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一件事,就是某公司老总多次强奸养女。
之前,朋友就推荐给我一本书——《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只到最近想起来,看了看,才发现这本书和这件事竟是同一题材,只是施害者的身份变了,一个是养父,而另一个是老师。
光看这本书的名字,会让人觉得里面讲的是一个小女孩的初恋心事,那个乐园里充满了懵懂好奇和欢乐。等真正看了这本书才明白,这本书甚至很致郁。
再去查了书的背景,发现这几乎是作者的自传,而书中的内容则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再看到作者17年已经永远离开人世,我的心惊了一下,继而又感到愤怒。但是,就像书中伊纹对怡婷说的那样,作者却直面了黑暗将这黑暗剥离出来,展现给了其他人,有的词有的事多次提及反而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甚至是第二次将利刃插进受害者的心上。
上了大学后,我会想很多关于人世间的伤害——家庭暴力、校园暴力、性侵害……可是很多时候,施暴者反而不会不安,不会受到谴责,甚至逍遥法外。但是,我也欣慰,有越来越多的人觉醒过来,越来越多的人为自己发声为正义发声!就像书中说到的,甚至连施暴者的心理都有相应的解释,可是不管如何施暴者就是应该得到惩罚,写到这里,我会想是否社会可以有这样的机构去引导这些心理,引导这些对于潜在受害者不利的心理,是否能够完善相关制度去控制这些行为。
今天,我也看到陶勇医生的采访,陶勇医生说:“我会从积极的方向去思考,但是我不会宽容和宽恕他,否则这也是对其他义务人员的道德绑架”。
回到诱奸幼童这一话题上,我深感痛心的,一是来自于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二是舆论和世俗对受害者的不友好。什么还不懂对未来和一些事都还没想清楚的孩子,她们的未来却已经被他人摧毁,甚至被“精神控制”说服自己那是爱,可是这不是爱,这只是心理畸形和扭曲的魔鬼露出的丑陋的牙。此外在“强暴”这件事之外,女孩们失去了很多,但是最后事件处理下来却往往是“伤人一千,自损八千”,世俗的罪恶感和羞耻感竟然是这样不公平,在这个权利的天平上,失衡的竟然是受害者一方,可是这就是伤害——罪不可赦的伤害,不论什么样的理由和背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本书中说到,这就是一种权利的倾斜,这也是对多少年来世俗伦理道德已经它们所造成的少女心理罪恶感的利用。
无论在哪种文化中,性教育是缺失的,我真心觉得性教育应该从孩子抓起,这些知识最好不要让孩子们受到的伤害去教会她们,孩子们是天真而无辜的,可是恶人却不会,他们却会含着涎水、露出贪婪而凶狠的目光去打量白纸一样的孩子,从那里看到犯罪和伤害的芽儿,之后甚至用一套蠢笨而富含逻辑巧言令色地解释,从此天使们不得不在白天也打着灯行路,怕无法逃离恶魔的眼中的凶光,可是世界本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世界是因为天使而美丽而绝非是恶魔,我甚至想,这些恶魔不应该就是所有人的公敌吗?不是他们破坏了多少人在守护着的世界的美好吗?即使灵魂欺骗了孩子们,在那时告诉她们这是爱,可是身体却不会,那些痛苦和狰狞还是会日日夜夜侵蚀孩子们的夜晚,就像书中的房思琪一样,等长大了明白过来时却已经是回不去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