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件进行了宣判,5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年2月28日,从下午3点开始女生朱某伙同另外4名被告在宿舍楼内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生长达6个小时,一名被欺凌女生还被脱光了衣服用手机拍摄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被告还在自己的微信群里将视频进行传播。
这样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想必已经对被欺凌女生造成了巨大的心灵上和身体上的双重伤害,其中一名被欺凌女生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这样严重的伤害对被欺凌女生的影响是伴随一生的。对于欺凌者,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我们都应对其进行严肃的谴责和惩罚,能够忍心欺负羞辱他人到如此地步,简直就是枉为人。其实,在现实中现在还存在或曾经存在着许许多多的校园欺凌事件,有的人选择了说出来、去法庭上诉,有的人迫于种种压力敢怒不言,还有的人说了出来却并没有得到老师、家长的重视。
在这起事件中对欺凌者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人是要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的,欺凌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只有发挥法律的作用才能起到警示和警醒作用,让欺凌者知道欺负人要以被剥夺自由为代价,同时让被欺凌者知道被欺负了就应该勇敢说出来、去上诉,而不能间接的让欺凌者逍遥法外。如此这样才有可能使校园欺凌止于萌芽。
在这起事件中,有的欺凌者单纯因为想要欺负个人来玩玩而实施欺凌,有的欺凌者因为被威胁而且害怕自己被欺凌,所以才妥协去对受害者进行欺凌。不管是何理由,无不体现出在孩子的成长中多方教育的缺失。老师和家长是否拥有校园欺凌是一件很严重很严肃的事情的意识,老师和家长是否教育了孩子不能随意欺负别人,是否告诉孩子如果欺负了别人犯下了错误是要承担责任的。对于校园欺凌我们要加强重视,以及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一方面要教育孩子尊重他人、不可以欺凌别人,另一方面还要教育孩子当受到欺凌时要大声说出来,而不是在被欺凌后再去欺凌别人解气。
只有当我们每一个人对校园欺凌足够了解重视后、法律机制足够完善后、教育足够健全后,才能够真正让校园欺凌止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