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马哥
【课程导师】刘艳
北京自10月1日起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受公安机关委托的首批346个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将为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并发放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此卡将作为来京人员已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首次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证签注、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补领、换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发布。
如果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半年,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居住证;如果没有暂住证,先办理居住登记卡,办卡满6个月之后再按规定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需提交哪些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四)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可以在办理点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