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一大波吃瓜群众围观了家庭主妇“罗子君”离婚之后,事业爱情双丰收,完满演绎何为人生赢家。
改编自亦舒小说的都市剧《我的前半生》爆红,收视率在东方卫视破2,网络视频点击总量达到上百亿。
作为该剧的制作方和主控方,新丽传媒这家在证监会排队5年的影视公司,在2017年积攒了《悟空转》《我的前半生》《如懿传》《妖猫传》等大剧,再次冲击IPO。
今夏爆红的《我的前半生》为新丽传媒带来多少收入?它手中有掌握着哪些爆款的IP,在影视行业IPO一路一波三折的大形势下,新丽传媒能否鱼跃龙门,打破沉闷?它背后的财务数据和眼前的内容变现,能否为其资本征途提供强劲的动力?
《我的前半生》版权或卖出3个亿
早在2014年,新丽传媒就以236.38 万人民币打包购买了东阳横店笨鸟先飞影视工作室出品的《虎妈猫爸》、《我的前半生》、《如懿传》的版权。此后,随着对版权的重视和影视行业的红火,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版权价格突飞猛涨,仅仅一部《甄嬛传》的影视版权就高达150万。
手握优质IP,新丽传媒开始了这三部影视剧的制作。2014年电视剧《虎妈猫爸》首轮合同价格为455万/集、二轮及多轮价格约为140万/集。
今夏热播的《我的前半生》又卖出了什么价呢?
2015年年底,电视剧《我的前半生》还在筹备阶段,新丽传媒便与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娱乐)签订合同,东方卫视享有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的首播权。2016年9月,《我的前半生》开拍前,北京电视台与新丽传媒也签订首播合约。按照影视行业惯例,一般情况下北京电视台购买版权价格会比东方卫视高。
在新丽传媒的招股书上,2016年北京电视台、东方娱乐以13480(万)、12902(万)销售额位列新丽传媒的前三客户,从新丽传媒与东方娱乐、北京电视台签定的合同来看,这其中可能还包括《风筝》、《如懿传》等影视剧。
“《我的前半生》卖给电视台的价格不会少于《虎妈猫爸》。”一位资深的影视投资人告诉腾讯财经,“虽然赵薇的号召力比《我的前半生》的主演都高,但《我的前半生》集结了马伊琍、靳东、陈道明等明星。而且从目前版权费的行情看,《我的前半生》应该会高于《虎妈猫爸》。”
可作为参考的是,同样由马伊琍主演的电视剧《剃刀边缘》也是在北京卫视、上海东方卫视首播,而爱奇艺同样享有《剃刀边缘》的首轮网络独播权,三家平台的首轮播出价格总共为620万/集。《我的前半生》相较于《剃刀边缘》只能有多无少。如果按照这个价格来算,43集的《我的前半生》总共卖出26660(万)人民币以上,接近3个亿。
目前,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视频上均可收看《我的前半生》,但新丽传媒的招股书显示,新丽传媒在2016年12月将《我的前半生》的网络独播权签给了爱奇艺,使用期限为10年。“在新丽开放新媒体版权时爱奇艺就买断了版权。之后分销给了腾讯和优酷。” 爱奇艺版权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杨蓓说。
苦熬5年 新丽传媒第三次冲击IPO
苦熬5年,新丽传媒坚持还是要IPO。2017年6月20日,新丽传媒再一次递交了招股说明书,这是新丽传媒的第3次申请。
早在2012年,新丽传媒就开始申请IPO,2014年1月,新丽传媒宣布中止IPO。2015年12月,公司再度申请IPO,根据2015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计划募资9.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今年5月再次终止,证监会公布的终止审查的企业名单中,新丽传媒位列36号,终止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
为何在IPO上一波三折,欲行又止呢?
新丽传媒的股权变动、同行竞争等问题曾遭到质疑。2013年10月,原新丽传媒股东将其持有的27.64%的股权以8.29亿人民币(82926.00万)转让给了光线传媒。IPO申报期间发生这种大比率股权转让行为,引发广泛质疑。
而受让27.64%股权之后成为新丽传媒第二大股东的光线传媒,则是新丽传媒的同行竞争对手。新丽传媒近90%的收入来自于电视剧,光线传媒则以制作发行电影为主,然而在交叉业务上,两家公司难免构成竞争,新丽传媒出品的喜《夏洛特烦恼》与光线传媒出品的《港囧》同为喜剧片,在2015年国庆档白刃相见。
两次申请,两次终止审查后,2017年6月20日,新丽传媒“三进攻”IPO,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投资金额20亿,用于10部电视剧、9部电影的投资。
利润大比例靠当地政府补贴
新一轮的IPO,新一轮的关注。
新丽传媒高负债率、高政府补贴曾引发质疑。2014年-2016年,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15%、52.35%、62.03%。相比于其他影视类的上市公司,新丽传媒的负债率非常高,新丽传媒解释为“由于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影视剧作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不均匀,各期末尚未结算的联合摄制合作方的分账款较多,相应推高了资产负债率水平。”
2014-2016年,新丽传媒实现营收6.55亿元、6.56亿元、7.45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31亿元、1.16亿元、1.56亿元。然而该公司 2014 年-2016 年的政府补助分别为5369.80 万元、4019.85 万元 和 3514.65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0.59%、25.36%和 16.85%。新丽传媒2015年1-6月的获政府补贴1607.3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30%,当时几乎是在靠政府补贴维持。
新丽传媒的“政府补助”由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影视剧奖款构成。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是东阳市人民政府予以的补助,而影视剧奖款则是公司影视节目在各项评奖活动中获得的奖励补助款。从比例来看,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是“政府补助”的大头,为了扶持企业上市,当地政府也是拼了,然而这并不是企业可持续经营的方式。
新丽传媒不乏明星资本,光线传媒、万达影视等资本都是该公司的股东,而陈凯歌、胡军、张嘉译等明星股东也让新丽传媒星光熠熠。然而,证券监管部门对新丽传媒的收紧政策并没有放松,今年4月,南方一家券商投行高管透漏了“影视、娱乐、文化类再融资项目全部劝退,并购重组也劝退”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