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笔记】《走过,才明白》考场作文专题阅读材料

【原题回放】

人生就是一场旅行。我们走过山川田野,领略自然风光;走过街市阡陌,感受世俗万象;走过任性自我,磨砺青春锋芒;走过困惑迷惘,把握前进方向……

请以“走过,才明白”为题,写一篇文章。要求:(1)立意自定;(2)除诗歌外,文体不限;(3)不少于600字;(4)文章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

【审题推敲】

“走过”最好是一份独特的经历,如果写的是生活的鸡零狗碎,尤其是未经自己思维和情感过滤过的素材,是肯定不中的。“才”这个副词,它让文章的标题前后具备了某种条件关系,也捎带了一点思辨的色彩。品味这个词,文尾提示的那个道理,是“走过”方能明白的,换句话说,这个道理起初轻易是不会明白的。文章是应该有相关的点染才是。 这份独特的“走过”和“明白”没有平时的积累是很难达成的。

【学生优秀作文】

【一】

愿重回汉唐,再奏角徵宫商,着我汉家衣裳,兴我礼仪之邦。

                                                                    ——题记

依旧清晰地记得,初次见到汉服时,动人心魄的惊艳。走过千年风雨的汉服,穿过历史的尘埃,带着古朴的气息,诉说着华夏的盛衰兴亡。

与汉服的遇见,是那样的自然。就像冷遇见暖,就有了雨;冬遇见春,就有了岁月;天遇见地,就有了永恒。那飘逸的羽纱只轻轻一拽,我便跌进了锦绣繁华的古老华夏。

那是外网上挂着的宣传汉服的视频。穿上了汉服,一个个便都成了诗画中走出的人。或浓妆恣情饮酒,张扬而热烈,或淡抹执卷而读,素雅而明秀。有佳人明眸善睐顾盼生姿,亦有才子广袖翩飞玉树临风。交领,右衽,束腰,一丝不苟。再在腰带上用绳线松松挽个结,压一块精雕细琢的玉佩,散发着温润的光泽,真真是绝世无双。古老的汉服就这样走向世界,在偌大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想想唐明皇的时代,大明宫里灯烛高悬,处处皆是皇家华贵与威仪。丝竹齐喧,有倾国之颜踏歌而入缓扭纤腰,一个盛世的繁荣便在翻转舞动的袖中流转。如此,便有了闻名天下的《霓裳羽衣舞》。我总想着,纵使贵妃天人之姿,若是没有了羽衣的增色,终归是少了几分灵动。汉服就这样,走过了盛唐。

忆及几年前,如果有人穿着汉服走街过巷,那必是引得一路的侧目议论,更有甚者,觉得那是韩服或者和服,皆是止不住的鄙夷。实在可悲!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裳,你却说我行为异常?我倍加珍惜的汉服,你却说它属于扶桑?思及现在,内心止不住的庆幸,且不说满街的汉元素,便是穿上汉服,路人也大多报以微笑和赞赏。失落的汉服,终于走出尘埃,散发出更加耀眼绚烂的光华。

去年的时候,曾经去安徽宏村旅游。粉墙黛瓦中有一位姑娘身穿汉服在拍照。微风拂过,轻轻撩起她月白的裙角,发髻上插着一根玉簪,坠着流苏,根根纠缠。树影斑驳,她倚着树,低眉浅笑,熙来攘往的人群无意识间为她留出一块空地。尘世浮华,手执折扇的她淡雅得如同裙角绣着的杏。后来,我也买了这样的两把扇子,竹骨纱面,隐藏着一折一折的流光,春来暑去,秋收冬藏,每每打开,便依稀嗅见淡淡的杏香,清幽而绵长。

正是因为走过才明白,汉服不仅仅是衣服,它因先人的匠心而独特,因历史而沉重,因风骨而意蕴深长。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二】

