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北边把我呼唤而来,来到你的城市。我们其实不常联系,偶尔的聊天无非是“吃饭”、“睡觉”、“你在干什么?”一类的尬聊。三言不过两语,即使心中不舍,却也不得话题。
你是知道我喜欢你这件事情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亲口对你直白的说出口。我一直觉得我们彼此的陌生,或许是缺少一个仪式。
是夜,星河灿烂,在草地上我摆上九十九朵代表着爱情的花朵,地上铺满玫瑰花瓣,最中央是你的照片,围着一圈五颜六色的彩灯。最后你被叫来,成为全场的焦点,那一刻我许下诺言,然后牵手。
我想女生都会喜欢这样一个浪漫的仪式,只要稍微对男生有一点好感,那么都是能够成功。只是这样的方法我做不到,最起码现在的我做不到。
尽管我知道这是一个最有效的方法,要么你狠心果断的拒绝,从此我就放弃,那样对自己也有一个交待,我会自我安慰:“我努力过啊!只是她不接受而已”;再或者你因为这场戏勉强答应。然后我们像大多数情侣一样,因为一场仪式而开始,然后又因为一种名叫“吵架”的仪式而结束。
其实我是不会追女孩子的,这是你亲口告诉我的;我的审美也不行,这也是你说的;我很幼稚,这都是你说的。
看起来多么像为了拒绝而千方百计找的理由。
喜欢一个人,你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找他身上找优点,而讨厌一个人却与之相反。
我来到你的城市两天了,就只是和你在微信上聊了几句,其实我真的很想约你出来见面。却始终开不了口,面对你,那个自卑怯懦的我会攻占我的主观意识。而你曾经说过的每一句决绝的话都会成为他的资粮,我终究不是他的对手。
鼓起勇气说一句:“一起出来吃个饭怎样?”就像过英语四六级一样。对于某些人来说轻而易举,而对于我却很难。
一想到你,就会情不自禁,本来思维清晰的大脑就会变成一团浆糊,那应该是大脑荷尔蒙分泌过多,或者类多巴胺过多的原因。
我唯一能够邀请你的,是一起玩游戏,不管是王者还是手游吃鸡。从我认识你开始,你一直就是个游戏迷,而我却一直在迷恋你。
我一直守在图书馆门口就是期待着能够和你偶遇,因为你偶然说过你会去图书管看书。
现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年代,根本不需要像民国那样“见字如面”,只有鼓起勇气发一个信息,自然就能相约。
我喜欢那夕阳,更想和你在一起漫步在夕阳里,任凭它的光辉打在我们身上,淡淡的海风吹起,吹动你的头发,然后再吹动你的心。
我一直是一个口笨的人,所以请原谅我只能如此告诉你我的喜欢。
我们其实都是懒人,谁也不愿意主动求一个结果,都想着让它得过且过,终究有一天我们各奔东西,再也不能见面。多年以后大家再来一次隔空祝福。
车和车总是莫名相撞,人和人多是擦肩而过。
或许 多年以后无非就是一句:“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