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工作群,我常常可以看到转发通知等文件中出现“过期不候”“后果自负”八个字。对此,颇有疑惑和异议。
其一,没有任何一本应用文教材教法中有类似表述。谁教你写出这样的词汇的!
其二,如此公事公办而且冷若冰霜的词语哪有一丁点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味道?
其三,你说过期不候,但相关人员必须知晓,必须填写,必须参与的,确实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你到底候不候?你的底气和自信从何而来?
其四,你说后果自负,如果是因为你通知迟缓或有误,那么承担后果责任的,是你本人还是被通知者?
说白啦,能说出或写出这样语句的,往往都是高高在上,缺乏担当责任的部门或个人。他们将自己与基层群众自觉或不自觉的对立起来,似乎说一不二,一言九鼎,但恰恰暴露了他们个人素质的低下和为民情怀的缺失。
重要的事情,早通知,多提示,必要时给予指导,特殊情况个别处理,这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过期不候,责任自负——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