有些路,走过,才明白;有些事,做过,才懂得;有些人,爱过,才珍惜。

过年,回家。转过最后一道弯,已然看见那熟悉的身影,是奶奶。奶奶怕是已在村口的桥头等了许久,寒风中,却能感受到奶奶的喜悦之情。远远的,奶奶就向我们跑来,迫不及待的心情却让我鼻尖一酸,这是有多久没回来了?爸爸早已摇下车窗,招呼奶奶上来。奶奶笑着摆摆手说:“不了,你们先回家吧,我去买几个囡囡爱吃的菜。”说完便走,“我和您一起去吧!”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爸妈和奶奶皆是一愣,“外面风大,快回去!”奶奶劝我道。“让她去吧!正好散散心。”爸爸开了口,奶奶见状,也不得不同意了。我急忙下车,拉住奶奶的手,和她一起走,奶奶也将我的手拉的更紧了。

走在路上,一时无话。我和奶奶像是多年未见一般,竟这般陌生。难道是因为我学业繁重,两个多月未回来看奶奶?我只能这么解释。在风中,倏忽间,我看见了奶奶头上新添的些许白发,眼眶微湿,鼻尖一酸。眼前仿佛出现一大一小两个橙色的影子,在黄昏里更显温馨,那是奶奶牵着年少时放学回家的我的手,那时奶奶的步伐多么矫健,满头黑发,多么年轻,那时我和奶奶总有那么多的话要说。可是……现在我敬爱的奶奶渐渐老了,头发灰白,脸上有了不少的皱纹。可奶奶于我,总是独一无二的,从小到大一直深爱着我陪伴着我……“奶奶,谈谈最近乡里发生的事吧!”奶奶笑笑看着我,还真的说起了张家长李家短的琐事。虽然我不熟悉,但我却从奶奶的口中读出了幸福,也读出了我能陪伴的幸福。我忽然明白,其实奶奶也到了需要陪伴的时候,也许陪伴是珍爱奶奶的最好选择。

这时,忽然想到,我家城里住宅的楼上也住着一对跟奶奶差不多年纪的夫妇,我时常看见他们一起手挽手出去散步。那个老爷爷有时也会到楼下与小区里的老人杀上几盘棋,这时,不懂棋的老奶奶却也坐在身旁陪着,有时唠唠嗑,有时打打毛衣,一幅相依相伴的画面,让人暖心极了。有时我散步时,也会遇见他们,他们偶尔会绕着湖边转一圈。碰见了,老奶奶也会打个招呼,一起说说话。偶然得知,早年老奶奶曾与老爷爷一起出去打拼过。“那些日子真苦,却也熬过来了。”老奶奶笑着感慨,“一起走过,却发现那些誓言还不如实实在在陪在身边好。”老爷爷一语道破,我陷入了沉思。

是啊,有些事,经历过,才会懂得。话不必多说,有亲人的陪伴就够了。到后来的我们,才明白,才懂得,才珍惜,家人是最值得陪伴的。

【三】

定了早点去同里古镇,清晨我便起了个大早。

许是太早了,这个城市还没完全清醒过来,路边的小吃店都没开门。正在我讪讪地找着,一缕清香钻入鼻尖,抬头望去,雾气腾腾中,看到了一个不起眼的招牌,原来是一家粥店。

出门在外,总希望在有限的时光中去品尝当地的美食,多尝试一种,便多了一份对当地传统的理解。这家小店也是奇怪,除了粥,包子小菜什么都没有。唉,将就着吃点吧。我便跟老板要了一碗粥。这老板六十多岁,光头,下巴一撮老长的胡子,穿着袍子,在这个清早还少人行的老城真让人有种穿越的感觉。

不多时,粥上来了。我一看,就那么一小碗,估计五碗也吃不饱,一问价钱,十块。老板看我惊讶的表情,微笑着说:“这是全苏州最贵的粥,你要慢慢喝,才能品出它的味。”带着满腹狐疑,我仔细端详了眼前的这碗粥。色相倒是让人赏心悦目,红白两色,红色是红豆粥,白色是糯米粥,上面撒了一些金黄的桂花。我搅拌了一下,尝了一口。刹那之间,红豆的甜香,糯米的清香,加上桂花香,在口腔恣意交织缠绵,一股热流直通胃部,整个身心被这种感觉怔住了。我一勺,一勺慢慢地喝,为的就是感受绵糯、甜香的口感。

