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没有网络,而是,我们曾经是恋人。
人这一生,至少会谈两次恋爱,一次结婚了,一次散伙了。
张爱玲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可是,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我想未必。
01
我的两个朋友,竹马和青梅,他们是彼此的初恋。
那一年,两人都高考失利了,像样点的大学一个都看不上他们,不得已,两人只好不约而同地来到来到A县参加补习班。
这里说不约而同是真的,因为在这之前他们素未谋面,人生的前18年一直都在自己的县城呆着。
新的城市,新的环境,灰暗的心境,强大的心理压力。
两人慢慢地走到了一起,成为彼此在那段难熬的日子里强大的精神支柱。
尽管学业负担沉重地让他们喘不过气,但情窦初开的两个年轻人还是努力创造机会,花前月下、卿卿我我。
一个个月黑风高夜,两人在青梅的屋檐下你侬我侬、难舍难分。
结局大家都猜到了,再次高考后,残酷的现实是两人不能上同一所大学,甚至不能在同一个城市。
这段青涩却刻骨铭心的恋爱最终还是输给了距离,无疾而终。
大学四年,各自开始了新的花前月下;然后是毕业、工作;再然后是各自有了家庭、爱人和孩子。
日子一晃就过了10年。
前不久青梅无比委屈地找我倾诉:曾经的恋人难道真的连朋友都不能做了吗?
了解了事情的缘由后我这个见证人不禁唏嘘,男人和女人在对待自己曾经的恋人和现在的家庭上,态度基本会有明显的区别:男的一般偏现实,只想抓住身边实实在在的幸福,至于过去了的情感和人,就让它随风飘远吧!而女的偏感性,且多有浪漫主义色彩,对于过往曾经,并不想就完全尘封在记忆中。
02
听我同事也说过一件类似的事情。
她的闺蜜晴天,大学时没能抵挡住她班班长、超级长腿帅哥夏阳的攻势,乖乖弃械投降、投入怀抱。
其实我同事也特纳闷,晴天除了是来自江南水乡外,其它真看不出任何南方姑娘的影子:大大咧咧、声如洪钟,关键还一点都不娇小可爱,丢人群中也不会冒个泡泡的那种。
而夏阳就不一样了:1米8几的个,超好的衣品,干净帅气的脸,篮球打得超帅,播音主持样样都能玩转。说白了,他这样的可是当时学院里所有女生的白马王子啊。
当得知晴天成了夏阳的女朋友后,学院里的女生们都炸锅了:好好的一棵白菜,被猪拱了。
夏阳不愧是夏阳,唾沫星子再多,他依然满脸幸福地用自行车载着晴天满校园晃悠,留下一脸懵逼的晴天在后座上怯怯地掠过一张张义愤填膺的脸。
或许是一开始就没有得到大家的祝福和认可,也许是南北地域导致两人性格的差异,也许……
总之,最后晴天蒙里蒙懂地“被分手”了,就像当初蒙里蒙懂地“被追求”了一样。
毕业,各回各家、从此天涯。
这期间因为两人都单身,因此曾经恢复了一年多断断续续得联系,但都是些不痛不痒、不咸不淡的瞎聊。
后来,两人都各自有了那个对的人,于是便再也没有联系,直到今天。
晴天后来对我同事说,早知道两人最终连朋友都做不成,还不如没有过那段经历。
这样的例子发生在你、我、他,每个人的身边。
也许,就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
如果可以重来,你还会选择和他(她)轰轰烈烈地爱一场,然后从此陌路吗?
如果是我,我不会,至少心不会痛。
至少,在想见对方的时候可以大大方方、冠冕堂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