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及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帮助更多的南宁市民解决家庭住房问题,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三次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形成了《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新出台的《贷款管理办法》中,出现了几大新变化,还调整了贷款对象范围,户籍地、缴存地都在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申请,这绝对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