此时店里还没有其他人,老板便坐到门口的桌边,架起老花镜,打开录音机,放了苏州评弹。曲子和桂花糖粥真是很配呢,小店内充满了古老的气息。因为分量不多,喝得再慢也很快就喝完了。这时我才打量起这家小店,墙壁上挂了很多牌子,上面写着“这件甜蜜的事,他坚持了一辈子”等字,原来是人民日报、凤凰视频等多家媒体颁发给店老板的证书。我向老板询问,他告诉我说他是糖粥的第六代传人,语气充满自豪。每天早上他都四点多起床熬粥,一天只熬一大锅,要整整熬上三个小时,期间人不能离锅,要不停搅拌,否则一粘锅,糊味出来,一锅粥就全毁了。等到七点开门营业,每天可以卖到三百碗左右。一锅卖完就不做了,要吃的话就得等明天早上来。

熬三小时,卖三百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青丝变白,直至脱落。别人听着,只觉是弹指之间,对于店老板来说,却是一辈子的坚持。守着这个小小的粥店,给相识的或是路过的人带去温暖和甜香,也许正是他这一生所要完成的使命吧。用心把一件小小的事坚持做一辈子,不正是人生的大圆满吗?

这时,陆续有人来买粥。我站到老板旁边,看他娴熟地用勺子舀起白粥,再舀起红粥,叠放在一起,真如红云盖白雪。撒上桂花后,他从一个小小的紫砂茶壶里倒进一滴蜂蜜。我问他这是什么蜜,他说是桂花蜜,从自家树上采集好桂花,然后泡在瓶子里,要等上五年才能酿出少量的蜜。

我改变了先前的看法,觉得他的粥卖多少都不算贵的。里面的每一粒米,是三小时的熬煮加搅拌;一滴蜜,是五年时间的酝酿;一缕独有的味道,是几代人情怀的坚守与传承。“食以载道”,“大道至简”,这世间真正的美味,也许并不在于食材的稀有或昂贵。阡陌小巷,市井人家,普通食材,佐以用心,一样能烹制出令人难忘的味道。我也明白了老板让我慢慢喝的用心,只有慢下来,才能与眼前的食物结缘,用嗅觉、味蕾去体悟、去交流,才能对天地的赐予怀有敬畏之心。日本美食家古志弘说:“用心烹制的食物大概都有魔力,能在入口的那一瞬间,让心变得温暖而充盈。”于制作者,于品味者,用心之处,美好便诞生了。

我告别了老板,告诉他有机会还来喝他的粥。他笑着向我挥了挥手,也许每天他要重复很多次这样的动作,来与他、与小店有缘的人告别。我也默默感谢那一碗桂花糖粥,感谢它带着阳光雨露,带着久远的时光,带着一生的故事,走向我,融入我。

走过一座城,遇见一碗粥,我才明白,这世间所有美好的遇见,都是缘。

【四】

光阴飞转,瞬间走过花季;时光旋转,正值毕业季。

天真无邪的小学时光,欣赏那漂亮的蝴蝶,闻花恋香而翩翩起舞;钦佩那娇小的蜜蜂,隐于花丛中忙于采蜜,欣喜那换了新羽的小燕子,跃跃欲试地振翅待飞。

春天,尝嫩嫩的茅针微甜;夏日,被浓紫流红的桑椹染花了脸;秋风里,安静聆听蛙声鼓鼓;冬雪中,兴致盎然陪雪人站岗。

那麦苗青、玉米黄、辣椒红、高粱笑弯了腰,在小河旁洗衣,躺大树下乘凉,炊烟袅袅的农舍,男女老少的欢笑,一幅幅田园风景画镌刻心中。

走进初中,才体会,泥土有实在的质朴,有醉人的芳香,更重要的是泥土里生长着痒痒的希望;才明白,那悠然自在的日子,叫童年。

经历青春期的懵懂,感受身体拔节的律动,含苞的花蕾不知何时在慢慢的张开它的花瓣,喜欢隔着同等的时间去静静观察,发现细微的变化,才明白,那是成长绽放的过程。虽然在绽放后枯萎的花朵再也不能重生,但是,它绽放过程如此美丽,让人记忆犹新、思想深刻,那生命走过的声音,已经浸透在我的心里。

