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一口热水,浑身冒汗。初秋的南京,午后还是很热。中午没有睡午觉,躺在沙发用平板看了一部电影——《初恋那件小事》。这部电影在大陆上映之后,我也看过。当时已经大学毕业了,校园爱情也已经告别了。那时候看这部电影,觉得好温馨,好浪漫。原来丑小鸭也是可以为了爱而变成白天鹅。原来你喜欢的那个人,也一直在偷偷喜欢着你。原来初恋的情感,到最后也是可以得到美满的结局。这部电影,把青春萌动的爱情转化成了满满的正能量。
虽然年少稚嫩的我们没能在一起,看似很遗憾。但最终经时间的历练打磨更加稳重成熟的我们终究走到了一起。这应该是最好的初恋,最完美的初恋。
几乎每个人的年少时期,都会为了内心青春的萌动,而去做一些改变自己的事情。就如我自己,当年我喜欢的男生,不是那种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能在校园篮球场上挥汗如雨,轻身一跃的阳光男孩;而是能够安静的读书,成绩优异的聪明的男孩。若是分为文将和武将,我更偏向于文将。可能自己才疏学浅,就特别钦佩那些讲话文绉绉有内涵的人,不需要动刀动枪,只要几句话几个字,就能够解决一切。那种人就是我的大神。
为了喜欢的人最大的改变是什么?我想应该是读书吧。虽然没能让我在读书这条路上走多远。但是,也让我养成了偶尔读书的习惯。是的只是偶尔,不是每天。否则,我现在的水平也不会那么low啦。在朋友眼里,我仅仅是个伪文艺爱好者。心血来潮想有点内涵,读点书,感慨下自己的人生,写点文字。同样,也会突然停止,让书架成了摆设,新书都成了花瓶。用阿成的话说,每次看到我在看书,就觉得我在装知识分子。的确,我跟知识分子,八竿子打不着。我会无聊的时候看书,会突然觉得自己空虚的时候看书,所以,我永远都没有文化气息。如果给我一本书和一杯咖啡,让我待在一个安静的书吧,读一个下午。那简直就是要我的命。我宁可圈着双腿坐在沙发上,吃着零食,看着ipad。或者,躺在床上,捧本书,看一会儿就睡了。真的要正儿八经的坐在书桌前读的书,除了教材就是比教材还难懂的那些大师作品了。这些需要耗费脑细胞,思考的文字,真正好好读过的确实没有几本。
扯的有点远了。还是赶紧看我的《迷宫中的将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