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四年前回到母校任教,每每经过儿时的教室,都会想起我的启蒙老师余老师。所遇老师不计其数,能如明灯一样,改变自己的却不多。

      在我小学时期,唯一还记得的老师就是余老师了。印象里,余老师喜欢着一身中山装,留着精神的寸头。写的一手漂亮的粉笔字。以现在的感受来讲,当年懵懵懂懂的年纪,应该是把余老师当成自己的偶像了。

      两件小事,不说改变命运,但也算是改变了我的生活。

        从小身体弱,喝药便也成了家常便饭。可是面对大大小小的药丸颗粒,我犯了难。爸爸总是在妈妈的命令下,将红的,绿的,白的,裹着糖衣的药用磁勺碾碎。再用水化开,留给我一句:静静,快来喝药。虽超级抵触,但也无奈,谁让我不会自己吞药呢!余老师的一次家访,让我彻底结束了喝碾碎苦药丸的命运。

      那天正在为喝药的事,和妈妈犟嘴的时候,余老师来了。看见脸上还挂着泪珠的我,忙问到:“怎么还哭了?”妈妈补了一句:“都六年级了,还不会自己吞药,药碾碎了也不喝,还哭!”我以为余老师也会和妈妈一样觉得我这么大还不会自己吃药而笑话我。而他上前拿起一颗白色药丸,走到我跟前,温柔的对我说:“喝药其实也不难,得掌握方法,看,把药放在舌头上面,先含着,是甜的呢!然后喝一口水,一仰头,药就下去了。来,静静也来试一下。”我半信半疑,也选了一颗白色药丸放进嘴巴,喝了一口水,虽然第一次,水吞了,但药丸依旧坚强的留在嘴巴里。满嘴都是糖衣的甜味,正在回味这种甜的时候,余老师说:“快,再喝一口水,不然一会该苦的哭鼻子了。”于是,又送了一口水,仰头咕咚一下,哈哈,药竟然吞了下去。我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的战士,欢呼跳跃起来。余老师也站在身旁为我鼓掌。长大后,才知道大人眼里的小事,对于孩子来说,可能就是长大途中的一道坎,正确的引导,比责备更能推动孩子的成长。

      第二件事,也奠定了我的语文基础。作文中不免都会引用一些事例,我也不例外,而且属于那种换汤不换药的。不管老师给我什么样的作文题目,我的事例总是一尘不变的。回想起来,应该是文思枯竭,又或者是贪玩不愿意写。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我第三次引用小明搀扶老奶奶过马路的事例后,余老师在一次作文讲评中,把我作为典型,开启了点评课。我以为,我要被猛批一顿,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然而余老师却说,大家应该像我学习,以不变应万变,只要事例合理,不同题材作文里,都可以引用。但是却不能因为不愿动脑筋,而万年不变的引用。从此,每一篇作文我都会认真对待,再也没有投机取巧。

      小学是一个遥远而又美好的时代,很庆幸能遇见这样一位和蔼,博学的启蒙老师!

      初中三年,除了班主任没换,其他科目的老师七七八八也换了十几个。在不断适应新老师的日子里,从城关中学搬到明清小学,再从明清小学搬回城关中学。三年时光也在百无聊赖中匆匆度过。对老师没有特殊的印象,甚至名字都不记得了。唯一,印象深刻,让我发誓以后要当老师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了。人生第一次挨骂,第一次挨打,第一次罚抄作业,第一次逃学,第一次哇哇大哭,第一次觉得我的爸爸为什么不是领导,第一次不想读书,好像都奉献给了我的初中班主任。也是她给我起的“别字大王”的称号,让我至今对文字仍保持严谨的态度。虽然出社会后,会对她有所改观,但是在单纯的年纪,这些刻骨铭心的事情却深深烙刻在心上。

      后来我也当了老师,同事总说我对待孩子太温柔,他们不会听话的。可是我也用十几年来证明,以心换心,是教育最可取的方式。再顽劣的孩子,都会有一个缺口,走近他的心,以他的感受去思考,去突破。他也总有一天会卸下防备。和你成为朋友,我想如果你很喜欢一个老师,那么她的课堂就是你最期待的欢乐时光,那些枯燥无味的知识,会随着他或她跟着舞蹈起来。

      高中所遇恩师很多,虽然学习成绩依旧不咋地。但也得老师关怀和喜爱。第二个高一的语文老师汤老师,至今遇见,还有说不出的感动。因为念过一年高一,所以背诵文言文,包括写作对我来说应该是轻车熟路。我也成功的被选为背书组长。从小没有什么当官的潜质。突然当个小官,乐的一夜没睡着。汤老师的博学和侃侃而谈深深地吸引了我,原来语文可以这样学,原来学习可以不枯燥。即使在最后的成绩单上我依然是班级倒数,可是在众多两位数中,可以赫然看见110分的成绩,那门金鸡独立的学科就是语文。

    感恩我的两位语文老师,让我看见了自己的闪光点。在未来的日子里,对文学的喜欢,也奠定了基础。

      另一位对我影响深远的恩师就是我的老班头了。

      高一复读,初见老班,瘦瘦弱弱,小平头,总爱讲课时扶一扶眼镜。印象最深的就是他

      一手“龙飞凤舞”的字——字迹实在不敢恭维,被我们戏称“甲骨文”,老班也不追究,还常自嘲。对于一个眼睛近视的人来说,真是省了做笔记的功夫,因为压根不认识啊。不爱学习,却喜欢听老班讲历史,一节课的时间总是在他侃侃而谈中过的很快。老班本就是一名教师,我们上高二的那年春天,去广电局做工会主席。由于不愿意当官或者不会做官,在他自己的坚持下,秋季又重回学校,成了我们的老班。

      高三(13)班可谓是竹山一中最难搞定的班,他的前任被不学习连教室卫生都没人做的我们折磨得落荒而逃。

      记得某个周一的晚自习。老班——这个眼镜平头,拎着电脑,踏上讲台,笑眯眯的告诉我们: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叫王骏。

      他那个电脑里,存满了我们每个人给自己的规划,虽然已经不记得当时的豪言壮语,但是那次确实给了我内心极大的震撼。

      高三的学习生活很枯燥,除了语文课和历史课,其他的课好像都是在昏睡、传纸条,尤其是听歌,成就了周杰伦在我们心中的记忆。

        因为体弱多病,人也还算温驯,老班对我也足够仁慈。似乎早自习是一次不拉的迟到,赶到教室,连报告也省了,直接挥挥手就让进。

        某个时期的某个人总能影响你的价值观——我们把他放在内心最高的位置。这个地位无人可以撼动。老班在我心里,就是这样。

        现在,我也成了老师,而老班的影响伴随着我一路走来。虽然我也知道我在不断的被同化,但是总有一个人,如灯塔一般,为我指引着方向。

    “给孩子,他所想要的,而不只是你想给他的。你不仅给他所想要的,还要以他乐意接受的方式。他不认同你的方式,就会拒绝来自于你的一切。”

    “陪伴孩子成长,才是老师的正角。知识传授,对于教师而言,不是最重要的。知识就在那里,谁想要,那就去拿。”

      至此致敬第三十七个教师节,感恩遇见!也纪念我的第十四个教师节!做一个温暖的老师,温暖孩子的心,做明灯不易,但至少在他们成年后,我不会成为他们童年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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