曾经沉迷于网络游戏,颠倒了白天与黑夜;也因理科的深奥而畏难、因英语的口语而畏惧,变成了能发音的哑巴;因电子书刊抢了作业时间,学业亮起过红灯。心理的迷茫、求知的艰难,就像湮没在浩瀚星空里,怎么也找不到方向,却又有无数的星光指引着,让你不停息地运动着。陷入叛逆,不愿把心给别人看,也怕拿出那一刻的痛,就固执地害怕天黑,狂躁地想冲破黑暗,仿佛整个世界在黑暗的淹没下而沉沦。如今走过了,才明白,光明的存在,往往是在引证黑暗。

曾经承受过父母的责骂、老师的批评、别人的讪笑、朋友的误会,总是在最脆弱的时候频频来袭,而一个个深夜就是最佳的战场。如今,记忆短得像迎考的最后一夜,等不到天亮就要被毁灭。才明白,花季如此多彩,却在不经意间悄然走过。

经过生活的洗礼,我明白了那无可替代的爱,就是父母对我们的付出;我明白了要学会知恩图报,我明白了自己的命运全凭自己把握,我明白了微笑的力量可以融化一颗冰冷的心。

我明白了,这个花季,我明白了,收获了。

人生花季,就这样悄悄的,走过,走过。

期待“山高人为峰”的豪迈体验,期待“一览众山小”的绝顶君临!

【五】

走过凤凰,才明白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车马喧嚣,灯红酒绿,四周是灰扑扑的水泥墙,压抑,心中只觉烦躁。便背上行囊,逃离那个闹市,去我心中的远方——凤凰。

 入夜,方抵。

 夜幕沉沉,四周十分安静,唯余冷月高悬,心不由得平静下来。走在青石小路上,目不可远视,耳愈发灵敏,好像能听到悠悠沱江轻抚河岸的呢喃细语,和着声声蝉鸣,愈显空灵。水车吱呀吱呀,搅匀了一江清水。眼前的黑色略显深沉,走近方知是棵古柳。月光透过遒劲的枝干,眼前稍稍明朗。远方,黛山,明月,浮云,如水墨山水画般,涂抹得恰到好处。夜风习习,慰吾意,静我心。天地间,仿佛只余一个我,和这静美的凤凰。踽踽而行,以为凤凰仅此而已。

  殊不知,繁华只一转角的距离,转变亦是这一隅。

  这里,灯火辉煌,买卖声此起彼伏,为古城添了几分烟火味,不由融入其中。古朴的吊脚楼也被霓虹灯装饰着,却不显得庸俗,骨子里透着的是那不灭的清雅。喧闹,却没有都市的鸣笛声,仿佛回到盛世长安,唯有充满凡尘烟火味的叫卖声。信步走来,沿街皆是一张张纯朴热情的笑颜。驻足于一家银饰店,店主是位年方二八的女子,墨发如瀑,笑靥如花。她细细地为我讲解着银饰的历史和故事,一个个精致的饰品都有着动人的故事。她的声音宛如深山中的淙淙甘泉,令人舒心。“挑这款吧,适合你这种小姑娘。”“好。”迫不及待戴上,果真适合,一笑谢之。

  笑意不减,沿街游来。不禁走到刚刚的转角。站在那一隅,心中千回百转,走在这边静美的古城谁曾想那边的亦有一片繁华,走在那边的灯火辉煌谁曾想繁华背后亦有这一方净土。一隅便隔开了两重世界,我的心不就差这小小的一隅吗?

  走过凤凰,才明白繁华喧闹的背后也有它的一方净土,才明白那方净土的那边亦会沾染了烟火味,才明白转变不过一个转角的距离。回家,我只愿在这城市喧嚣的背后找到属于我的那方净土,在那方净土上享受我自己的生活。

到底,走过,才明白!

