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事不求人 - 草稿

按照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和我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按照省委书记张庆伟一定要将“办事不求人”落到实处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作出以下“办事不求人”的承诺。

一、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不求人。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一次性告知,网上申请,网上受理,递交材料齐全一次性办结,让群众一件事只进一次门,只跑一次腿,办事不求人。

二、殡葬服务、收费不求人。殡葬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全部公开公示,手续齐全,按照先后顺序办理出灵、火化、寄存等殡葬业务,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殡葬用品和墓穴销售价格公开公示,明码标价,除符合惠民政策的逝者家属外,一律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强制收费和乱收费,不随意减免人情费用。

三、申请社会救助不求人。凡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只要相关材料齐全,可直接向救助机构申请救助,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定出具不予救助文书、说明原因,任何救助机构不得推脱不办。

四、福养老机构收住老人不求人。入住区中心敬老院,只要本人提供的相关手续符合国家特困集中供养条件的即可办理入住手续,一切核查、入院、签字等手续由中心敬老院办理后,第一时间通知老人入住;

五、接收孤儿不求人。凡符合我区内孤儿条件的不用找人,可由符合条件的孤儿监护人直接到民政局办理。

六、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不求人。凡符合办理婚姻登记政策规定,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刻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用当事人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存档;凡符合收养登记政策规定,提供材料齐全即可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不求人。凡是各部门和社会群众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或者主动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不以任何理由推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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