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织工作之实 铸正确政绩之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核心是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干部选育管用、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引育留用全过程,以组织工作的实际成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以党性教育铸魂,校准政绩观“定盘星”。政绩观的偏差,本质是党性的弱化。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红色研学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要义。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政绩观专题党性分析,用好正反典型案例,既学习谷文昌、焦裕禄等一心为民、实干担当的先进事迹,也剖析“形象工程”“虚假政绩”等反面案例,让党员干部在对照检视中明辨是非、纠偏正向,始终把党性原则作为谋划工作的出发点。

      以实干导向立标,树好政绩观“风向标”。选人用人是政绩观的直接体现,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要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把考察识别干部的触角延伸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一线战场,重点看干部是否坚持从实际出发、是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是否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摒弃“一刀切”考核模式,根据不同岗位、不同领域特点设置差异化指标,既考显绩更考潜绩,既考发展速度更考发展质量,把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决不用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的干部,让实干实绩成为干部成长的“硬通货”。

      以严管厚爱固本,筑牢政绩观“防护堤”。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自觉,也要靠制度约束。要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整合纪检、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聚焦盲目举债、统计造假等政绩观偏差问题,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让党员干部既心存敬畏、不越红线,又轻装上阵、干事创业,始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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