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喜欢外面的世界,一个由文字描述的外面的世界。像个扑朔迷离的精灵,在脑海中过滤千万遍。最后剩下美颜磨皮的世界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最后当成一道神祗。心生向往却不敢靠近,文字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漫不经心的将你推上神坛,在一个晃悠,从上至下,一瞬而已。
2,
我喜欢上了写字,并不成章续。甚至只是随便想到了两个字,都想要让他们拼凑在一起。在有规矩的创作者面前,倒是衬托得我如强奸犯一般。如此蹂躏着的文字,可以说是一种变态的喜欢吧。哈哈。
3,
我不常去书店,但是有书店的地方必定得去逛逛。其实也有很多其妙的作者,将不成方圆的文字慢慢的陈列上了书架。是的呢,创作在方圆之类那地方就只有那么大,不是个天才不使些小聪明怎么能往上爬。一个人神乎其神的肯定句也可以干掉一群人的辩论句,毕竟,生活这么累了。辩论是学者的事情,“不讲道理”才是读者的本性。
4,
慢慢的写字,看字,发现原本山间的野花也有转变温室花朵的倾向。原本最是不屑温室的花朵,经不住风雨。现在回看,这样的想法倒是酸味十足。原本温室的花朵就不会遭到风雨,她的绽放都是在精心呵护万众瞩目下。在字里行间,野花也学会看见美丽的一面,它也想努力的将根须扎到温室中去,学会让自己变美讨喜。
5,
优雅从来不是与生俱来的,耳濡目染才得最后的成就。都说某人与生俱来就带着些书香气,把这书香气说的太过简单。书香书香,无书哪成香。
以字成行,成章,成册,成书,其时自带一番韵味。
6,
我想慢慢的做好写字这件事,成诗,成句。成篇,成章。记见记感,尽随我愿。
—— MY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