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防火构造要求2023-01-09

建筑幕墙防火构造要求

1、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封堵,填充材料可采用岩棉或矿棉,其厚度不应小于 100mm 并应满足设计的耐火极限要求,在楼层间形成水平防火烟带。防火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1.5mm 的镀锌钢板承托,不得采用铝板。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密封。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测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2、无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的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 、高度不低于0.8m 的不燃烧实体裙墙或防火玻璃墙。在计算裙墙高度时可计入钢筋混凝土楼板厚度或边梁高度。

( 3 ) 当建筑设计要求防火分区分隔有通透效果时,可采用单片防火玻璃或由其加工成的中空、夹层防火玻璃。

( 4 ) 防火层不应与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采用装饰材料覆盖。

( 5 ) 同一幕墙玻璃单元不应跨越两个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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