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是我的闺蜜,我们相识于十年前。
十年前,我刚应聘到痞子所在的公司做财务总经理助理,和痞子成了同事。
那时候我们所在的公司,是综合性的集团公司,财务部有二三十人,痞子葛就是其中之一。痞子葛是个女人,她是日照人,传说中的日照人,好像很厉害的的样子,或者好像他们办公室的人,管外地人都叫痞子,所以她同办公室的娘们们,都叫她葛痞子,叫着叫着就叫开了,本名在非正式场合,一般不会被提起。
其实,那时的痞子,一点都不痞,安安静静坐在她的小格子间里,半天都说不上一句话,看上去就是一个妩媚的熟女。那时候的痞子,是个自视很高的人,目无下尘,不喜欢俗世里这些叽叽喳喳的娘们。她喜欢王菲和张国荣,她的QQ头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拿着话筒,低头吟唱的王菲。在那样家族式的企业里,不论家长里短,就显得有些清高和小众。那时候集团也附庸风雅,创办了企业文化简报 ,鼓励我们在简报上发表文章,作为绩效考核年终奖金。大多数人都发点歌功颂德的应景文章,既挣绩效,也讨老板开心,我偶尔也这样做,这样文章谁不会写呀,小资情调自己矫情一下就好。但是,痞子从不写这样的东西,也不在乎别人的的看法。记得有一年四月,她写了一纪念张国荣的文章,发在简报上,我看了心情很是抑郁低落,但这也引起了我的共鸣。没想到在这样庸常的公司里,竟然隐藏着这样的特立独行的人。我从此开始关注她,并引为同类。
后来,我们渐渐熟悉起来,因我们志趣相投,惺惺相惜,比其他人走得更近一些,因此见证了我们这十年间彼此的生活。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幸福的时光总是太短暂。这十年中,我经历人生惨痛变故,从一个幸福的傲娇小女人,变成了黯然神伤的半百老妇;葛痞子遭遇了婚变,从一个淑女变成了女汉子,我们都没了往日小资的模样。
痞子逼自己独立,坚强,然后骄傲地生活 ,过程艰辛而落寞。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女人小聚,痞子平日都是海量,一般的男人都喝不过她。那天她喝的有点多,加之心情不好,我们散场的时候,她独自蹲在角落里哭泣,怎么拉都拉不走。说“你们都有家,我的家在哪里呀?”我们几个都集体沉默了,我心里悲凉,哪里有什么感同身受啊,有的只是冷暖自知罢了。
后来,痞子把日子过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这么多年的摔摔打打中,从无到有,日子渐渐有了起色。买上了房子,而且不止一套,有了车,日子过得自由而随性,按照她自己的话说,姐现在不需要男人了,男人能干的活我都能!”
痞子就是一个“天下无贼”的人 ,看谁都是好人,对谁都掏心掏肺,和老万眼中的我一样,都是“被人卖了都高高兴兴帮人数钱”的主。对身边的人一味的豪爽大方,不计得失。去年圈子里的老王出了车祸,痞子天天送饭,帮助处理后续事务,比老王她老公还上心,我扪心自问,做不到痞子这样对所有人。
痞子的女老板对她挺好的,其实首先她为她老板做得更多。春天的时候老板把单位的车过户给她了,痞子也成为有车一族了。早几年,痞子在业余时间就自主创业了 ,现在第二职业干得有声有色了,收入挺可观。去年又买了一套房子,说准备按照自己的喜好装修,好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现在的痞子,又活回了她文艺女青年的范来了。前些日子我们去郊游,她对着一栋老房子,让我给她一顿猛拍,还别说,照片的效果还不错,很有点作家雪小禅的味道,是不是?
锦衣夜行的痞子,奔出了自己的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