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九年春,我结束了在石首一中的学生生活,回到黄金公社民富大队三队当回乡知青了。所谓“知青”,就是 “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当农民。
下田没干几天活,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周贤军通知我,到大队专案组搞清理阶级队伍。当时,正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期,全国上下都在进行清理阶级队伍的专项运动。为此,公社安排各大队互派了工作组,要求每个生产队一人,民富大队与金星大队互派队员。专案组的工作就是与驻队工作组一道对各生产队的社员进行一次阶级清理。发现可疑人员大队专案组要及时报公社专案组,由公社专案组甄别后,大的案件由公社处理,小的由大队处理。
民富有七个生产队,只有二队、三队与六队有案件。所谓案件是工作组的队员在生产队通过会议、走访群众,了解到某某人历史有疑问的或有“现行”的即立案。全大队共有七人立案: 二队一人、三队三人、六队三人。六队的三人案件较复杂,由公社接管了。剩下四人:二队一人是参加了“汉流”(土匪),因都是从一个地方(公安县建子溪)移民来的,在二队调查就得到了落实,无需外调。只有三队三人从湖南迁来需要外调。
于是大队安排我分别与工作组驻三队队员卞正芳、六队老贫农陈祖新到湖南外调。
第一次是春节后,我与金星大队驻民富三队的老卞一道去湖南湘乡调查成□□。他是十多岁从湖南湘乡讨米流浪到民富三队的。据他说因家里贫困,生活无着出走的。 我们从沙滩子上轮船到岳阳后转乘火车到长沙,然后坐汽车到湘乡。找到了成□□出生的公社与大队,并且找到了他的哥哥。通过调查了解,成□□说的情况属实。那时的交通不发达,很多地方不通车,只有走路。加上大队经费紧张,所以这样的外调是苦差事。记得回来到岳阳买了到沙滩子船票后只有两人晚餐的四角钱了。那时轮船上一餐饭是二角钱。老卞要抽烟没有钱了只有作罢。到沙滩子下船是凌晨一点,要摸黑步行十多里回家。
人民公社解体后,成□□举家迁往他的老家湖南湘乡了。
第二次是与老陈一道往公安黄山头、湖南南县调查□□□、□□@。这次更辛苦。没有任何代步工具,全靠步行。时值三月,出门时天气较冷,穿的较多。出门后天气转晴,天天大太阳,走路汗流浃背,还要背着棉衣棉裤。调查结果是:□□□被“汉流”(土匪)裹挟出去了一次,没有动手。不算啥问题。□□@是当了一届甲长。解放前的甲长相当于解放后的生产队长,不算官,也没有人愿意,是轮流做的,没有什么问题。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后,民富大队在清理阶级队伍中立过案的人基本上都予以平反正名。
专案组的工作结束后,大队领导安排我在大队小学当民办老师了。
备注:因涉及个人隐私,故将被调查人姓名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