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1个案例,川大曾世杰案杀人案,这位大学生杀人的原因及他的家庭,经历让我有些同情。
少年时的奋发努力,高中时经历被打最后以委屈自己的方式解决,大学时又因皮肤长相等原因更加变得多疑猜忌。情绪压抑加之自身的懦弱自卑,让他走上了伤害他人的道路。
我在想他的性格的形成和家庭的贫穷有关,和父亲的懦弱无能也有关,这是贫穷给他留下的痕迹。
但这样的归因又显得很无能,忽略了他自身的主动性。他应该是个懂得敬畏生命,法律,做事应该想到家庭,父母,国家的人。他恰恰触犯了法律,而我们是有主观能动性的。
法律是约束人行为的底线,那在法律难约束的地方,贫穷在一些人身上留下的痕迹,我们又如何与贫穷和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