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他的。
那晚,一群人在涉谷大快朵颐之后又赶去唱夜场的K。正值2月,晚风料峭。东京都内的街景精致到梦幻。马上要到情人节了。
他穿一件深灰色的呢子大衣,搭了一条浅灰色的羊毛围巾。目测177的样子。他没有很活跃,亦没有很沉闷,坐在长沙发的一隅,并不十分引人注目。
我留意到他,是因为整个通宵,他只唱了一首歌。
《突然好想你》。
前奏响起,大家还一阵喧哗起哄。这可是每次唱K的必点曲目。可等他的声音和着徐徐的乐声唱起,所有人都默契地安静下来。
好似,那歌声自带了一种伤感,唱出了歌词中深深的无奈。
看一个人唱歌的样子,大概是可以猜出几分情深缘浅的。
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在那之后,我也仅仅只知道他在东京一所数一数二的私立大学攻读医药专业PHD。
我们在同一个群里面,却从未说过话。
再见面是两年后,奥克兰直飞东京的飞机上。
我去新西兰看望男友,由于天气原因推迟了一天返回。
当我想把笨重的箱子放上行李架时,有人帮了我一把。我回过头说“Thank you”。四目相对,我和他都愣了一下。
那时我甚至想不起他的名字,旋即低头笑了笑,挠着后脑勺,方才指着他道:突然好想你!
他也笑了。说实话很好看。
十一个小时的航程,很巧他就坐在我旁边。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在旅行中来一次艳遇或者怦然,但都比不过这突如其来的重逢。
我们相遇在异国他乡,又在飞回我们相遇之地的航班上再次邂逅。
那漫长的夜航中,我和他就像老朋友一般,歪在椅背上喃喃地说话。他见我有些感冒,叫空姐另拿了一条毛毯过来。
原来,他到新西兰做了一个月的志愿者,亦即毕业旅行。
我们聊故乡异乡,聊时事八卦,聊电影文学,话匣子一打开就再关不上。
在机舱大灯熄灭的那一刻,他说:
“你的名字跟她的一模一样。”
“她?”我仿佛悟到了些什么,“她也叫程茉?”
他注视着前方点了点头,目光无限温柔。
我调整了一下姿势,我想我大概要开始听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
他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他有过一个认识十五年交往七年的女友,他们是旁人眼中最令人羡慕的一对。
就像童话一样,十分美好。
我不是他过去的参与者,却从他的眼中读到了那种美好。因为,在描述他们之间相处细节的时候,他的眼睛在闪光。
他喜欢了她很多很多年。那样的喜欢慢慢过渡成了爱。幸运的是,她刚好也爱他。很爱很爱。
他们家境相仿,父母亦是旧识。
他们心有灵犀得只要互相望一眼就知道对方想说什么。身边的人都笃信他们会一辈子牵着手,相濡以沫。
他们甚至已经筹备好大学毕业之后的婚礼。
可是就在那一年,女孩得了不治之症,不过三个月便撒手人寰。
后来,他只身一人来到了他们曾约定要一起去的东京。一个人爬了东京塔,一个人登了富士山。
我遇见他时,她离开他已整整三年。
他没有再恋爱。
这就是何恩的故事。
我有些心疼,感叹电视剧中的情节出现在了现实生活里。然而转念一想,难道不是现实生活的种种,被搬上了电视荧幕吗?