【类文欣赏】

青春的沼泽打马走过(马德)

私自从学校回家静养已经两天了,我窝在床上不吃不喝,不知道明天是否还这样度过。我如同深陷沼泽,不能自拔。

这个时候,父亲回来了。一屋子的恐慌,如阳光打过的尘埃,亮出光芒,金灿灿的,有些刺眼。此刻,我不知道是那光亮在跳,还是我的心在跳,突突突抖个不停。

苏小乐,你怎么啦?父亲问道。我缩在墙角,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父亲脾气暴,我怕他第一句话就在空气中擦出火花来。看来,父亲暂时并没有爆发的迹象。我这样想着,一低头,看见了父亲的鞋。父亲刚从工地穿回来的帆布鞋,鞋帮上开了口,像咧着的嘴,朝我笑,怪怪的。

接到你们班主任的电话时,爸在脚手架上,吓了一跳。爸也不知道你怎么了,这不,一宿没睡,一大早就坐火车赶回来了。父亲脸色黑黄黑黄的,双眼布满血丝,憔悴的脸上掩饰不住内心的忧虑。他一边说,一边脱去外套。外套里边,是一件蓝秋衣,秋衣里子上,有一个布兜,是母亲特意为他缝制的。布兜鼓鼓的,他一点一点地开始拆线。父亲一贯谨慎,每次打工挣的钱,都要藏在这个布兜里,缝上,带回来。

你在学校到底怎么了?父亲又一次问道。他低下头,咬断了一根线头,里边一沓钱露了出来,簇新簇新的,硌得我眼生疼。我突然哽咽了一下,想哭。

你不该是闯祸了吧?你已经大了,该懂事了。父亲说完后,叹了一口气,走下炕,把钱藏在米柜里,又坐回炕上。好半天,盯着我看,我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我吞吞吐吐了半天,我还是没有勇气说出来。我知道,如果我说出原委,父亲非把我揍扁不可。记得小时候,有一次逃课上山去疯玩,被父亲发现。回到家,早已等在院子里的父亲,眼睛血红血红的,手里操着一根棍子,追着我便打。那次难忘的记忆一直留到现在。

是的,在学习上,父亲的管教从来都很严。

我心里忐忑着,酝酿的话都快到嘴边了,父亲突然开了口:这次回来,爸是请假的。爸知道挣钱很重要,但是,我必须回来。爸这一辈子,没明白多少事理,但爸知道,最紧要的事耽误不得。

我平生第一次觉得,坐在我对面的,不像是父亲,更像是朋友。因为他的话,平静,持重,像是和我商量,语气中透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尊重。恍惚间,我好像突然长大成人了,一种神圣的感觉在心头发芽。是的,我该把事情的原委告诉父亲。

儿啊,至于你到底做了什么,你不愿说,爸也就不问了。明天我得赶回工地。你要记住,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不要误了最重要的事情。你大了,爸相信你,你会懂的。说完这些后,父亲就出门了。屋内,只剩下无边的宁静,以及,呆坐在炕角的我。

第二天,我回到学校,那张关于我考试作弊的通报批评还在教学楼前面贴着。风,刮破了一角,像是为我的青春做了一个深沉的标记。我长舒了一口气,勇敢地昂起头,自信地踏上教学楼宽大的台阶,一阶一阶向上走。苏小乐,你回来了!一个同学看见我,远远地喊了一声,我特阳光地回了他一句。然后,步入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脸的安静。

快高考了,我明白,没有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了。我更明白,如果没有父亲的鞭策鼓励,也许我还深陷在青春的沼泽里不能自拔。

《走一步,再走一步》(莫顿·亨特)

那是费城7月里一个闷热的日子,虽然时隔五十七年,可那种闷热我至今还能感觉得到。当时和我一起的五个小男孩,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都想找些新的花样来玩。

“嗨!”内德说,“我们很久没有爬悬崖了。”

“我们现在就去爬吧!”有个孩子叫道。他们就朝一座悬崖飞跑而去。

我一时拿不定主意。虽然我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那样活泼勇敢,但是自我出世以后,八年来我一直有病,而且我的心里一直牢记着母亲叫我不要冒险的训诫。

“来呀!”我最要好的朋友杰利对我叫喊,“别做胆小鬼。”

