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划痕458、端丰楼交房没有水电气,电化厂竟用铜丝当保险

1994年2月中下旬,韩总编找我,说《保定市报》1月20号刊登了一则广告,提到瑞丰商住中心如期交付使用,之后就不断有客户找他,投诉广告内容失实,还反映工程存在其它问题。看投诉的人情绪激动,他觉得可能真有问题,就让过我们部调查一下,看看开发商是否有欺诈行为。

新来的总编亲自安排了任务,我自然要认真对待,2月21日,我便会同儒副主任,业务能力很强的克记者,三人一组,前去调查。调查结果,发现主要是销售方和施工方对接不好,另外销售方存在管理上的失误,但没有故意欺诈的问题。

我们把情况跟韩总编汇报后,商量怎么报道,最后决定,分别把三方意见讲一讲,实际上成为解释性的稿件,而不是批评报道。稿件于1994年2月24日刊登在《保定市报》。内容如下:

“端丰”风波如是说

本报记者黎晓克玉战国

本报元月20日一则瑞丰商住中心的广告,引起了一场风波。广告称该工程“圆满竣工”,“如期交付使用”,但一些购房者到报社反映,该处的商品房水、电、气未通,他们无法搬入,另外,还存在增收附加设施费、配套设施与售房协议不符等问题。

2月21日,记者到现场察看了有关情况,并调查了购房者和有关单位。

购房者如是说

瑞丰商住中心由保定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下称“联合地产”)与裕南房管所合作开发,位于永华南路和环城南路的交汇处。

在“瑞丰”北楼,记者碰到了来看房子的于晶,她说从元月27日领到钥匙。几乎每天都来看是否通了水、电、气。她打开了她的北—502房间,拧拧龙头,滴水皆无;摸摸暖气,冰凉如故;按按开关,电灯根本不亮。于晶还让记者看了她与“联合地产”签订并经北市区公证处公证的售房协议。协议规定“此楼于1993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如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天,按购房款的0.3‰。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她的邻居薛亚平已经搬入,客厅中央点着一个液化气炉,厨房里摆了一排塑料桶。主人说,打水有时要到对面的人民公园,太远。用电拉的是工地的临时线。不是实在无处安身,她也不会急于搬来。

所有向记者反映情况的购房者都认为,目前的这种情况,不能算“如期交付使用”,开发单位未能履行协议的其些条款。

有的购房者还让记者看了一份清单,上有水增容、电增容、甬路等费用。他们认为售房协议中规定,购房款之外由购房者负担的费用仅限水电表、共用天线、过户费,现在又让购房者交附加设施费,也与协议不符。另外。他们还对楼下储藏室补交费用不满。

还有的购房者拿着协议中的平面分割图对记者说,开发单位未征求客户意见,就取消了10套商品房餐厅与厨房的隔墙,致使餐厅不复存在,这算不算违约?

北楼的购房者对防盗门也有异议,因为西楼是木门外另加防盗门,而北楼仅有一个外包铁皮的房门。有的购房者对未经他们同意,便将协议中的百叶窗帘改为鞋帽架很有意见。

“联合地产”如是说

从“瑞丰”出来,记者来到位于红星路上的保定房地产联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即“联合地产”),找到业务副总经理高勇,请他对上述问题做出解释。

高勇说。“瑞丰”工程是“联合地产”创业之初推出的首批工程之一,由于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出现一些问题。董事会发现上述问题后,进行了必要的机构调整。我接受董事会聘任4个月来一直在多方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他说,“瑞丰”工程由裕南所承建,并由他们负费前期工程的报批、建设、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选择与确定,由“联合地产”负费销售。由于在商品房的管理上,开发与销售衔接不够理想,以致出现一些问题。他承认,客户提出的水、电等问题确实存在。按说验收后应水、电接通,但质监站验收时裕南所未通知我们参加,我们对水、电、气是否满足要求不清楚。与裕南所结算完后交钥匙验房时才发现水、电末通。

关于部分条款未能履约问题,高勇是这样回答的:我们必须按协议执行,但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有些费用在开发初期未列入成本,我们也因此蒙受了一定的损失。他还说,北楼的“楼下小屋”原拟盖在院内地面之上,但最终未被批准,只好改成了地下室。而地下室的造价是地上的1.5倍左右,我们只按130元/平方米收了增大面积的部分,已吃了亏;防盗门是施工单位采用的有关部门推荐的新产品——复合防盗门,我们也认可,没想到用户有这么大反映;百叶窗是因为有用户反映太不实用,才作改动的,而其他用户又有意见,且造成与协议不符,这是我们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所致。

