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云密布,风雨瑟瑟。
案前,卷卷诗书杂乱无章,背诵的繁琐让我心烦意乱。“俄顷风定云墨色”的乌云恰似一团梦魇,死死扼住我的喉咙,让我迷失在了诗文的云中。
我不知,背诗何益?更无以体味其中之感。
踌躇之际,又梦回那日,巍峨雄奇的长城之上,我第一次对诗文产生了好感。踏破巉岩,扬起天真的脸,望向云端,云叠千嶂,云涛翻滚,为锦,为浪,为练,为棉。脚下是清水顶和座座青山,母亲仰天一句:荡胸生曾云。
那时还小,只知道“曾云”足以概括我所见的一切了,于是我爱上了诗。
可到底是什么让我开始对诗产生厌恶?到底是什么现在的我与诗之间蒙上了一层云雾呢?冷且清。
我不知,只能溯源其本。
对诗的热爱源自生活,既然身处云中,何不以身拥云,让诗文之美回入心中,重新体悟诗之境界?
偶然的一日,彳亍颐和园昆明湖东岸,云卷云舒。俶尔,一支利剑破空而上,映入眼帘。是北京雨燕!它略过廓如亭,拂过十七孔桥,又以翼点水,用深黛色的箭筈推动着白色的箭身破空而上,雨燕轻抖翎毛,挟翅而飞,尽管羽毛被狂风吹的凌乱,丰满的羽翼也被击得左右攲斜着,但那坚毅的力量却不改。它尖利的喙部破开风阵,冲入云中,向上,再向上,直至冲破九天之上,来到碧霄。
云被雨燕凌厉之势破开一道孔洞,仿若与宇宙相接的隧道,射下柔润的阳光。光芒所照之处,云悉数散去,如浓烟般缥缈于空。几簇云竟在恍然间化作成了一只雨燕,不,应当是梦得的那只排云鹤。
我不禁吟出:“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霎时我感到一股力量涌入脑中,那是重回的对诗文的热爱。原来儿时读到杜甫的那句“荡胸生层云”之后是“一览众山小”的壮志啊。原来我从根本上忘记了诗的本质是言志啊!当时的困惑不过是为了背诗而背,自然不知其中之妙。而背诵,作为载体,便自然成了浮云,成了阻碍我的困难。
可是,在云中徘徊总有一个范围,与其被动被拥,何不破云而上,冲破限制,达到本质呢?如此像那雨燕行于高处,方可唱出:“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
英英白云,露彼菅茅。我真正爱上了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