“我来了!”我一面应着,一面跟着他们跑。

我们最后来到一处空地。那座悬崖就耸立在空地的另一边。它是一堵垂直的峭壁,壁面有许多凸出来的岩石、崩土和蓬乱的灌木。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我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

其他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向上爬,朝着一块离崖顶还有三分之二路程的狭小岩石架进发。我落在最后,全身颤抖,冷汗直冒,也跟着他们向上爬。我的心在瘦骨嶙峋的胸腔里咚咚直跳。

我终于爬上去了,蹲在石架上,心惊肉跳,尽量往里靠。其他的孩子慢慢地向石架边缘移动,我看在眼里,吓得几乎晕倒。

接着,他们又开始向崖顶攀爬。他们打算从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

“嗨,慢着,”我软弱地哀求道,“我没法——”

“再见!”其中一个孩子说。其他孩子跟着也都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左折右转地爬上了崖顶,向下凝视着我。“如果你想待在那里,就待着好了。”有个孩子嘲笑道,“不用客气。”杰利看来好像有点不放心,但还是和大家一起走了。

我从石架向下望,感到头晕目眩;我绝对没法爬下去,我会滑倒摔死的。但是,往崖顶的路更难爬,因为它更陡,更险。我听见有人啜泣,正纳罕那是谁,结果发现原来是我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暮色开始四合。在一片寂静中,我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

暮色苍茫,天上出现了星星,悬崖下面的大地越来越暗。这时,树林里有一道手电光照来照去。我听到了杰利和我父亲的声音!父亲的手电光照着我。“下来吧,孩子,”他带着安慰的口气说,“晚饭做好了。”

“我下不去!”我哭着说,“我会掉下去,我会摔死的!”

“听我说吧,”我父亲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你能办得到的。眼睛看着我电筒的光照着的地方,你能看见石架下面那块岩石吗?”

我慢慢地把身体移过去。“看见了。”我说。

“好,”他对我说,“现在你把左脚踏到那块岩石上。不要担心下一步。听我的话。”

这似乎能办得到。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左脚去探那块岩石,而且踩到了它。我顿时有了信心。“很好,”我父亲叫道,“现在移动右脚,把它移到右边稍低一点的地方,那里有另外一个落脚点。”我又照着做了。我的信心大增。“我能办得到的。”我想。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最后,我一脚踩在崖下的岩石上,投入了父亲强壮的手臂中。我先是啜泣了一会儿,然后,我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成就感。这是我永远忘不了的经历。

我曾屡次发现,每当我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只要记起很久以前我在那座小悬崖上所学到的经验,我便能应付一切。我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而自豪地回头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程是多么漫长。

《会唱歌的火炉》(迟子建)

每当我从山里回来,听着柴火在火炉中“噼啪劈啪”地燃烧,都会有一股莫名的感动。我觉得柴火燃烧的的声音就是歌声,火炉它会唱歌。火炉在漫长的冬季中就是一个有着金嗓子的歌手,它天天歌唱,不知疲倦。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大兴安岭度过的。那里一进入九月,大地上的绿色植物就枯萎了,雪花会袅袅飘向山林河流,漫长的冬天缓缓地拉开了帷幕。

冬天一到,火炉就被点燃了,它就像冬夜的守护神一样,每天都要眨着眼睛释放温暖,一直到次年的五月,春天姗姗来临时,火炉才能熄灭。

火炉是要吞吃柴火的,所以,一到寒假,我们就得跟着大人上山拉柴火。

拉柴火的工具主要有两种:手推车和爬犁。手推车是橡皮轮子的,体积大,既能走土路装载又多,所以大多数人家都使用它。爬犁呢,它是靠滑雪板行进的,所以只有在雪路上它才能畅快地走,一遇土路,它的腿脚就不灵便了,而且它装载小,走得慢,所以用它的人很零星。

我家的手推车是二手货,有些破旧,看上去就像一个辛劳过度的人,满面疲惫的样子。它的车胎常常慢撒气,所以我们拉柴火时,就得带着一个气管子,好随时给它打气。否则,你装了满满一车柴火要回家时,它却像一个饿瘪了肚子的人蹲在地上,无精打采的,你又怎么能指望它帮你把柴火运出山呢?

