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斐语纶滗
当我研究比较了所谓的低等动物和我们人类之间的各种特征及性格之后,我发现我的结论是令人汗颜的。”---马克 土温
1
我总觉得人们对于养狗这件事,出现了某种偏差,以至于狗开始有了人的脾气,这不是好的苗头。
当然我不是说的全部,人分好人坏人,狗也分好狗坏狗。
坏狗也不是说它生来就坏,狗之初性本善从它从狼变成如今这个模样,除了人的功劳,自身也越过巨大的心理挑战,改变了很多的习性,可以说为了人类牺牲了很多。
据统计狗的品种超过其他任何兽类,不得不说人为了狗,从古至今是煞费苦心。
人们总习惯冠以动物习性以灵性的称谓。
什么衷心,什么忍辱负重,什么感情至深,这些人类社会逐渐缺失的东西,人们在感慨之余,突然从动物身上找到了踪迹,以至于感动的一塌糊涂,一下子分不清人与动物的界限了。
这绝对不是动物的造化,只是人类的滥情,绝大多数的不可思议只是人类当下泛滥情感的产物。
很多人喜欢养狗,或者其他小动物,毛茸茸泪汪汪,确实可爱。
摇头摆尾,忠心不二,永不厌倦地跟随,确实讨人喜欢。
于是越是繁华热闹的大都市,越是有饲养宠物的爱心人士,品种之繁,花样之多,以至于发展成了巨大的产业,单立于某种学科。
可以畅想的未来,大学的校园里或许会多一个热门课,宠物的饲养秘诀,或者人与动物的亲密关系,兽医的地位将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极广泛地扩大它们在城市中的占比。
人排队帮宠物的挂号的现象将不再是梦想。
左手提着宠物,右手提着吊瓶的现象指日可待。
以上都是个人臆想,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就当笑话一笑了之。
2
仍旧回到动物的脾气上来,拿狗做例子。
曾经看过亲戚家的一只白色卷毛狗,不知是什么品种,近看是条狗,远看像头羊。
家里的小女孩喜欢,到哪里都要带着,搂在怀里 抱在手里,简直甜蜜如恋人。
餐馆里吃饭要抱在手里,经常从餐桌上拿了肉食来喂,经常吃肉以至于骨头也懒得咬。
稍大的肉排需要将肉撕下来,骨头剔了方能吃下,只留白花花的骨头扔在一边。
红彤彤的大虾,虾壳是不能吃的,需要剥了虾壳,只将尾部的虾肉沾了汤汁,然后才囫囵吞下。
狗吃骨头是老祖宗教我们的,而狗吃不了骨头绝对是现代人赐予的。
自然,小孩是极喜欢的它的,这狗自然也是最喜欢这孩子的。以至于家长的某些不顺眼也是点到即止,毕竟不是什么上纲上线的事情,孩子开心就好。
不久这种团结和睦的场景就被打破,餐厅里传来其他孩子的哭声,以及狗子的吠声,大人警觉知道大事不妙,可能是这狗子肆意妄为了,赶紧跑出去,孩子也跟着去了。
还好,只是狗错误地以为人都如它小主人般慈善和仁爱,无私与大方,这桌享受之余又跑到隔壁包厢讨食去了,自然不尽如狗意。
于是发了狗脾气,守在人家包厢门口伏着身子,龇牙咧嘴,喉咙里发出隆隆的低吼声。
这吓坏了人家的小孩子,大人自然是不买账的,狠心地要将它驱赶出去。
或许在家作威作福惯了,它误认为人类社会如它想象般那样狭隘,以至于别人的一记飞脚让它吃了大亏,然后夹着尾巴逃掉了。
看到眼前此景,小主人自然不买账了,自己从来不舍得碰它,现在被别人一脚踢的如丧家之犬,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再无刚才趾高气昂的模样,于是哭喊着抗议。
狗子的呜咽声,孩子的哭闹声,大人的理论声,此起彼伏。
还好,狗的任性妄为,孩子的无理取闹,大人至少是明智的,没有因为一条狗闹得不可开交。
这只是一个生活中微不足道的场景,但能带给人无限感想。
养而不教,只是在屠害生灵。表达爱心也并不是降低人类自身的标准去迎合动物。
这终究还是人类的社会,人类自身都没达到众生平等的地步,更不用说对待这些动物。
更多的人不养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害怕失去。
养一只动物很容易,只是一个爱心泛滥和心血来潮就可以。
你的一个决定改变了它们的命运,但善始善终者是少之又少的,绝大多数爱心败给了耐心和细心。
真的,如果你看多了分别的场景,你会对动物更有一份理性的认识。
3
当然不是否认饲养宠物这个举措,爱心总是不分贵贱不分大小,而在乎于方法。
特别顺眼的是,那些爱动物,并且有耐心教导动物的人,教它们好的生活习性,教它们不肆意妄为。
那些狗见了陌生人绝不龇牙咧嘴,到了陌生地方绝不上蹿下跳。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狗的口水和湿漉漉的舌头。
即便你天天给它洗澡,也不代表它就干净的如贴身衣物,随便往人身上扑。
温顺和懂事才是宠物生存的法则。
在家里守规矩,分清楚人与狗的界限,在外面,它才更有生存的空间,这不是限制它们,而是在帮它们。
不要让自己的狗穿着华丽,徒有都市狗的外表而缺乏了都市狗的素质。
人不听话,它还终究是人,狗不听话,它只有死路一条。你保护不了它一辈子,只有让它懂礼数,尽量不招惹人类,方能善始善终。
行走在路上,突然看到右手拐弯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急驰而过,车上堆了老高的暗黄色木柜,而在木柜的顶上拖下来一条随风摇摆的尾巴,黑黄相间的,车走的远一点,才看见原来是一条狗。
狗早已经死了,路面上滴着猩红的狗血,显目而又冷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