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芳华》主要描写的是1970年到1980年代的事。小说中的主人公刘峰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人物,基本就是做好人好事的雷锋。
《芳华》原本叫《你触摸了我》,而“触摸”这一行为的实行者便是刘峰,也正是刘峰的这一“触摸”,其命运由此发生转折。
刘峰喜欢林丁丁却不敢说,暗恋了很长时间以后才在最有纪念意义的那一天表白了,动情之处情不自禁的拥抱了林丁丁,可惜林丁丁无意接受刘峰的喜欢!
将刘峰的拥抱、将刘峰的肢体语言再度添油加醋,最终解读为“触摸”,是林丁丁的“杰作”,并将这一“杰作”报告给领导!
最终,电影《芳华》中,被公认为“活雷锋”的刘峰因“拥抱”变味成为“触摸”了林丁丁的身体而被处分,也因此被文工团下放到伐木连当兵。
而小说《芳华》中,严歌苓借小说人物“萧穗子”之口,如此解释“拥抱”变味“触摸”:
“你一直以为他是圣人,原来圣人一直惦记你呢!像所有男人一样,惦记的也是那点东西!试想,假如耶稣惦记上你了,或者真雷锋惦记了你好几年,像所有男人那样打你身体的主意,你恐惧不恐惧,恶心不恶心?他干尽好事,占尽美德,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结果呢,他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好多年了,一直没得手,现在可算得手了!一九七七年那个夏夜我还诠释不出丁丁眼睛里那种复杂和混乱,现在我认为我的诠释基本是准确的。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
为什么“干尽好事、占尽美德”的“圣人”,向一个具体的女性表白、拥抱一个具体的女性,会被视作“像所有男人那样打你身体的主意”?
刘峰的拥抱为何被林丁丁认为是一件恶心的事情?
为何刘峰在并非绝对私密空间对林丁丁的拥抱,最终变味为“触摸”,并被所有人认可?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严歌苓都没有更进一步的解释!
之所以没有解释,或许并不强求严作家从其作品中找到解释!
从当年的一介文艺兵,时隔三十年再度解读当年一代青年人奋斗与芳华!
问严作家?
你的作品?
是否真的代表那一代人真正的芳华?
站在历史角度的人,你是否做到对身处历史的有不偏不吝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