戏如人生,却永远演不尽人生的苦短情长。
我以为,何恩的心里应该再住不进其他人了。不过我没有问出口,自始至终,我都在做一个忠实的倾听者。
他能向我这个只有两面之缘的人倾吐心声,已是难得。
那时,我还无法深切地感受那种猝不及防而又锥心刺骨的失去。
昏暗的光影下,他的一番推心置腹,大概也是因为,我跟她有着同样的姓名吧。
清晨,我自梦中醒来,发现我与何恩相互依偎着,我正靠在他的左肩上。
他的气息我一点都不讨厌,反而有点儿贪恋。
我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与送餐的空乘对视一秒,捕捉到她望向我们意味深长的眼神。
飞机抵达东京之后,我们结伴而行,一起乘上开往市区的电铁。在日暮里分开的前一刻,我们正式交换了联络方式。
之后的两年时光,我们偶尔约出来吃饭,分享彼此的工作生活。有时也会去看看电影、压压马路。
何恩进了一家知名制药公司,负责北美市场。他穿西装的样子更显精神帅气,跟他走在一起,画面总是美丽。
他每次都请客,于是我不止一次看到他钱夹里他们的合影。
那是两张年轻青涩的面容,笑得甜蜜无忌。
圣诞前夕,我失恋了。夜晚大段大段失眠的光景,我总会毫无顾忌地打电话给何恩,把他当成我的树洞。
我拉他出来唱K,点了《突然好想你》,让他一遍一遍唱给我听。末了,他告诉我,五月天要来日本开演唱会了,他订了两张票。
“陪我去吧。”
我想起来,看五月天的演唱会,也是他们想要一起达成的愿望之一。
好,就让我代她,陪你这一程。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五个2月。那个周末,下了微微细雨,武道馆人满为患。荧光蓝的海洋,掩盖了一切悲喜。
我跟着众人叫喊、发泄,只觉畅快淋漓。
然而那首歌的过门刚起,我就泪如雨下。几乎无法控制。我想起了太多片段,太多回忆在我脑中打转。
生离与死别相比,哪一个更痛彻心扉?
转头看何恩,我怔住,他竟哭得比我还凶猛。我从未看过哪个男人流那么多眼泪。
他没有看向我,而是一把抱住了我,与我相拥而泣。
我们将脸埋在对方的脖颈,那个刹那,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依赖。只能以拥抱来回馈。
直到歌曲完结,我们都没有分离。那天晚上,他抱了我很久很久,抱得很紧很紧。
大概,他把我当成那个她了。
4月,何恩去了美国。
在东京这座纸醉金迷、日新月异的城市里,有一份关系沉稳长久的友谊,是一件特别值得珍惜的事情。
可是没想到,我的好朋友何恩也要离我远去了。
成田机场的航站楼,那年我们一起下机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转眼,却到了送别之际。
还好,他走之前还来得及赏樱。
唯有一周绚烂的樱花下,我们终于有了一张温暖的留影。
进安检前他欲言又止,话到嘴边汇成一句:好好照顾自己。
“再见。何恩。”
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彻底明白了“失去”这个词的意义。
东京,瞬间变成了一个没有何恩的城市。
我没有告诉他,我悄悄把他唱的歌录了下来,制成MP3,着魔似的循环播放。那首歌,仿佛唱到我心里去了。
他走之后,我们少有联系,只在年底收到了他从西雅图寄来的明信片。
翌年夏天,他调去新加坡,我于是收到来自狮城的笔墨问候。
过了半年,他辞去日本公司的工作,加入了一家国际医疗志愿机构,足迹从亚洲到拉美,再到北非。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给我邮一张卡片,写上只言片语。
我一直不确定,他信笺上手写的“程茉”,到底是她还是我。
闺蜜问我是不是忘不掉何恩,不然怎么这几年都在感情之路上裹足不前。我自己清楚,我只是不想谈一场不痛不痒的恋爱。
我没有忘不掉他。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忘掉他。
我只是不敢承认,我怕——他仅仅把我当成程茉的影子。
直到那天,在KTV,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孩唱了那首《突然好想你》,我才惊觉,那个主角“你”,不知不觉竟然变为了何恩。
突然好想你。
突然,好想你。
我突然好想跟他说话,好想去找他。好想……勇敢一次。
那是我们认识的第七年,我三十三岁。我决定辞去工作,背起行囊,去寻找他的足迹。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段话:
你所经历的事,都是一定会发生的事;你所遇见的人,都是一定会出现的人。
无论你们有着怎样的过去,你和他的相识,都是唯一。
而你,独一无二。
我去了何恩明信片上邮戳显示的每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告诉他我究竟在哪里。
也并没有刻意去找过他。
在那些陌生的十字路口,我想象他曾站在那里的模样。
耳机里就会跑出他的声音:
……
突然好想你 你会在哪里 过得快乐或委屈
突然好想你 突然锋利的回忆 突然模糊的眼睛
……
那个傍晚,我在马拉喀什市德吉玛广场散步,看摆摊算命的摩洛哥老人,兜售香料的阿拉伯人,吹笛舞蛇的印度人。
一片嘈杂中,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用中文在叫我。
我转过身,讶异他怎么会在这里。这简直巧合得不像巧合。
他逆着光走向我,在我面前站定,微笑。
“何恩,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