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爱一个人的姿势
文/胡大小姐
爱一个人是怎样的?
有人说,就是哪怕你满脸麻子,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一身狐臭,在我眼中依然是古往今来,天下第一美人儿。
即使全世界都认为你不够好,但在我眼里和心里,那些缺点我都看不见,反而让我产生认知错位,觉得你的一切都很美。
对,爱你,我就是眼瞎,失明,看不到你任何的不足。
我爱你,所以你是我完美的太阳神。
这种论调应该不稀奇。最典型的说法当属“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过有人怼了:“那是你近视”。可近视还不够,居然还有人呼吁我们为爱直接失明。
失明的爱情是怎样的呢?
月月是个漂亮的姑娘,漂亮到许多陌生人见了她,都有跟她搭讪的冲动。
这让月月从小到大都生活在众人的关注里,一直都是女神般的存在。不过凡事有利必有弊,她在享受美貌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不得不忍受美貌带来的各种骚扰。
最夸张的一次,直接改变了她的人生。
那时候,她刚刚毕业,跟着同事们共同应酬一位重要客户。客户是个男的,见了月月就两眼发光,毫不避讳。要今天来看,就是手上有点小权利的猥琐大叔,想潜规则刚出茅庐的美少女。
这种赤裸裸的眼神,月月倒不陌生,但这个客户对公司相当重要,月月得罪不起。她只能努力少说话,尽量不引起对方的注意。
但,显然,已经现身的美女要隐身,非常不容易。就在月月起身去洗手间半分钟后,猥琐大叔跟上来了,在月月身后喊了月月一声。月月不得不停下脚步,回头,微笑面对。
猥琐大叔一脸不正经,还借故伸出了咸猪手,把月月直接逼到无路可退。
危难时刻,总有英雄出没。
一个不相识的小伙子碰巧撞见这一幕,情急之下,把手中的啤酒瓶挥向了大叔。
大叔被送到医院缝了针,月月毫无疑问被解雇,同时也结识了见义勇为的小伙子。感恩对方及时出手,月月请小伙子吃饭,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男女朋友,一年后谈婚论嫁。
有好心人提醒月月,男友脾气暴躁,情绪不稳定,要不要再了解了解。月月不听,她满脑子都是英雄救美的幸福。脾气暴躁一点才是他的好,温吞吞的,倒不像是英雄了。
婚后,月月才算领教了丈夫的英雄气概:但凡他看不惯的,包括月月与他生活习惯不一样,他都暴跳如雷,说不赢,急红了眼,就直接动手。
经历了N次家暴后,月月才发现,虽然丈夫嫉恶如仇,但本质上是一个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人,遇到状况失控,就用拳头表达愤怒。
当初美女配英雄的美好姻缘,现在成了月月努力逃脱的牢笼。
爱情是美好的,但自带盲目体质,极易蒙蔽人的双眼,尤其是女人,更容易沉浸在爱情里,成为“爱情中的傻女人”。因为我爱你,所以你什么都是好的,做什么都是对的。你是完美无瑕的。
才200斤,减什么肥?这样刚刚好。
凡事让爸妈拿主意啊,你好善良啊,做子女的就应该这样的。爸妈还能害我们不成?
你喜欢赌博?太好了,赌神最有魅力了。
前女友经常约你见面啊,去吧,爱情不再,别再弄得跟仇人似的。
……
不成熟的爱情,最可怕的地方也就在这里:关闭大脑,智商下线,停止思考,做一个睁眼瞎。随手丢弃前半生的三观,一切是非曲直,以爱人的言行为准则。
把头脑当做爱情的宿敌,最后当然只能是坑了自己。因为眼瞎的只有你自己,这个世界并没有跟着你一起乾坤大挪移。你戴着爱情这个有色眼镜看到的“好”,到头来都会变成利剑,把自己的人生戳得千疮百孔。
爱动手的,离家暴不远;太听话的,八成就是妈宝男,爱赌钱的,身后可能有一个无底洞,和前任藕断丝连,不是余情未了,就是你才是备胎……
真正爱一个人,不是我看不到你的不好,也不是对你的缺点视而不见,甚至盲目美化。而是,我看到了你的优点,也知道你的不足,但是,我依然喜欢你。
我并不会因为有了爱情就丧失基本判断力,我仍然知道刮风下雨是自然现象,电闪雷鸣不是老天发怒惩罚谁。世上没有完人,爱情也不是大变活人的魔法,只是我羡慕你的优秀,也包容你的短板。
我眼中的你,是那个真实的,客观的你。不够完美,但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