我们家拉柴火,都是由父亲带领着的。

姐姐是个干活实在的孩子,所以父亲每次都要带着她。弟弟呢,那时虽然也就是八九岁的光景,但父亲为了让他养成爱劳动的习惯,时不时也把他带着。他穿得厚厚的跟着,看上去就像一头小熊。我们通常是吃过早饭就出发,我们姊妹三人推着空车上山,父亲抽着烟跟在我们身后。冬日的阳光映照到雪地上,格外的刺眼,我常常被晃得睁不开眼睛。父亲生性乐观,很风趣,他常在雪路上唱歌、打口哨,他的歌声有时会把树上的鸟给惊飞了。

我们拉的柴火,基本上是那些风刮倒的树木,它们已经半干了,没有利用价值,最适宜做烧柴。那些生长着的鲜树,比如落叶松、白桦、樟子松是绝对不能砍伐的,可伐的树,我记得有枝桠纵横的柞树和青色的水冬瓜树。父亲是个爱树的人,他从来不伐鲜树,所以我们家拉烧柴是镇上最本分的人家。为了这,我们就比别人家拉烧柴要费劲些,回来得也会晚。因为风倒木是有限的,它们被积雪覆盖着,很难被发现。

我最乐意做的,就是在深山里寻找风倒木。往往是寻着找着,听见啄木鸟“笃笃”地在吃树缝中的虫子,我就会停下来看啄木鸟;而要是看见了一只白兔奔跑而过,我又会停下来看它留下的足迹。由于玩的心思占了上风,所以我找到风倒木的机会并不多。往往在我游山逛景的时候,父亲的喊声会传来,他吆喝我过去,说是找到了柴火,我就循着锯声走过去。

父亲用锯把风倒木锯成几截,粗的由他扛出去,细的由我和姐姐扛出去。把倒木扛到放置手推车的路上,总要有一段距离。有的时候我扛累了,支持不住了,就一耸肩把风倒木丢在地上,对父亲大声抗议:“我扛不动!”那语气带着几分委屈。姐姐呢,即便那风倒木把她压得抬不起头来,走得直摇晃,她也咬牙坚持着把它运到路面上。所以成年以后,她常抱怨说,她之所以个子矮,完全是因为小的时候扛木头给压的。言下之意,我比她长得高,是由于偷懒的缘故。为此,有时我会觉得愧疚。

冬天的时候,零下三四十度的气温是司空见惯的。在山里呆得时间久了,我和弟弟都觉得手脚发凉。父亲就会划拉一堆枝桠,为我们笼一堆火。洁白的雪地上,跳跃着一簇橘黄色的火焰,那画面格外的美。我和弟弟就凑上去烤火。因为有了这团火,我和弟弟开始用棉花包裹着几个土豆藏到怀里,带到山里来,待父亲点起火后,我们就悄悄把土豆放到火中,当火熄灭后,土豆也熟了,我们就站在寒风中吃热腾腾、香喷喷的土豆。后来父亲发现了我们带土豆,他没有责备我们,反而鼓励我们多带几个,他也跟着一起吃。所以,一到了山里,烧柴还没扛出一根呢,我就嚷着冷,让父亲给我们点火。父亲常常嗔怪我,说我是只又懒又馋的猫。

天越冷,火炉吞吃的柴火越多。我常想火炉的肚子可真大,老也填不饱它。渐渐地,我厌倦去山里了,因为每天即使没干多少活,可是往返走上十几里雪路后,回来后腿脚也酸痛了。我盼着自己的脚生冻疮,那样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留在家里了。可我知道生冻疮的滋味不好受,于是只好天天跟着父亲去山里。

现在想来,我十分感激父亲,他让我在少年时期能与大自然有那么亲密的接触,让冬日的那种苍茫和壮美注入了我幼小的心田,滋润着我。每当我从山里回来,听着柴火在火炉中“噼啪劈啪”地燃烧,都会有一股莫名的感动。我觉得柴火燃烧的的声音就是歌声,火炉它会唱歌。火炉在漫长的冬季中就是一个有着金嗓子的歌手,它天天歌唱,不知疲倦。它的歌声使我懂得生活的艰辛和朴素,懂得劳动的快乐,懂得温暖的获得是有代价的。所以,我成年以后回忆少年时代的生活,火炉的影子就会悄然浮现。虽然现在我已经脱离了与火炉相伴的生活,但我不会忘记它,不会忘记它的歌声。它那温柔而富有激情的歌声在我心中永远不会消逝!

