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进城去,被好友约了去一家米其林餐厅吃饭,所以不能太随便,配了飘逸的裙子。出门前为穿啥鞋子犯愁了,不开车可以穿细高跟鞋了,但要走好多路,寻思着午饭路上还可以趁机逛街,高跟鞋可是个吃力活儿;不穿吧,高跟鞋可以显示飘逸的气质,显示出小个子的增高,平底鞋显示不出这份优雅,舒适小白鞋那是肯定靠边站了,犹豫半天,决定还是要俏,难得一次挑战一下磨练一下脚,所以最终还是穿上了高跟鞋。
高跟鞋配小个子配仙意长裙,拿出练舞蹈的身板,确实惹来不少羡慕的眼光,心里美滋滋得意着呢。但是美丽是需要代价的,换乘地铁得走一段路,还好在地下行走,可以过的过去。问题地铁出来找不着北了,为了行走方向正确,还是绕回地铁站里从正确的口子出来,出来一看地图,还得走10分钟左右的路,这下开始后悔穿高跟鞋了。大热天,滴笃着高跟鞋,很快开始冒汗,等到约定点前,我能感觉到汗沿着脊椎骨刺溜刺溜往下淌。还好想着有好久不见的朋友和美食在前面诱惑着,暂时忘记鞋的不适。
吃完饭出来,想着回去还有那么多路要走,又开始埋怨自己失策失策,路过一小店,喇叭里播着:所有店内文具全部论斤卖,看着成堆的素描本素描本笔记本,不知哪根筋搭住了,竟然下手买了三大本。拎着重重的的书本惦着高跟鞋又去赶地铁了。逛街,就免了,只想快点回家,扔掉脚上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