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

我开始写一部长篇小说,尽管我还没有列好提纲,没有理清人物关系,没有想到几个会使人拍案叫绝的伏笔,我只是知道,我应该写一部小说,这和有没有准备并没什么关系,很多准备充足的事情也会变得一团糟,对于一个写东西的人来说,他总是有着充分的自信写出一篇让人不怎么能够看懂的文章聊以自慰,也就是说,他已经时刻有着准备去为这场自认为伟大的事业去浪费一点自己的生命。

于是在某个黄昏,我盯着天边鲜红的一片,那些云朵红的像我窗前还沾着露水的玫瑰花,很美好的颜色。冲动并且热烈着。


冀望对我说,你是时候开始写作了。

当然,作为一个自由撰稿人,我自然无时无刻都在写作。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让我开始写一篇长篇小说,那个从我上高中开始就一直埋在心底的愿望,我早已经想好了它的故事背景,它的主人公,它的故事情节,以及一些巧妙的伏笔。我熟悉它的一字一句,就像我熟悉女朋友的身体上有几粒痣,所有的这些,已经印在脑海里。

冀望说,你什么时候有了女朋友。

我猛地一惊,像是一个被人把头按在水里的人刚出水时的颤栗。我想不起来我女朋友的样子,我甚至不记得她叫什么,但是我知道她的屁股上有三颗痣,这是毋庸质疑的,我很确定,至于为什么我惟独对这件事情记忆深刻,那就说不太清了。

我看着冀望,突然发现我不仅不记得我女朋友,我甚至忘了自己叫什么。

我在一瞬间感到巨大的恐慌,一个人忘记了自己,那简直是世界上最荒唐的事了,于是当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手足无措,放下了手里的笔。如果此刻有个人站在外面看着我的话,简直像只受惊的兔子,他一定会这样说。


林婉递给我一杯充好的咖啡,她知道我每次写东西的时候喜欢喝点这个。

夜晚,总是一个人思维最平静的时候。

冀望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么?她好奇的翻着我桌子上的纸。我盯着这个温柔的女子,我知道她是我的妻子,我们在三年前结婚,很恩爱。

你屁股上有痣么?

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她脸上突然出现了诱人的红晕,像是天外的晚霞,也像是娇艳欲滴的玫瑰。

就是突然想知道。我也不知道为什这么突然要冒出个念头,也许是写东西的人总会有些奇思妙想。

我的手扶上了她的腰,我想看看这个问题的谜底。

讨厌,都老夫老妻了。

我褪下了她的裙子,我发现这个问题已经不那么重要。世界上总有些事情是没有答案的,也许有,但是我现在已经不想去知道。


我揉了揉眼睛,准备开始写,一件事情或早或晚你总得去干,既然总会发生,那就总会有开始。开始做一件事其实是很容易的,也许是心血来潮,也许是突然来了灵感,但是做成一件事就不是那么容易,有的时候还会有很多苦涩。

写长篇小说就是一项很难做完的事,你需要去考虑每个人物的关系,发展,以及情节的冲突性和趣味性,让读者在冗长的文字里找到自己的乐趣,同时还能继续读下去,所以说,每一部长篇都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尤其是在这个人人都沉醉在各种公众号鸡汤的洗礼的时代。它更是显得无关紧要,没有丝毫存在感。

长篇小说现在卖不出去,主编冀望说。

不过,越是在这样的时代,越需要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我觉得长篇小说在接下来会引起一阵风潮,我们出版社一定要抓住下一个风口,能不能翻身就看这一仗了。

站在风口上,猪也能飞上天。

他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这是一个成功商人的微笑,自信并且笃定。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好干,你就是下一个王小波。

我不喜欢猪,更不喜欢王小波。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想做韩寒,做一个放荡不羁,既靠才华也靠脸吃饭的人。

那三个月之后,稿子发我邮箱。

冀望推开我出租屋已经有些年头的门,从后面望过去,西装革履,头发笔挺。我盯着上面那扇摇摇欲坠的门头窗,想着要是那块玻璃掉了下来,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不过一件东西的腐朽是需要时间的,即使这扇门也许已经经历四五十年的风雨,只要没有受到巨大的撞击或是在小虫子完全啃食完之前,呆在下面还是安全的,这就意味着我不用去额外花费修理门窗的钱,以及头破血流的主编的医药费。

我拿起笔,写下了第一行字。

故事的主人公叫林婉。


夜深了,我爬出被窝,给林婉盖上被子。

拉开窗帘,窗外的月光突然变的明亮了起来,像一个孤独的人走在大街上,热闹并冷清。

我知道每天这个时候我的思维会变的清晰一些,人总是容易在寂静无声的时候迸发出灵感的,我开始构思一个人,他孤独的走着,看到鲜花,看到云彩,看到人群也看到大海。他是一个没有故事的男同学,不过他也不想做一个有故事的人,一个脸上写满了沧桑的人总是老的更快一些。

所以你想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林婉不知什么时候起了床,又端来一杯咖啡。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用又这个字,也许不久之前这里就有一杯咖啡,现在这里又来了一杯,不过我不怎么爱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就像我一点也想不起来我和林婉的过去,有些事情发生在眼前,就算有时候像是一个笑话,又或者像是机器程序似的导入,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认真的喝完这杯咖啡,是当下最重要的事。

略带苦涩但是足够提神,我喜欢咖啡。

我并不想写一个故事,但是我需要写一个故事。人生岂非总有很多无奈,想和做一直差着十万八千里。不过有事情做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有很多人一直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更可悲的是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喜欢和需要往往是两个对立但并不矛盾的词。

不少人知道自己最优的路径是怎样的,顺带喜欢上了在康庄大道上行进,走得快,而且不会摔跤。也有些人知道前面就是极乐西天,却非要绕着一大圈,吃够了泥巴,经够了风沙,最后化为一坨枯骨被蚂蚁当作巢穴。

