱着自己的爱好沉沉睡去。

林夕是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呆萌女,晚自习无聊的时候我就和她讲话。她给我说她将来一定要去读考古系——这个被无数的老师蔑视的专业,她还说她的爸妈都觉得这个行业没什么出息不想管她了,她说完笑了笑,两个人之间隔了一层薄薄的落寞。当时我还说林夕同学你身上有种和三毛一样的神经质哦,突然我又想起我在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写到 我长大以后要娶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女子去沙漠,于是我当场吓死了。

就是这样,慢慢地,我开始把初中的朋友一个个地印在纸上,开始把我崭新的经历印在心上。

我想,这样的话,我在十八岁时,在三十岁时,我会拥抱着尖锐明亮的幸福,不再在记忆之中拾荒。

十六岁,十六岁,十六岁,我在碎碎地念着,觉得嘴唇有点抽搐。

我想说说梦想、价值取向之类的话题。

我经常被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难住。比如老师问你,“有没有梦想的大学啊?”“有的啊北大。”然后老师会说一阵的眼高手低不够踏实之类的词语来鞭策你,感谢老师。

但是后来他们再问这样的问题,我都是说的不知道诶没有想过诶老师您看我这样差的成绩能上什么样的大学呢。

快要十六岁的我想要成为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人,因为我喜欢和各种各样爱好的人打交道。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人会拥有很多方面的机会但不是每一个都会对准你的专业,要么相信运气,要么扩大专业。所以我想做更加宽广的准备,我一听见他们聊什么专业之类的话题就头疼。

我觉得社会就像是是一锅粘稠的汤,所有人都在其中咕噜咕噜地翻滚着,只学好 专业 就能找好工作——我不信。如果将来农村有机会发财,我也一定忘记Mike 、Leo 、jundy 这类愚蠢的英文名字,回到农村,和有着招娣、二丫这些俗气名字的人做朋友,思考怎么偷皇粮。

当然,我有些认识也很单纯,但我还年轻,这就是最大的资本。

从小到大没有人给我一个完整的评价。因为有评价过的人在没过多久又对我说,彭瑞啊我发现我不够了解你诶。

还没有满十六岁的我就已经在学怎么应对不同的人,怎么用嘴巴嘲笑别人,怎么用文词拉拢关系和改变看法,怎么糟践某些天分、玩弄花里胡哨的语言和装孙子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十六岁的少年应该喜欢打游戏看动漫吃薯片,大口大口的喝可乐和面临做不完的试卷。

但是,上述的东西,我只拥有最后一样。

我做事情的功利性和目的性远远超出娱乐性和生活性,这让马上才十六岁的我显得权煞心窍。我不喜欢在QQ上说一些要奋斗要努力的话,因为没有意义,你故意这样写出来就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努力,可是在我眼里这样做的人就是废物。

有一次我路过报亭的时候看到一份杂志上有这样一句话,写的很残忍和绝对,上面说,学霸从不看励志书。

我不是学霸,但是我也从来不看励志书。把父母和老师经常讲的关于努力关于坚持的道理调理成文绉绉的句子,我觉得是在坑读者。

我看过一些书评,书评上面说的好书都是要有磨难最后又有正能量让人有希望的书。

我喜欢的文字要有疯狂而急促甚至是变态的情感,要有绝妙的或冷艳或理智的张力,让我有种麻木的兴奋和快感。

所以我很喜欢莎士比亚而讨厌儒家的中庸之道,因为莎翁的作品的情感有着鲜明的倾向性,只有悲,亦或者喜。

当我勇敢地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的不容易都只在我的脚底下,我能感觉得到但是我看不见,也让别人看不见。

记得胡宇成对我说过,“你是一个让人讨厌却也很值得尊重的人。”

前十六年的我有着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和不鲜明的两面性特征(我称这种文体为老尹体,因为我的历史老师老尹喜欢说什么什么样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什么什么),从和朋友打打闹闹、很大声很大声的说话,再到仔细的丈量说每一句话的尺度,我都可以清楚的抚摸到自己生命的变化。

