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价问题。
对低层民用建筑而言,在目前的施工和管理技术条件下,轻钢结构住宅比钢混住宅的造价要高。比如轻钢骨架构件是低层、多层钢骨架住宅的关键材料,但我国目前能够生产轻钢骨架构件的厂家很少,产量的严重不足使得造价过高;我国的开发商大多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注重短期效益,使他们更倾向于传统的混凝土住宅。在这方面,政府应加以引导和约束,加大对轻钢结构住宅产业化的投资与宣传,使轻钢结构住宅在我国能尽快得到普及。
2.技术问题。
目前我国对轻钢结构住宅的研发投入不够,对钢结构住宅配套使用的外墙板性能、生产、施工和价格等问题没有做系统深入的研究;缺乏设计人员和设计软件,尤其缺乏施工技术人员;缺乏有针对性的符合中国国情的钢结构住宅设计规范。
相对于发达国家都有其专门的钢结构住宅设计标准而言,我国建筑钢结构单一的技术规程、规范比较齐全,但是没有成套的钢结构住宅技术规范和施工规程。同时缺乏成套的钢结构住宅施工、安装技术规程及钢结构住宅质量管理标准,而且许多标准之间需要统一协调。
对此我国应加大轻钢结构的科研投入,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要积极开展轻钢结构住宅各部分构件的理论和实验研究。吸收、改进和发展国外的轻钢结构体系技术,提高我国的轻钢结构技术生产力和发展力,广泛培养轻钢结构的实用人才,实现轻钢结构住宅的技术创新、材料创新和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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