我和林婉计划今年攒够这座城市外围一套房子的首付,父亲的身体近些日子也不如从前,母亲也想早日抱上孙子。所以我得努力赚钱,尽管即使我写完了这篇故事也并不能起什么太大的作用,不过身为一个丈夫、一个儿子,这是一个男人应有的责任。

生活苦涩的就像咖啡,我不再去想诗和远方,因为眼前有我应该热爱的世界。

我打开电脑,开始码字。


天已经微微发亮,人们常说黎明前的黑暗,仿佛熬过几分钟就能迎来光明。殊不知越是在阳光的衬托下,越显得黑暗和无助。一个处于地底深处的人不会去想明天太阳几点钟升起,因为这里没有一点希望。

可是还是有希望的,只要一个人还有呼吸,世界就还有无限的可能,不是么?

冀望这样说。

如果一个人活着的唯一标志就体现于呼吸之间,也是很可悲的吧。

等你有一天真正认识到生活本质之后,就会发现越是纠结一个问题,越是得不到答案,每一次庸人自扰只会无限的消耗你生命的活力。

别想那么多,开始写你的小说吧。他拍拍我的肩膀,转过身去。

我看着这个年龄是我两倍的人的离开,从太阳下走过,留下黑色的背影。

我看着窗前粘着露水的玫瑰,鲜红而危险。

太阳苍白的光照在水珠上,映出刺眼的彩虹。

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很有热情的人,认真拼命的活着。

年轻真的是一个人最大的财富,有着无限的活力,有着数不清的奇思妙想,连写情书都可以随笔成诗。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构思一部小说。


我认真的观察林婉,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以及同样乌黑的双眸,我很喜欢她。

我没问过她从哪来,有时候人们总是喜欢对一个人的过去妄加揣测,其实董小姐可能并没有什么故事,想了解的人多了,她的过去就成了一个谜,不为人知的事情一直是神秘的。林小姐的过去也是一个迷,不过我并不想知道,从小我就没有什么好奇心,因为它会害死猫。

林小姐很好,对我也很好,这就已经足够好。

我想像世界上所有的默默生活的人一样,默默地生活。

我打开窗户,太阳照了进来,零零散散洒在被子上,温暖了整个屋子。

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做不到熬夜爬格子第二天仍旧精神充沛了,平淡的生活让一个作者很难写出动人心的作品,我看着左下角的字数统计,3655字,一夜的成果不及以前两个小时。我开始变老,变得迟钝,木讷。

这是一件可悲的事,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早上好,林婉。

你也好,早上。


冀望先生每天会来看我一次,顺便监督一下我的写作进度。

他实在是个有趣的人,第一面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人,披着文化的外衣追逐着金钱,这年头,会赚钱已经很了不起,能够用一种体面的方式赚钱更是不容易,冀望先生无疑是一个成功者。

第二次见面,我们讨论了一些问题,尽管这和写作没什么关系,我一直以为我不会和这种表面上市侩无比的人谈论,可事实上,我们聊得很愉快,两个分明处于两个时代的人竟然有很多话可以说,这实在是一种幸运。世界上有趣的灵魂本就不多,能够遇见更是不易。

我和冀望先生成了朋友,很好的朋友。

我的写作没什么进展,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我的心里早已经打好了草稿,可是当我抬起手,却忘了我要写些什么。即使我清楚的记得故事的情节,记得所有的悲欢离合,可就是无法下笔。

提笔忘字,是一件可悲的事。当一个人一提笔就忘了自己,这是值得惋惜的事,还是值得庆祝的事呢?

越是珍贵的事情越是不容易下笔,越是内心很看重的东西,越是得不到。

冀望说,不要着急,所有优秀的作品都是用心之作而非勉强而为,我以前听老师说,好的作品就像水一样从心里流出来,等待的越久,越是机会能够打磨的更加完美。

我盯着这个满脸胡渣的胖子说出这样有哲理的话,不禁有点想笑的感觉。

这很滑稽,不过不好笑。

冀望先生,你是个好人,祝你早日写出你的长篇小说。

会的,我说。


林婉死了,就像她的出现,毫无征兆。

我从没想过生活会开这样一个玩笑,而且这个玩笑的主人公正是我自己。

我写过无数的小说,经历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人生,然而那些故事总是别人的,当自己的世界也开始像一部小说时,我突然觉得有点可笑。

就像在平静的生活扔下一颗石子,泛起波澜。

恶作剧,每个人都可以做,上帝也不例外。

醒来的时候,又是一个黄昏,就像以前无数个黄昏一样,懒懒的夕阳和懒懒的霞光。懒懒的光照的人心里发痒。

窗帘还保持着早上妖娆的姿势,桌上杯子里的咖啡却早已凉了几度。

我起床,洗脸,刷牙。

我开始怀疑林婉的存在,尽管她昨晚上还是一个活生生充满着热气的人。

有人说一个人有三次死亡,他断气的时候,生物学上他死了;他下葬的时候,人们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在社会中他死了,不再有他的位置;当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忘记他时,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死亡。

我开始忘记林婉,于是她开始死亡。

我打开电脑,写了一篇小说,主人公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冀望。

你说的对,我的确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想起来我是谁,我说。


我撕碎了只写了几页的小说,现在它已经变成了废纸,当然,几秒钟以前也是。

我以前写了一篇小说,主人公叫林婉,后来她死了。


我看着窗前还含着露水的玫瑰,此时已是黄昏,露水早应该在上午消失不见。

于是我用手擦掉了花上的露水,夕阳的余晖映的云朵格外娇艳,像林婉通红的脸,也像冀望远去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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