寒冷的味道》(黄明山

寒冷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台历上的冬天正一步步深入,而我的身体却迟钝了对季节的反应。曾经是多么可怕的寒冷,眼下似乎变得可爱了起来,就像一个被误会了的擦肩而过的老朋友。

    回忆中的寒冷却有着异乎寻常的味道。

    江汉平原的冬天,水面结了厚厚的冰,我在冰上行走。冷!我的一双手冻成了两个肉包子,脚后跟早冻烂了,分别有一个洞,洞里有凝固的血,用棉絮裹着。我总是想奔跑,疼痛便在后面拼命地拽我。糟了,好像是哪根筋断了……我几乎要跌倒下去。

    寒冷培育的疼痛真是刻骨铭心啊。

    那时候难得看上一场电影,而且通常要到五里以外的地方去看露天电影。那天晚上雪刚刚停下,听说要放电影,我来不及吃饭就跑了去。上身穿的是棉袄,下身穿的是绒裤,脚上穿的是胶鞋。跑了一路,身上发热。开始,人不觉得冷,渐渐,寒气逼人。风一丝不苟地钻进我的脖子,直到我的胸膛。看到中间,便招架不住了,肚子饿得咕咕叫,浑身冻得打哆嗦。那真正是饥寒交迫啊!我咬着牙,坚持把电影看完,脚已没有了知觉,就稀里糊涂地往前走。一路上,我是弹跳着回去的。我一下子发现了自己的脆弱,又一步步变得坚强起来──这点寒冷算什么?

    寒冷,每每使我们的精神处于一种振奋的状态,使我们更能承受人生的风霜雨雪。

    现在却不同了,风也刮得没有了规律,雪也下得没有了条理。瞧,都立冬了,雪还不知在哪里开小差。冬天,失却了原来的寒冷。

    可孩子们却一个劲地喊冷。冷从何来?上上下下穿得规规矩矩,裹得严严实实,帽子、围巾、耳套、手套,应有尽有。晚上睡觉,要么铺好电热毯,要么灌上热水袋,条件好的,空调一开,暖气就来。本来寒冷就那么一丁点,还把它拒之门外,这就是我们目前的生活。孩子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寒冷,又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下丧失了体验寒冷的机会。不知冷,何识暖?如此下去,孩子们生命的潜质何以得到发挥,又何以像草木那样蓬勃成人间壮丽的景色?

    不仅仅是孩子们。

    我们已经有了太多的安逸,衣、食、住、行,还有我们的思想。不让汗水流出来,不让寒冷苦心志,把自己装在五彩缤纷的温室里,然后长成一朵朵精美的花,我不知道这样会有什么好结果。

    我真担心,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我们将在不知冷暖的状态下变得弱不禁风。

    寒冷,是我们生命所需要的盐啊!

【素材变身】好素材,会变通,才是真好;你的好素材,怎变通?

史铁生《秋天的怀念》;都德《最后一课》;于漪《往事依依》;沈复《幼时记趣》;鲁迅《社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己》《故乡》;老舍《济南的冬天》《在烈日和暴雨下》;梁衡《夏》;阿累《一面》;魏巍《我的老师》;贾平凹《月迹》;程海《三颗枸杞豆》;柳宗元《狼》;朱自清《背影》;杜卫东《明天不封阳台》;宗璞《紫藤萝瀑布》;吴敬梓《范进中举》;契诃夫《变色龙》;莫怀戚《散步》;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叶圣陶《多收了三五斗》;欧阳修《醉翁亭记》;陆蠡《囚绿记》……

《消失的鸟》《暖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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