高勇态度诚恳地表示,客户搬不进去,心情可以理解,这也影响到我们的信誉,我们正以积极的态度,采用售后服务的形式来解决。水电问题我们已与有关部门接洽得差不多了,估计在较短时间内即可接通,时间不会太长;锅炉房主体工程已竣工,估计马上就可安装;对厨房结构变动不满足的,准备考虑用轻质材料墙体解决;对元月31日之后的水电部分未能履约,我们可以考虑给予适当补偿。仍愿意要百叶窗帘的,我们将按规定配齐。

最后,高勇表示,房地产开发是个新兴行业,运作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我们调整后的新机构的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已经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新开发的金桥花园小区的建设中,采用了更为科学严谨的运作方式,相信会赢得住户的满意。

裕南所如是说

作为负责具体施工事宜的市房管局裕南房管所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呢?21日下午,记者驱车赶到裕南所。

接待我们的是主抓业务的副所长张志。他说,瑞丰商住中心的两栋楼,是旧城改造项目,分安置拆迁户和出售商品住房两部分。安置拆迁户的水、电增容费,房管所已经缴纳。

谈到水、电不通的原因,他说,电,春节前已与供电部门联系妥,但因将要放假而决定在本月底前接通;水的麻烦,则是一个社会问题,仅凭房管所和“联合地产”的力量难以解决。因为,我市水压在白天打不到五六楼,自来水公司要求安装加压泵后方可入网。而装加压泵十分困难,低层住口因有水不愿负担费用,再就是安装后,谁收水费?谁来管理?这些都是我市旧城改造迟迟没有解决的问题。

至于本冬季不能采暖的原因。张志介绍,原协议到去年12月31日竣工的部分,并不包括采暖工程。该工程是去年10月才加上去的,预定完工期在今年4月。同样,后阳台封闭也是后加项目。而部分住宅餐厅变更样式,是按图纸会审时设计部门提出的要求作的变更。作为施工方,我们自己不会随意改动。

“瑞丰”风波何日平息。人们正拭目以待。

但愿“瑞丰”风波能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

稿件刊登,销售方和施工方都尽力解决问题,客户们虽然依然不很满意,但不再到处告状。

此稿获本报好新闻二等奖。

1994年3月初,我从市安检组获悉,该组在2月26日检查时发现,电化厂被多次批评后,仍用铜铝丝替代保险丝使用。我觉得在2月25日召开全市生产安全工作会议之后,仍有单位坚持不整改,性质严重,就写了一篇批评报道,并配了评论。文章刊登在1994年3月9日《保定市报》。内容如下:

好大胆儿:保险丝敢换铜铝丝!

电化厂被查三次竟然仍存隐患

本报讯(记者战国李民通讯员国权)2月26日,市安检组在化工局三查电化厂之后,再查该厂,仍然发现一些电器开关上赫然挂着铜铝丝,而不是规定的保险丝。

电化厂是我市消防一类保卫重点单位。2月5日,局安检组去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厂有些电器开关用铜铝丝代替保险丝,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责令其迅速改正。2月7 日,局长张俊青对该厂进行安全检查,竟发现上次检查过的电器开关上的铜铝丝依然如故,遂再次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2月10日(正月初一),张局长去该厂拜年时,又检查了安全工作,上述电器开关上的铜铝丝已换为保险丝。

2月26日,市安检组到该厂进行安全检查,又在以前没有检查到的地方,发现了以铜铝丝代替保险丝的现象,当即责令其改正。厂领导表示,将安排人员对全厂的电器开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就得小题大做

战国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个令人深思的反常现象:多数事故并没有出现在看似可能出现事故的地方。原因何在?人们对这些地方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如遍布全市的锅炉,因自身质量或操作不当,都可能造成爆炸,但实际事故率几乎为零。因为我们不仅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效的检查监督,而且对上岗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对这种现象换一个角度看,那便是我们对那些有可能不出事故的地方,同样也给予足够的重视,事故就有可能避免。

就拿在电化厂里出现的用铜铝丝代替保险丝这种现象来说吧,不管是在居民用电还是生产用电中都有发生。不少人对它可能引发火灾的潜在危险,认识不足,认为抓这类事是小题大做,现在不是没有出事吗?正是这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的存在,造成了我市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喊而不抓,抓而不实,潜在着事故的危险。古人说得好:“祸患常积于忽微”。因此,我们抓安全生产,就要从基础抓起,从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抓起,从杜绝一个个看似不起眼的事故隐患抓起。

事故本身存在着由小酿大的规律,我们要减少乃至杜绝事故,就应该而且必须“小题大做”。

(除稿件、奖状,其余照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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