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树
嗨,你好,我是椿树,
椿树村以我为名,
四月的暖风将我从寂静的冬眠中唤醒,又是一年春景。
我在这里,站成一幅画,一首诗,一曲笙歌……
燕又归来
生命渐次老去
又一次兴盛衰逝的轮回
去年枝头那片绿叶
飘落去何处?
还是化作脚下的——春泥
在尘埃里凝望前世的旧梦?
……
是的,我是无名的诗人,站在这里,只负责浪漫……
强势归来
阿菲
阿菲芙歌的猫,是阿菲不是加菲。
六月来临的时候,阿菲又经历了一场“环球旅行”,回到居住多年的村庄。
听说它回来,整个村子都轰动了,瑞沃的小胖猫、大公鸡库克……汪汪部落的小狗们无不用敬畏而羡慕的目光看着他。于是,此次旅行让它成为村子的传奇,不仅全村的动物,甚至连村里的人类都震惊了。
瑞沃在路上大惊小怪,表情夸张:“它回来了?怎么回来的,那么远,人也不一定能找回来……”
它十分鄙视:这是动物的本能,笨蛋!
就算装在袋子里看不见路,有几十公里的距离,还故意绕了几圈,但是,那又怎么?它一样找到了回家的路……当然,阿菲觉得:不能怪他们,人类本来就是愚蠢的!
总是对摆在眼前的东西视而不见,又对自然而然的东西大惊小怪。
旅行的缘由
去的时候是乘车,回来却要徒步,长途跋涉难免有点费时。
走的时候芙歌家院子里的向日葵财才冒出土,隐蔽在地毯般密集的杂草里,没人能找到她的身影。
芙歌家的院子没有围墙,那时来来往往的路人都在笑:“种了一田的草!”一段时间内,这句话直接取代“吃了吗?”成为某些邻居和主人打招呼的固定用语。
赛肯的老婆每次路过都要说一遍,然后身旁那个邪恶的小孩就跟着不怀好意地大笑。脸上的表情让人很不爽,每每此时它的利爪总不由自主就伸了出来……
芙歌家田里嫩嫩的杂草铺就成地毯,不仅好看,走上去也很舒服,阿菲经常在上面睡个午觉,春光灿烂,微风暖暖,杂草垫子温度刚刚好,如果没有那只一见它就狂吠的小黄狗就更好啦。
关于杂草,芙歌与阿菲的观点一致。
可是这里的主人——芙歌妈妈——不同意,常常催促芙歌赶紧锄草,好看也不能长出向日葵籽。
在芙歌几天的辛勤劳作之后,杂草终于消失。裸露在大太阳底下的黄土地,干燥而刺眼,大面积的土黄色上隐约点缀着柔弱细小的绿色身影,传说中的向日葵终于出现,只是柔弱得让人担心。干燥的春天,看上去更加干燥了。
春天的绿色本就稀少,园子里的没有草的遮掩反而比先前更加荒芜,阿菲也再不去上面打滚,不但坚硬还粘一身土,这个样子是不允许睡在舒适的床上的。
春天,阳光中的紫外线很强,几天的劳动让芙歌的皮肤被变成了小麦色,偶尔笑的时候,牙齿显得更白。
赛肯的老婆终于失去了嘲笑的内容,不再在这停留,别处去寻找找乐趣。
阿菲回味,虽然,赛肯家的人都很讨厌,但是他们家的鸡仔味道……还是不错的!
旅行回来,向日葵已经这么……这么……高了(好吧,比划你也看不到),叶子像蒲扇一样大,层层叠叠铺满了整个园子,顶上长出小小的绿色花苞,排列得整整齐齐,无风的日子,一动不动地站着,样子有点傻。
有风的时候,变成另一番景象,大片的叶子随风摆动,犹如汹涌的绿色海浪,第一次注意的时候着实被震撼了一下。大部分时间阿菲是在叶子下面的地里乘凉,外面的事从来都懒得去理会。
每每风起芙歌总是出神地看着这片向日葵,似乎在想什么……
现在阿菲居无定所,原来的豪宅——花费它无数心血的豪宅——已被赛肯彻底毁坏。那里不仅舒适还隐蔽,最大的好处是离赛肯家的鸡窝比较近……不知那些鸡仔现在怎么样了,肉质应该更加紧实了吧……想到这里,阿菲不仅吸了吸口水。
回来之后它还没有在赛肯面前露面,远远看见赛肯家的鸡舍旁边拴上了大狼狗帮他站岗,凶神恶煞的样子。观察多次,想接近还是不能……真是伤脑筋!
一想起赛肯发了疯的样子它就心有余悸,不就是吃了他家里的几只鸡仔么,当然,还有厨房里的牛肉,鸡鸭鱼什么的……至于么!猫不吃鸡,不吃肉,吃什么呢?那还能算是猫么!
阿飞心想:这点小事,至于把我抓住送到那么远的地方,让它差点找不到回来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