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不去了”

自从我用上智能手机以后,我就爱上了它。有没有觉得奇怪,这好像是正常的人都会有的一种表现,我为什么要单独拿出来说?其实不知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呢?

以前,一直以为用大屏的按键手机,是我这辈子的选择。因为,我觉得手机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来接听电话,收发短信在加上看书。身边的人纷纷都开始使用智能手机了,我还坚持用自己的砖头按键手机。他们嘲笑我是老古董,我则嘲笑他们的手机不紧用,每天需要充电。不要认为我不接受新事物,其实只是觉得没有必要浪费那么多钱去投入它。使用它也不存在一点问题。

在一次无意之中,我在使用几次智能手机之后,就很快喜欢上了它。开始更换手机,正式加入使用智能手机的行列。我发现智能手机,不仅仅是手机,它还是照相机,掌上电脑,电子书,学习机。集多重功能于一体的神机。使用它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满足我的许多需求。虽然它存在待机时间短这个缺点,但是谁没有缺点呢。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喜欢看书,大屏,很高的分辨率,加上随处可以链接的网络,让我基本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想看的书。要是去没网的地方,我可以把书下载下来,没网的地方照样可以看。

在外面游玩,看到感兴趣的风景,资料等东西,我随时可以用手机的照相机把它拍下来,然后慢慢欣赏。就省的我每次出门都要带照相机,毕竟那个东西带着很不方便。专门外出带上还好说,一出门就带,想想就算了。

休息的时候,玩玩网络游戏,看看微信,看看新闻,甚至学习自己想学的东西,都是可以实现的。

有这么好的东西,我还会用按键手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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