我不喜欢庄周因为我觉得他是痴人说梦,依照我妈妈的口气,中国古代的三梦——蝶梦,南柯梦,黄粱梦,都可以约等于白日梦。

但是我喜欢一些预言,我闭着眼睛像王菲一样呓语道,预言属于宿命的纠缠,我比谁都要有预感。

二零一三年七月,我在三中上初高中衔接班。有一天中午我在班上写作业,进来了几个人,看样子应该是幺零级的毕业生,我只是冲他们笑了笑,继续做作业。

他们坐了一会儿就走了,后来我捡到了他们中一个人忘记拿走的手机,我拨通了那手机中一个名字是“妈妈”的号码,我给那个阿姨讲了来龙去脉,并且说叫她女儿来拿手机吧。

然后没过多久有个刚刚我见过的女生急急忙忙地跑来了,我把手机给了她,她摸了摸额头,连声说了谢谢,就走了。

当时我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

后来我发现那个女生的照片被贴到了三中的橱窗里,而她的名字也被我如今的老师反复提起。

她在二零一三年摘得人生第一个巨大的桂冠,她是二零一三年宜宾市文科状元,陈红。

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诡异的预言,它像一朵花,在我的书页之中如同幻觉一般开放。

我在三中读书,为一场期待了多年的考试做准备。一切的一切,都忙碌而充实。

站在颠倒的街角,没有人会想得起破碎的离别。

倒数第二个周我们换寝室了,我和汪永志去住混寝,我发现过了半年,汪永志没有以前那么内向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浮夸影响了他,但是放假我回到家里每天清晨拖地的时候,都会想起汪永志,想起他在这半年每天主动的做清洁,觉得柴米油盐的生活很有意义,像是汪永志拖过的地板一样,干净而真实。

每次过生日我都要对自己说,希望美好和温暖填满未来的缝罅。

七月份,许嵩发了新歌,山水之间。我听了以后嘴里反复的哼着。

落花雨……花香氤。

我想起了古龙小说里的花满楼,郭敬明也曾经讲过这个角色。花满楼年轻而英俊,可是他是一个瞎子。他每天早上都会用手指轻轻抚摸窗口旁的花,很温柔,就像是在抚摸情人的嘴唇。

花先生是个安静的人。他总是微笑着摊开手掌,对人说,“我有万花满楼。”

于是我也默默的念,落花雨,花香氤。

再美好的故事也要有结局,再长的文章也要写结语。

七月份,我的很多朋友背起行囊走向远方,起起落落的飞鸟跟随着他们开始找寻心灵的归宿,白色的鸟羽轻轻的覆盖他们的瞳仁上,他们很单纯很满足,在山水之间浅浅的笑。

七月份,我重新拾起笔,重新拾起记忆。拾荒,拾起那些伤,那些伤越是心酸,情节越曲折刁钻,疗效就会越强,人都是这样。

我写了八个小结,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字符,这些数字是最最祥瑞的,象征着圆满和有钱。我注意这些小细节,比如罗过生日时我写的文章分的六个小结,六也很吉利。

八个小结,装不完我的朋友,还有很多很重要的人比如妖易@妖易,但是我给了他我的随笔,我高一的全部心绪。我想,很多东西我记在心里,这就足够了。

我生日的时间很微妙,,和被流放的七月挂钩,和忧伤的回忆挂钩,和拾荒挂钩。

去年生日的时候,我分享了林宥嘉的《勉强幸福》,但是今年,我很幸福,一点儿也不勉强。

十六年了,一切都像是才刚刚开始。

十六岁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心愿。我每天早早起床,不用等到太阳来叫醒我。

十六岁的黄昏,像极了故事开始时年轻绚烂的我们,我们在小小时代里说好不分离。

在最后的几个小时里,我回忆起点点滴滴,从一九九八七月到二零一四七月,时间缓缓压过,我在那些凹凸不平的地方摩挲,我在众人遗忘的角落里拾荒。

十六岁的第一刻,我站在孤独的阳台上,在呼啸的黑色风中,在往事的甜美与纪念中,在时光匍匐前进的轨道里,静静地拾荒,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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