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吃饭了!”
“你是谁?”我呆呆地问,“我不吃,我要先给你讲个故事。”
“好,好,你说,我听——”
“小晗死了!”
“喔,是么,怎么死的?”
我习惯性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让断续的思维转换出语言。
有阳光、树木和花草,四季都很清凉,我和小晗都经常穿蓝颜色的衣服,跟那里的星辰花一个颜色。
那是座由个人古旧宅子改建的私人孤儿院,青砖院墙高得看不到顶。我们除了每周二外出,去山上游玩一趟,平时都不出门,与世隔绝般在那里生活。
孤儿院不大,起初只有七个孩子,小晗那时候跟我一般大,只有五岁。尽管年纪不大,可她那时已然英气外露,略带几分芙蓉之色、蔷薇之貌。她似乎天生就是上帝的宠儿,光彩夺目,无一人不喜欢她。相形之下我过于冷淡孤傲,连眼神都冷如寒月。我因孤僻而有些另类,似乎那个小姑娘也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这么多孩子里也只有她见到我会微笑,偶尔会帮我领林妈给的糖果。那个时候我就有了自己不能说的小秘密——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她,喜欢的程度,恨不能做一块黏在一起的大白兔奶糖。
那是一个晴朗的周二,林妈照常带我们去山上玩,照例几个人一组去采花花草草,我老样子,自己去偏僻的地方看石块和昆虫。当我在树林边的石块上拨弄一只好玩的甲虫时,小晗却冒了出来,看到我后她犹豫了下,蹑手蹑脚地向我走过来。我看到她腼腆至极,从她害羞地支吾话语中,我明白她想要嘘嘘,比较急,林妈让她找个隐僻的地方,不曾想遇见我。她看来真的很急,手不停地捻着裤缝,原地交替地捯脚,可不凑巧的是,那个最捣蛋壮硕的大勇却手持一朵好看的映山红追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喊着“小晗……”。她惊惶地丢下一句,“拦他一下!”,就出溜进了林子。
我拦住了大勇不让他上前,平时跋扈为常的他哪能服气,我们扭打在一起。林妈闻讯赶来,我没吃亏。然,我隐约间感到斗争并没有结束。
回到院儿里,小晗开始主动找我玩,分享她喜爱的玩具。我的冷淡慢慢减去几分变成了不温不火,到了冬季时候,我会经常对着她笑了,我们亲密起来,我整天和小晗下棋,看插画故事,一起吃饭变得形影不离。小晗跟别人再没那么要好,大勇对我翻白眼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转眼天气变冷到了冬天,那是一个周末,那时候我们最期待的就是这天中午能吃上林妈煮的鹌鹑蛋。往常我们都极珍爱这一味美食,都是各吃各的。林妈按个数发放完后,看我们吃得津津有味,就放心地出去做其他事情了。这时小晗极大方地把自己碗里的三颗鹌鹑蛋拨给了我。
我感觉气氛不对时,大勇果然仗着平时和其他几个孩子关系好,聚结了几个人过来找我算账。新仇旧恨全都写在这么个不大孩子的脸上。
他们强行把小晗拉到了一旁,几人开始围攻我。其他孩子拳打脚踢,我只记得我没有哭,亦不会求饶,我坚决不会答应离小晗远一点。大勇这个混蛋居然拿起瓷碗要砸我头。是小晗,她跑过来救我,就一霎,听到的却是小晗的哀嚎。所有的孩子都怔住了,直直地看向小晗,她的脸贴到了烧得发红的采暖炉壁上。
我滚爬过去,不顾一切地揽住了哭得欲将昏厥的小晗。我疯嚎,“你们这帮土匪,是谁推的小晗,我要杀了你!”
命运是不公的,小晗半边脸整个毁了,能吓哭刚来的孩子。而大勇只是受到了严重的训斥,这之后不久,由于他身强体壮,竟然被一家无子女的富豪男女领养去了。
小晗完全成了上帝的丑儿,如同乌黑的阴霾吞噬了明艳的晚霞。她失去了所有的生气,整天用手捂着不成样子的脸,愣愣地眼睛里装满了灰色,嘴巴似乎再也没发出过声音。我无半点嫌恶她,反而超越了什么,更加喜欢她。可也不敢或不知怎么面对她,我自此再也不会笑了。那是一个春风和煦的周二,小晗一声不吭地消失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两年后我也终于被一家开商店的人领养了。不料我换了环境后,更加糟糕,情绪一天不如一天。商人本打算把我养大看店,来继承家业,帮他们养老。不料我渐渐痴呆到不知饥渴,所幸身体没大毛病,在我刚满十四岁时,硬把我塞进了车间工厂当童工。最后我还是毅然离开了工厂,远离了那家人。
我跑到了西北,地地道道做了小乞丐,过了两年游荡的生活。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上午,我在动物园外溜墙根,突然发现了大勇。对,是他!那双死羊眼我到死都不会忘。
他也发现了我,走过来,朝我啐口水。
我红了眼,因他我再也见不到小晗了!她兴许早在那天就在无人山岗跳了下去。我对小晗深入骨髓的愧疚,我痛恨失去了自己喜欢的人,都是他害的!蓦地仿佛身体获得了神力,抄起要饭的家伙什,狠命向他头上砸去。他猝不及防,倒在地上。
两名警察把我摁倒在警车里,欲关门之际,车窗中模糊地飘过一抹蓝色的影子,我乍然间以矫兔之姿蹿了出去,冲向影子,冲向小晗。“嘭”的一声,一辆疾驰而过的小汽车让我脱离了地面,魂魄好像脱离了肉体。
“这疯子,死了算了,留在世上也是祸害别人……”
“也怪可怜的,没人管的半大孩子……”
在人言籍籍中,我听到了远处驶来的救护车。记忆随着我的血液在流淌,一点点冰凉地从脑海里流出来。
……
“你讲完了?”
我点点头。
“你还喜欢小晗吗?”
我点点头。
“你睁开眼睛。”
眼前的她缓缓扯下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