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饮者留其名”
凌晨1点45分,正在睡梦中,突然,老公的手机铃声大作。我有点生气,嘟囔一声:“什么人啊,这么晚打电话,真烦人?”不知道俺睡的晚,刚睡着不久吗?
老公接通电话,里面隐约传来女人焦急的声音。
老公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女人说,“刚刚发生。”...........
原来,老公的朋友与同学喝酒,开车回来路上被交警查获,连人带车已被带走。他的妻子惊慌失措打来电话寻求帮助。
已经凌晨2点多了,老公也很着急,急忙给在公安队伍的朋友打电话,此时此刻人家根本就不接电话。不久,就听到电话里传来女人绝望的声音,交警已经给她爱人抽血了。
一会儿在卧室,一会儿在客厅,他们说话的声音和焦急的情绪此起彼伏,闹得我毫无睡意,满腔愤慨:
这都什么年代了,身边还有人在知法犯法,还是领导干部,竟然发生这种低级的错误?新的交通法早已经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和惩罚力度,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超过80就算酒驾,醉驾将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拘留,罚款不说,是党员干部的,将会面对纪委和单位的严肃处理:开除党籍,开出公职。惩罚力度这么大,为什么还要以身试法?为什么总是心存侥幸?人生得意须尽欢,但愿长醉不复醒。酒后完全可以选择打的或者找代驾的啊。酒驾的人被逮,跟他一起喝酒的人知道后,是不是也很难堪,心里也很难过呢?你们难道就没有规劝不力的责任吗?幸亏没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否则,其家属可以向一起喝酒的人追究连带赔偿责任的,这不是没有先例。
我一夜未眠,精神疲惫地来到单位上班。对桌了解情况后跟我说了一件发生在她朋友身上的事情。前段时间,她的这位英俊潇洒的80后朋友,刚从市局提拔到某县某局当一把手,年轻有为,朝气蓬勃,前途可谓一片光明灿烂;她的妻子是市里某小学的英语老师,孩子漂亮可爱,他的家庭、事业、妻儿,一切可谓完美无缺,幸福的无以表述。这位年轻有为的新任局长,午餐时喝了两瓶啤酒,下午下班后感觉已经消化完毕应该没事了,就驾车回驻在市里的家,一共才50多公里的路程。当到达市郊某段路上时跟人追尾,明明是局长的责任,对方向他索要200元修理费应当是比较合理、也不太过分的要求,但是这位年轻气盛的局长就是不给人家这200元钱。无奈,对方选择了报警。于是警察对其检查并抽血,之后鉴定为酒驾。最后,前途无量的年轻局长被纪委双开了。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将自己锁在家里,朋友想去看望他,他拒不接任何电话,也不想见任何人。酒驾的代价是惨痛的,只能自己默默承受,又有谁,能与尔同销万古愁呢?
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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